岳麓区2022年元旦期间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全面提升全市校园食品安全水平和保障能力,结合有关要求和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目标

通过集中开展专项整顿,进一步增强学校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单位食品安全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规范销售秩序,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坚决关停无证无照擅自从事食品销售的门店,坚决下架风险隐患较大的食品,全面净化校园食品消费环境,大力提升校园食品安全整体水平,切实保障广大师生身体健康。

二、整治行动时间

20211230日-2022130日。

三、整治行动对象

实施学历教育的各级各类学校、幼儿园内有经营食品的超市、商店、小卖部及校园周边食品销售门店等。

四、整治行动重点内容

()清理无证无照销售食品的行为。对校园及周边未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擅自从事食品经营的门店坚决予以关停、取缔,对未经许可擅自从事食品销售的单位和个人等行为依法予以严惩。

()清理风险隐患大的食品。对校园及周边食品超市、商店开展全面排查,严查食品进货渠道和索票索证,要求经营者对监管中发现的存在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的吸管糖一元食品”“五毛食品进行下架、退市,不得向学生出售过期、变质的食品,对经营不合格食品的经营户要坚决依法处理。

(三)加大抽检检测力度。立即安排并加大针对校园周边的包括吸管糖在内的休闲零食食品的抽检检测力度。

(四)加大监督执法办案力度。对检查中或抽检中发现的销售过期食品、三无食品、假冒伪劣食品等不合格食品的违法行为一律坚决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五、实施步骤

第一阶段:自查整改阶段(13日前)。按照食品安全属地管理原则,督促各学校和学校周边食品经营单位开展食品安全自查,并对自查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第二阶段:检查处置阶段(125日前)。对各级各类学校开展全面检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其立即整改到位,对违法违规行为依法查处。

第三阶段:抽查总结阶段(130日前)。区食安委办组织对专项检查情况进行抽查,对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总结。

六、责任分工

在岳麓区市场监管局统一组织、指挥、协调下,各市场监管所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专项整治工作;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负责牵头对校园及周边的食品销售门店的整治进行业务指导、督查,并按照岳麓区食安委办的统一部署配合相关部门完成整治工作。

七、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充分认识学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重要性、特殊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工作要求,集中人力精力,狠抓推进落实,确保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二)强化措施,加大工作力度。各部门要督促学校及周边食品经营单位结合《学校食品安全自查重点内容清单》(见附件1)开展一次全面、彻底的食品安全自查,做到立行立改。各市场监管所与街道(镇)等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协作联动,形成合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底线思维,对重点对象、重点产品、重点行为、重点风险环节紧抓不放,彻底检查排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督促学校或经营单位进行整改;对未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隐患的,视情形对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进行责任约谈;对发现的食品安全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严肃查处。

(三)提升能力,加强宣传培训。加强对学校校长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其他涉校食品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宣传培训,重点宣传培训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提高其食品安全风险防控能力和水平。

(四)及时报送信息。各市场监管所于16日前报送前期有关检查图片及相关校园周边案件相处信息,125日前按要求及时限将整治中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报岳麓区市场监管局食品流通安全监管科。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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