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中共湖南湘江新区政法工作部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坚持党对政法工作的绝对领导,坚决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推动完善和落实政治轮训和政治督察制度。

2.贯彻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党工委决定,研究协调政法单位之间、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地方之间有关事项,统一政法单位思想和行动。

3.加强对政法领域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工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4.了解掌握和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政法工作情况动态,创新完善多部门参与的平安建设工作协调机制,协调推动预防、化解影响稳定的政治安全风险、社会治安风险、社会矛盾风险和公共安全风险,协调应对和妥善处置有关突发事件和敏感事件;牵头负责扫黑除恶相关工作;指导督促禁毒工作;协调指导政法单位和相关部门做好反邪教、反暴恐工作。

5.加强对政法工作的督查,统筹协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维护社会稳定、反邪教、反暴恐等有关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实施工作。

6.支持和监督政法单位依法行使职权,检查政法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密切配合,完善与纪检监察机关工作衔接和协作配合机制,推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7.指导和推动政法单位党的建设和政法队伍建设,协助党工委及干部管理部门加强政法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协助党工委和纪检监察机关做好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派员列席本级政法单位党组(党委)民主生活会。

8.落实新区国家安全委员会、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的决策部署,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法治建设有关问题研究,提出建议和工作意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维护政治安全工作和执法司法相关工作。

9.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10.指导、监督新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新区管委会、岳麓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新区管委会、岳麓区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负责对报送新区管委会、岳麓区政府备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予以登记、监督。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11.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新区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代理和指导、监督新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12.负责新区管委会、岳麓区政府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和参与新区管委会、岳麓区政府重大合同履约问题的处理;指导新区管委会、岳麓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

13.承担统筹规划新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统筹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工作。

14.负责指导、管理新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组织指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做好刑满释放和期满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15.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等工作。

16.负责新区法治对外合作工作。承担新区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17.代表党工委、管委会受理人民群众和境外人士给党工委、管委会和政法工作部及其领导同志的来信,接待群众来访,受理人民群众通过电话、电报和网络反映的信访事项,为来信来访群众提供服务。

18.承办中央和国家机关、省委和省政府、市委和市政府、党工委和管委会领导转办、批办的信访事项,督促检查领导批示件落实情况;向新区各部门(单位)交办信访事项,督促检查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

19.承担新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协调处理新区信访突出问题。做好接访劝返相关工作,协调处理新区群众进京赴省、异地上访事件和跨区域信访事项。

20.承担新区信访事项复查复核相关工作,受理、办理应由新区管委会复查复核的信访事项。

21.检查指导新区各部门(单位)信访工作。

22.综合反映社情民意,为新区党工委、管委会决策和指导工作服务;协调涉及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政策制定;监督、解决有关群众利益政策的落实;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23.掌握分析政法、信访等舆情动态,指导和协调政法单位和有关部门做好依法办理、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等相关工作。

24.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中共湖南湘江新区政法工作部内设机构包括:政法工作部设15个内设机构(均为正科级单位):综合处、督查督办处、法治处、宣传处(普法处)、执法监督处、政治安全与反邪教协调处、扫黑除恶指导处、维稳指导处、基层社会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社区矫正管理处)、行政复议与应诉处(规范性文件与合同管理处)、公共法律服务处、信访办理处、来访接待处(异地接访处)、政治部。政法工作部2023年12月止,共有核定行政编制30名,政法专项编制57名,实有行政编制(政法专项编制)人员88名,事业编制人员25人,编外人员113人(其中政府雇员15人,临聘106人),退休人员22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长沙市岳麓区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此预算公开仅公开本级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4,42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4,421.59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3,62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政策压减项目经费支出。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4,42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41.5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1.85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0.0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8.16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3,625.1万元,主要原因是2024年财政政策压减项目经费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4,421.59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9,141.53万元,占78.3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771.85万元,占19.54%;卫生健康支出200.04万元,占0.82%;住房保障支出308.16万元,占1.26%。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383.59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0,038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807.89万元,主要用于政法工作部及挂属单位日常工作方面;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4,230.11万元,主要用于综治巡防及司法调解人员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62.1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0.87%,主要是人员调动增加等原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6.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16.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16.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较去年减少70.85万元,主要原因是财政政策压减经费支出。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本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本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88.5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62.0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97.64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728.9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2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2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2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中共湖南湘江新区政法工作部整体支出24,421.59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35个,涉及项目支出20,038万元,其中:普法宣传项目160万元;高新特巡警公用项目64.8万元;高新公安辅警等人员项目2,682.19万元;接访劝返项目400万元;河西交通枢纽中心工作项目27万元;岳麓公安公务用车运转费项目196万元;法治工作专项项目93万元;人民调解项目187万元;高新公安车辆运行费项目76万元;群众来访接待中心运维及联办项目133万元;政法队伍建设及救助慰问费项目235万元;司法救助资金项目35万元;肇事肇祸及见义勇为项目63万元;岳麓公安巡防队员伙食项目258.72万元;岳麓公安辅警项目1,219万元;岳麓公安案件审计费项目400万元;护路护线专项项目21万元;2024年水电费项目25万元;法律援助及公共法律服务项目185万元;岳麓交警物业管理费项目53万元;岳麓公安民警及一村一辅警公用项目1,851.1万元;平安建设项目360万元;信访救助费项目150万元;高新交警民警公用及车辆运行费项目159.3万元;高新公安经济案件审计费及综治项目330万元;维稳及特费项目370万元;行政复议应诉及规范性文件服务费项目276万元;高新交警综治项目105万元;综治巡防及矫正调解人员项目4,230.11万元;岳麓交警交通民警公用项目364.5万元;高新交警区辅警和两站两员项目844.64万元;岳麓交警辅警、劝导员及两站两员项目2,022.04万元;高新公安网络风险防控专项项目35万元;执法监督及培训项目30万元;高新交警交通事故救助项目35万元;高新公安民警公用项目660.9万元;高新公安物业及汽车租赁费项目719.1万元;扫黑除恶项目77万元;社区矫正项目130万元;岳麓特巡警大队公用项目137.7万元;ZZ安全及FXJ项目64万元;禁毒项目500万元;第四特警大队预算项目72.9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附件:湘江新区政法工作部岳麓区预算公开表.xlsx

中共湖南湘江新区政法工作部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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