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2021年度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承担全面依法治区重大问题的政策研究,协调有关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建议,负责有关重大决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指导、监督全区规范性文件管理有关工作,承担区政府规范性文件送审稿的合法审核工作,承办区政府及各部门规范性文件的“统一登记、统一编号、统一公布”工作。受理有关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申请。组织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 

(三)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区政府各部门、各街道(镇)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承办区政府管辖的行政复议案件,代理区政府行政应诉事项。指导、监督全区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工作。 

(四)负责区政府重大合同的合法性审查;指导和参与区政府重大合同履约问题的处理;指导全区政府合同管理工作。 

(五)承担统筹规划全区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定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组织对外法治宣传。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协调全区社会联动调解工作。参与人民陪审员选任工作。指导管理基层司法所工作。 

(六)负责指导、管理全区社区矫正工作,协调组织指导社会力量参与社区矫正工作,组织做好刑满释放和期满解矫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七)负责拟定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监督律师、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管理工作。 

(八)负责全区法治对外合作工作,承担区政府涉外协议等文件的法律审查工作,组织开展法治对外合作交流。承办区政府涉港澳台的法律事务。 

(九)管理指导本系统队伍建设、党组织建设和思路政治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的教育培训工作。 

(十)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内设科室8个,分别为办公室、政工室、法制科、普法与依法治理科、公共法律服务管理科、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科、社区矫正管理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979.38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553.07万元,增长22.79%。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增加,职业年金的补缴,对破产企业的补助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961.9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961.91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979.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21.9万元,占57.79%;项目支出1,257.47万元,占42.2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979.38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553.07万元,增长22.79%。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增加,职业年金的补缴,对破产企业的补助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79.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70.53万元,增长23.68%。主要是因为人员的增加,职业年金的补缴,对破产企业的补助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979.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公共安全支出2,575.23万元,占86.4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5.2万元,占7.89%;卫生健康支出68.18万元,占2.29%;住房保障支出100.77万元,占3.3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426.71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979.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2.77%,其中: 

1、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1,180.87万元,支出决算为1,317.7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59%。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2、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3.7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接受政府办购买法律服务。

3、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基层司法业务(项)

年初预算为497.7万元,支出决算为498.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2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的增加。

4、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普法宣传(项)

年初预算为50万元,支出决算为49.8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了宣传费用。

5、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公共法律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1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6、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社区矫正(项)

年初预算为114.2万元,支出决算为123.7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8.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数增加。

7、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法制建设(项)

年初预算为26万元,支出决算为25.8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节约了费用。

8、公共安全支出(类)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8万元,支出决算为32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46.4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岳麓区政府裁决费用支出了299.76万元。

9、公共安全支出(类)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78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新增企业破产援助资金。

10、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92.82万元,支出决算为11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3.9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

1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66.83万元,支出决算为66.8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56万元,支出决算为50.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7.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职业年金补缴。

1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5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4万元,支出决算为1.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5、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2万元,支出决算为0.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3.0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

16、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6.34万元,支出决算为36.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7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

1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9.24万元,支出决算为31.0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2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

18、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04.9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7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在职职工退休。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721.9万元,其中:人员经费1,595.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2.6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126.0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2%,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4.4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8.96%,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8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与上年相比减少0.18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6.4万元,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完成预算的20.1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控制公务用车的开支,与上年相比减少0.09万元,下降6.52%,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控制公务用车的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1.29万元,占1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1.2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单位本级或某二级机构)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万元,主要是燃料费、维修费和保险费等支出,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6.01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25.24万元,下降16.69%。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控制各部门的公用经费的开支。

、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一般性支出129.14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9.38万元,用于开展司法行政培训,参加人员:司法所所长、专干、司法所重点矫正对象,内容为矫正法实施办法学习、集中教育学习、集体及个别辅导等;用于全区社区矫正培训,内容社区矫正法;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办公费29.59万元;印刷费10.18万元;咨询费25.75万元;水费4.69万元;电费0万元;邮电费4.55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0万元;差旅费1.8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3.44万元;租赁费6.6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2.5万元;委托业务费12.45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29万元;其他交通费用9.97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6.8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2.7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2.74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共有车辆2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979.3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等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0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1.2021年岳麓区司法局决算表

2.岳麓区司法局2021年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3.关于2021年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未做项目绩效评价的说明

4.开展2021年度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

202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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