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24年岳麓区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2024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区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法治建设决策部署,对标对表《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各项目标任务,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发展新成效。

一、坚持党的领导,法治政府建设取得新成效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首要政治任务和长期战略任务,全区上下深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宣传活动。区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区政府常务会议分别就习近平法治思想开展集体专题学习研讨,全年开展党的二十大精神、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以及法治专题学习12次,累计参训领导干部达2124人次,组织法治业务培训集中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996人次。

(二)坚持党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落实区委领导的全面依法治区工作机制,区委全面听取区人大、政府、政协、法院、检察院党组工作汇报,支持和保证各方依法依章程履职,把法治建设纳入地区发展总体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推进、同督促、同考核、同奖惩,确保各级党委(党组)在推进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中的核心作用。全年区委、区政府先后组织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区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和研究部署全面依法治区及法治政府建设相关工作,确保将政府各项活动纳入法治轨道;不断加强顶层设计,及时制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年度工作要点,调整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区本级贯彻落实长沙市“一规划两方案”工作措施清单,针对23项167条工作举措开展阶段评估。

(三)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全面依法治区和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述法工作落实情况纳入全区绩效考核和法治督察内容。依法治区办组织编印《湖南湘江新区(岳麓区)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重点学习内容梳理》报理论学习中心组结合“第一议题”制度落实集中学习,全面督促“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按时向社会公布并报送市委、市政府和区人大常委会;全区69名党政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撰写书面述法报告并在依法治区委员会会议现场集中述法。

(四)强化法治政府建设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持续完善法治建设议事协调机构及办事机构运行机制,定期召开全面依法治区工作会议和依法治区办会议,统筹推进执法、司法、守法普法协调小组会议狠抓法治建设各项重点工作,依法行政能力水平不断提升;有序落实迎接中央依法治国办、市委依法治市办法治督察各项任务,建立区本级法治督察与党委巡察办、政府督查联络协作机制,组织开展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综合督察,针对各区直部门及街镇落实中央、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决策部署以及开展贯彻落实“一规划两纲要”任务措施清单情况进行书面督察,抽取2个区直部门和2个街道实地开展法治督察,针对发现的问题下发问题清单,督促责任单位对标对表抓好问题整改与落实,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走深走实。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持续提升政务服务效能。一是积极承接省市赋权。有序承接省、市行政审批权限下放,其中省级赋权129项,市级赋权982项,逐一明确承接要求、时限、方式;严格按照政府权责清单制度及时调整完善部门权责清单、公共服务事项清单、行政许可清单、中介服务事项清单,做到依法编制、动态调整、全部纳入清单管理并汇集至“全国行政许可管理系统”,实现“清单之外无审批”;所有省、市赋权事项均纳入“一网通办”管理系统,承接完成率100%。二是稳步提升政务效能。24个部门176个事项整合为26个“高效办成一件事”套餐,事项缩减率90.3%;将原办公场地分散的27个审批业务窗口整合为一个政务中心12个专窗,明确“多表合一、一网申请、一套材料、一次提交、一窗出件”;将原15个部局委34个业务系统办理的事项归集到“一网通办”平台,实现“湘易办”客户端同步办理;在全区各重点区域新设企业登记特色政务“服务点”,实现企业开办“就近能办、多点可办”。三是创优法治化营商环境。深入推进“三高四新·法治护航”三年专项行动,精心部署4个方面16项具体任务,着力提升执法司法质效,创新商事调解新路径,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组织辖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定期对接企业、园区、商会开展公益法治讲座、组织研讨交流,帮助企业排查法律风险助力企业加强内控管理,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全年共召开企业家座谈会32场,走访企业116家,办结帮扶问题120个,为36家商会、621家企业开展“法治体检”。

(二)全面推动政府行为纳入法治轨道。一是严把决策关,强化法治参谋作用。严格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制度,推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法制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政府常务会议和专题会议,就重大经济活动、重点建设项目出具法律审查意见,抓好重大项目法律把关,严格防范政府合同领域法律风险。二是严把复议关,有效化解行政争议。制定行政复议文书签发制度和案卷管理工作规定,创设行政复议开门办案+容缺受理、书面审+当面谈、说理式+普法式“3+”工作法,全面提升行政复议工作质效。全年新收行政复议案件1083件,办结921件,调解后撤回复议申请287件。三是严把应诉关,稳妥办理应诉案件。认真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制定行政应诉管理办法,实行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行政执法人员旁听、庭审后讲评“三合一”模式,经法院书面通知,全年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达到100%。

