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的解读


2021年3月19日,岳麓区人民法院、区财政局、区司法局印发了《长沙市岳麓区企业破产援助资金管理使用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办法》),为进一步加深对《办法》的理解和认识,现就《办法》相关内容解读如下:

一、《办法》出台背景

2020年12月10日岳麓区召开了“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第一次全体联席会议”,区政府办、区法院、区财政局、区司法局等18家单位及全区各街道镇参加,为严格落实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的贯彻新发展理念、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的要求,紧紧围绕高质量发展这条主线,改变思想,提高认识,尽快建立科学合理的破产经费保障制度,完善健全岳麓区域企业拯救和退出机制,进一步推进优化岳麓区域营商环境、提升企业经济活力工作,切实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幸福感。

二、《办法》制定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及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办公室、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建立企业破产处置协调联动机制的通知》,结合本区法院破产案件审判实际,制定本办法。

三、《办法》主要内容

该办法一共十八条,对援助资金来源到资金使用申报条件、使用范围,再到审批、发放流程、发放标准,乃至资金监管、监察处理等均进行了详细规定。

四、《办法》解决的主要问题

该办法的出台,彻底缓解了因债务人财产不足以支付破产费用导致“僵尸”企业破产启动难的现实困境,为增加管理人工作积极性、提高管理人工作效率提供了切实、长效的资金保障。

岳麓区司法局

2021年3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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