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违法企业名称或违法自然人姓名 |
违法企业组织机构代码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主要违法事实 |
行政处罚的依据和种类 |
行政处罚的履行方式和期限 |
作出处罚的机关名称和日期 |
1 |
岳市监罚〔2020〕184号 |
未建立药品采购记录,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案 |
长沙市岳麓区众和门诊部 |
91430104055844390X |
未建立药品采购记录,责令改正后拒不改正 |
《湖南省药品和医疗器械流通监督管理条例》第四十二条第一款:罚款1800元。 |
已履行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6.3 |
长沙市岳麓区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6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