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见义勇为事迹公示(胡光跃等4人)

为弘扬正气,表彰先进,在全社会营造崇尚见义勇为精神的良好氛围,让见义勇为的英雄事迹激发出更多的社会正能量,根据《湖南省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护条例》现对我区认定的见义勇为事迹予以公示。

2023年7月1日上午10时左右,坪塘街道莲花山村丛木塘组的儿童范某凯(5岁)在池塘边不慎落水,在听到下水救范某凯的奶奶陈春芝的呼救后,不远处劳作的胡光跃立即跑向池塘并下水救人,先是将陈春芝推向岸边,陈春芝被从家中赶来救人的黄小召、李金玄用竹竿拉上岸,而范某凯漂向池塘中间。胡光跃继续去抢救范某凯,并将范某凯托举出水面,后赶到现场的范某凯爷爷范春泉下水接过范某凯游向岸边,黄小召、李金玄再次用竹竿将范某凯及力竭的范春泉拉上岸,而胡光跃因体力不支溺水。10时30分左右回家路过池塘边的周树林入水将溺水的胡光跃救上岸,虽经紧急抢救,但胡光跃还是因抢救无效死亡。

7月初,中国新闻网、潇湘晨报等媒体对孙家闯等人勇扑火情的事迹进行了专题报道。

公示期为2023年7月24日至7月28日,共五个工作日。个人或单位如反映公示对象存在的问题,可以通过来信、来电等形式反映。个人反映问题请签署本人真实姓名和联系方式,单位反映问题须加盖公章。反映问题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具体详细。对公示期反映的可能影响表彰的问题,我们将认真调查核实处理;对诬陷他人的,一经查实,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受理单位:湖南湘江新区政法工作部

受理电话:0731-88999415

电子邮箱:1341005670@qq.com

来信地址:湖南湘江新区中广中心1楼107办公室

(撰稿:王映筱;审核:殷波兰 胡勇 赵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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