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1年度长沙市岳麓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关于2021年度长沙市岳麓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

——2022725日在区第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岳麓区审计局局长  张武强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岳麓区人民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2021年度岳麓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的审计情况,请予审议。

2021年在岳麓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科学部署下,在岳麓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全区财政工作围绕岳麓区人大审议批准的预算收支目标,不断提升财税收入质量,统筹保障重点支出,着力改善民生,岳麓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总体较好。

一是不断调优税源结构,财政收入稳步增长。区财政局完善协同联动的财政收入组织机制,不断壮大骨干税源,规范非税收入征管,健全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及重点税种的税收管理。2021年,全区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67.46亿元,全年全口径税收达到168亿元,房地产行业占比下降4个百分点,金融业税收比重提升至32%,税源结构不断优化。

二是落实积极财政政策,营商环境持续优化。贯彻落实中央“六稳”“六保”政策要求,大力开展助企纾困行动,改善营商环境,落实减税降费和各项惠企政策,全年安排产业发展扶持资金2.39亿元,经济发展活力不断增强,千万元以上非房地产纳税人由去年同期80户增长到120户,亿元以上纳税人由去年同期27户增长到32户。

三是大力推进民生事业,支出结构更趋合理。财政支出坚持有保有压突出重点,区本级教育支出21.35亿元,较去年增长24.64%;城乡社区支出14.5亿元,较去年增长15.54%;卫生健康支出5.85亿元,较去年增长29.42%;农林水支出5亿元,较去年增长12.1%。支出结构不断调整优化,全力支持促进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推动城乡基础设施更新完善,兜底社会保障民生底线,改善医疗卫生服务水平,大力推进实施乡村振兴。

四是深化改革财政管理,制度机制规范健全。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工作稳步推进,一体化系统全面投入使用。完善内控制度,加强内控管理,全区行政事业单位全面建立政府采购内控体系。坚持“一企一策”,推动完成3家区属全民所有制企业公司制改革。强化财政日常监督,深入开展“惠民惠农一卡通”和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监督检查,扎实推进审计、巡察指出问题整改落实,实现财政管理和资金使用提质增效。

一、区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情况

2021年的预算执行审计按照省审计厅统一部署要求,创新预算执行审计工作机制,全省统一方案、分级实施,实行省、市、县(区)三级联动,全面实施财政一级预算单位的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同时开展“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落实情况、政府债券管理、国有资产管理、财政存量资金及库款保障、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六大专项审计。岳麓区本次主要审计了区财政局等83家一级预算单位组织实施的预算编制、调整和批复、预算执行、其他财政收支和决算(草案)编制等情况,并同步安排了六大专项审计和区产业发展资金使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专项审计。

区级决算草案反映: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100000万元,支出1100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538221万元,支出538221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1174万元,支出1174万元;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收入42415万元,支出40276万元,当年收支结余2139万元,年末滚存结余24470万元。决算(草案)编制总体符合预算法及相关规定,较好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但在预算编制、财政管理和专项资金使用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需要通过继续深化改革、严控支出、规范管理等加以解决。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区财政局具体组织2021年度岳麓区本级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审计

1. 部分预算单位年初预算编制欠准确。

2. 区财政事务中心应缴未缴非税收入16399.42万元,未及时清理非税待查收入8931.63万元。

3. 部分公共专项预算执行率偏低,涉及金额1196万元。

4. 区人社局、区退役军人事务局等主管部门审核把关不严,致部分企业违规领取以工代训补贴资金1.15万元、违规发放已去世人员补贴资金0.55万元。

5. 区教育局、区园林绿化维护中心等24家单位的部分项目支出和公共专项支出未按规定设定绩效目标。

(二)“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落实情况以及区级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审计(含人才发展专项资金审计)

6. 区工信局未按相关政策要求落实“智能制造专项资金” “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奖励补贴”区级配套资金共180.75万元。

7. 湖南汇思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收到湖南省人才专项资金250万元,未及时发放团队成员生活补助费45万元。

(三)国有资产管理审计

8. 国有资产底数方面存在资产账实不符问题。

区妇幼保健所、含浦街道办事处等6家单位的6处房屋入账面积与实际面积不符。洋湖街道办事处、桔子洲街道办事处等11家单位的46处资产已处置但未及时核销。莲花镇人民政府、望城坡街道办事处等5家单位的31处资产没有登记入账。

