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岳麓区司法局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区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部署要求,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区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一、主要职能: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查工作。

(二)指导、监督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性审查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

(四)负责区政府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

(六)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组织指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做好刑满释放和期满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拟订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

(八)负责全区法治对外合作工作。

(九)管理指导本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内设机构:岳麓区司法局办公室、政治办公室、法制科(行政审批和行政服务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律师工作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工作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715.2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715.2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88.54万元,增长11.89%,要原因是1、大力优化法律援助机制,实行“容缺”受理机制。实现接待服务“零距离”、服务流程“零障碍”、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评价“一流满意”。2、根据《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行政复议体制改革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21〕9号)文件要求,2021年6月1日起,由区人民政府统一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各级政府部门不再行使行政复议职责,区司法局为区人民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依法办理区人民政府行政复议事项,以区人民政府的名义作出行政复议决定。湘政发〔2021〕9号文件要求各级机构编制、财政等部门要大力支持、积极配合改革,形成工作合力。根据2021年的案件情况和工作量,由区财政局据实予以保障。3、优化营商环境,增强全面依法治区实效。坚持复议为民,深入推进行政复议体制改革,做到“三个一”“四个严”。即一站式服务、一次性受理、一次性告知。3、坚持以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为导向,着力建设覆盖城乡、便捷高效、均等普惠的现代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开展民法典宣传,提升企业法治思维,全年共开展民法典宣传进社区进企业100余场次,发放民法典宣传折页4万册。进一步宣传诚信经营理念,提高企业经营管理人员依法治经营意识。4、专项化解人民法院指派的重大、疑难、复杂诉前纠纷。5、将社区矫正执法与法治宣传教育有机结合,深入贯彻落实社区矫正法,每月定期开展执法专项检查,提升矫正管理水平。建立社区矫正工作站,进一步形成工作合力。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715.2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264.3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4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19.0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10.3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88.54万元,增长11.89%,主要原因是同上。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715.25万元,其中:公共安全支出2,264.36元,占83.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1.48万元,占8.16%;卫生健康支出119.02万元,占4.38%;住房保障支出110.38万元,占4.0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695.4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019.81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行政运行支出1,019.81万元。主要用于法律援助办案及法律服务经费145万;普法经费70万;社区矫正安置帮教工作经费132.38万;法制工作经费26万;法律服务委托业务费182万;人民调解工作经费74.3万;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经费8万;调解员、专干工资及三调联动经费352.13万;企业破产援助资金30万等几个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156.11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86万元,增长3.21%,主要原因是新增3人在职职工。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4.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6.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6.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会议费预算;培训费预算4万元,2021年司法行政培训工作经费,线上授课,授课费及各司法所工作餐费等;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经费预算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1.86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13.86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08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2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整体支出2715.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5.4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9个,涉及项目支出637.68万元,其中:人民调解项目74.3万元;诉讼代理费(委托业务费)法律顾问服务专项(委托业务费)项目182万元;普法项目70万元;法律援助办案及法律服务项目145万元;社区矫正安置帮教项目132.38万元;法制工作项目26万元;公共法律服务项目8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

2022年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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