(三)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开展行政执法质量提升行动。贯彻执行国务院办公厅《提升行政执法质量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组织全区1000余名行政执法人员开展专题业务培训并落实执法水平测试,严格执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动态管理制度。2024年共组织2批次1421人参加全省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申领考试,合格率81.4%全年依法收回、注销不符合执法要求的执法人员证件33本,换(发)证111本。是开展行政执法突出问题集中整治专项行动。聚焦涉企重点执法领域和群众反映强烈的运动式执法、“逐利执法”等执法突出问题开展集中整治,梳理行政执法突出问题17个,制定整改措施21条并落实整改。三是大力推行柔性执法。落实普遍建立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城市管理、市场监管、应急管理等涉企行政执法单位逐步制定不予处罚、从轻处罚、减轻处罚、不予强制措施等“四张清单”并积极运用,年内实行“首违不罚”涉企案件35件,轻微违法行为免罚、不予处罚190件。四是狠抓案卷评查成效。结合省、市案卷评查实际情况,按季度开展区本级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活动,全年共评查执法案卷290宗,通过定期整改提升,全面规范行政执法行为。

(四)强化基层社会治理法治化格局。一是矛盾纠纷预防化解多元共治格局更加稳固。整合范街镇、社区村人民调解委员会280余个,区法院驻街镇诉源治理工作站22个,设立自然资源、征地拆迁、知识产权、医疗卫生等各类行政(行业)调解组织35个,形成了“区-街-社区-行业”四级联动化解矛盾纠纷工作体系。2024年以来,各级调解组织和诉源治理单元累计化解矛盾纠纷69465件。其中,创新“三所联动”矛盾纠纷调处改革,充分发挥司法所基层调解“主阵地”作用,用好派出所权威、律所专业优势,推动警调、诉调、访调整合分流,实现矛盾纠纷处早化小。自10月份在全区24个街镇、22个派出所全面铺开以来,各街镇通过“三所联动”模式共计摸排矛盾纠纷1239件,成功化解1222件,调解成功率达到98%以上;在银盆岭街道成立全市首家“共享法庭”,受理调处各类纠纷5980件;在观沙岭街道设立区级金融纠纷人民调解中心,进驻三湘银行、长银五八、农行长沙市支行等金融企业去年8月至今已成功调解小额贷纠纷4013件,观沙岭法庭“诉源治理”模式入选最高人民法院“打造枫桥式人民法庭”典型案例二是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拓展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窗口职能,增设企业咨询、知识产权服务等窗口,引入长沙湘融国际商事纠纷调解中心进驻,向涉外企业提供国际商事调解、国际商事法律查明及综合评估等各项服务。在大科城公共法律服务分中心开设公证、鉴定、法援、仲裁、调解等服务窗口,为科创企业提供更便捷的公共法律服务。设立24个街镇公共法律服务站、230个社区村服务点,实现三级联动的实体平台全覆盖,全年共接待法律咨询5085人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632件。三是普法依法治理氛围更加浓厚。全面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年度项目化管理任务,2024年全区国家工作人员网上学法考法参考率、报考率、通过率实现三个100%深入开展宪法宣传周、青少年法治宣传月、送法下乡、“利剑护蕾”法治宣传教育等各类普法宣传主题活动2000余场次大力推进基层法治文化阵地建设,新建法治文化广场、长廊等户外阵地13个;培育乡村法律明白人,组织全体法律明白人集中业务培训,其中新培育199人,村居两委成员占比60%以上。

三、存在的不足及2025年工作打算

过去的一年,我区法治建设取得较大成效,但距离上级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盼还有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部分单位没有设置专门法治机构,法治专业素养人员缺乏,政府工作人员法治素养不能完全适应法治政府建设的新要求,街镇等基层法治建设能力水平有待进一步提升;二是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落实仍有差距,部分执法单位法制审核机构未实际发挥作用,个别执法单位还存在执法程序不规范、监督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和行政执法监督全覆盖水平需进一步提高;三是全面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和普法责任清单有差距,工作推进不平衡,未形成有效合力。

2025年,我区将继续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学习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和党的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高举习近平法治思想旗帜,紧跟中央、省委、市委部署,主动担当作为,不断提高法治建设能力水平,为推动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一是强化政治担当,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市县法治建设的意见》及长沙市贯彻落实方案,不断加强党对法治建设工作的领导,牢牢把握正确方向,充分发挥依法治理议事协调机构职能职责。建立健全各部局、街镇法治建设体制机制,坚决落实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及其措施清单各项任务,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全区法治建设。二是强化能力建设,提升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全区上下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继续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和工作人员的法治理论教育和法治业务培训,推动领导干部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不断提升各级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维护稳定、应对风险的能力。三是强化依法行政,提高法治建设工作实效。进一步提高坚持依法民主决策和依法办事的意识,不断完善区—街镇两级依法行政制度体系;进一步推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全面贯彻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一步提升执法司法监督水平,着力强化执法司法为民服务实效;进一步发挥行政复议化解行政争议的主渠道作用,严格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进一步提高普法依法治理水平,统筹推进“八五”普法规划,强化普法责任制和普法项目化任务管理,落实述法报告责任;进一步优化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提升矛盾纠纷多元化解质效,不断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获得感和幸福感。

中国共产党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

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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