9. 土地资产管理方面存在部分土地未办权证问题。

10. 办公用房和其他用房管理方面存在部分用房未办权证问题。

11. 资产使用方面存在资产出租未及时收取租金问题。

(四)财政存量资金及库款保障审计

12. 区财政局党员防疫专项资金专户、农村义务教育专户无发生额或专户发生额仅有利息收入,上述财政专户未及时清理。

13. 区发改局未及时清理应退回的市级专项资金100万元。

14. 区水利局农村安全饮水财政专户专项资金长期滞留。

(五)社会保险基金预算管理审计

15. 区人社局机关养老保险账户利息收入3.97万元未及时上解专户。

(六)政府采购及政府购买服务审计

16. 预算编制不完整。

区机关事务中心、区人社局等10家一级预算单位和区教育系统所属的区教育局信息中心、博才咸嘉小学等10家二级预算单位实施的36个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计划3059.4万元未纳入部门政府采购预算。

17. 超预算采购。

区司法局、区委党校等4家一级预算单位和区教育系统所属的博才中海小学等2家二级预算单位实施的11个政府采购和政府购买服务项目计划超政府采购预算400.82万元。

18. 采购事项不符合规定。

区住建局、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将望兴桥-赵州港、南园路水系排水管涵清淤等应该按照工程类别采购的政府采购项目纳入了政府购买服务范围,涉及金额合计958.52万元。

19. 招投标不规范。

区市政维护中心、区商务局等6家单位在采购招标文件中违规设置评标条件,博才咸嘉小学、区市政设施维护中心评标中存在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评分情况。

(七)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审计

20. 资金拨付不及时。

学士街道办事处、区交通运输局分别滞拨美丽宜居、农村公路提质改造专项资金共计384万元。

21. 超标准拨款。

区交通运输局超补助标准多拨付含浦街道干子村水桐湾至宁乡青山公路、莲花镇桐木村新塘冲组级公路提质改造项目资金3.75万元。

22. 配套补贴政策未落实。

区交通运输局未按规定将莲花镇三和村上官山路等7条道路的乡村振兴农村公路提质改造项目计划纳入区级计划,并未按政策要求落实区级配套补助资金185万元。

23. 区交通运输局组织建设、验收的莲花镇曾家桥村天山组组级公路、学士街道学华村宋家组组级公路等11条道路存在施工在前、设计在后和设计施工脱节的问题。

三、审计处理及整改情况

对上述审计发现的问题,区审计局本着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已依法依规出具审计报告,并责成各相关责任单位落实整改。区财政局及有关责任单位正按审计机关的要求,对存在的问题积极进行整改,并完善有关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推动纠错防弊,促进质效提升。

四、加强预算执行和财政管理的建议

(一)落实零基预算理念,科学编制年初预算。一是逐步完善预算支出体系标准,打破预算安排和资金分配中存在的“基数”依赖,提升零基预算管理意识。二是严格履行预算编制程序,全面、细化预算项目,提高预算的年初到位率,控制预算追加、调减的随意性,维护预算的严肃性。

(二)加强财政收支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非税收入的征收清理,加快确认待查收入,确保非税收入及时准确入库。二是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加大非刚性、非重点项目支出的压减力度,规范预算执行管理,强化内控监管,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建立健全专项资金项目库和专项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专项资金立项依据、支出标准、预算需求等要素,细化专项资金绩效目标,并建立入库评审机制和项目滚动管理机制,减少资金分配的随意性。

(三)加大统筹监管力度,不断提升管理水平。一是盘活存量资金,进一步清理财政专户沉淀资金和结转结余资金,切实压缩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加大财政结转结余资金的统筹整合力度。二是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逐步扩大预算资金绩效目标设置,实现全覆盖、全过程绩效管理。强化预算绩效评价结果应用,确保绩效评价结果与下年度预算安排挂钩。

(四)完善资产管理体制,确保国资安全增效。一是建立健全资产管理制度,加强会计核算及盘存管理,夯实行政事业单位资产管理基础,确保资产安全、完整;二是压实国有资产管理责任,强化落实资产管理职责,进一步明确资产监管权责及资产调拨、出借等程序,确保资产账证、账表、账实相符;三是加强国有资产(资源)出租管理,盘活闲置资产,切实减少资产浪费和流失,确保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五)严格遵守法规制度,规范政府采购行为。一是强化部门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促进政府采购预算编制与部门预算编制有效结合,做到应编尽编,应采尽采;二是强化预算执行力度,严格各单位和部门的政府采购预算调整追加程序,规范政府采购预算审核、执行及验收监督工作,构建规范透明、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工作机制。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以上报告请予审议,并请提出批评意见。我们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审计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自觉接受区人大的指导和监督,依法全面履行审计监督职责,为全面落实“三高四新”战略定位和使命任务、奋力实施“强省会”战略、谱写高质量发展的崭新篇章贡献更多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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