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政法工作部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中共湖南湘江新区工作委员会、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政法工作部(以下简称湘江新区政法工作部)是中共湖南湘江新区工作委员会和湖南湘江新区管委会领导和管理新区政法工作的职能部门,为正处级。 湘江新区政法工作部加挂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长沙市岳麓区司法局、长沙市岳麓区信访局牌子

2、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湘江新区政法工作部设20个内设机构。

3、协助部领导协调处理机关日常事务。

4、指导、组织开展政法队伍政治轮训和其他教育培训工作,推动政法队伍纪律作风和廉政建设。

5、组织开展政法领域重大实践和理论问题调查研究,提出重大决策部署和改革措施的意见和建议,协助党工委决策和统筹推进政法改革等各项工作。

6、协调检查指导各街道(镇)、各园区、各部门政法工作,统筹政法工作部业务督查督办工作,拟定政法工作督查计划,汇总、分析、反映、通报督查督办信息情况。

7、开展全面依法治区理念与实践调查研究,制定全面依法治区中长期规划,提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的意见和措施。

8、落实政法工作领域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组织协调政法舆情监控分析,研究影响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的舆论情况和信息,提出对策建议,及时通报党工委宣传主管部门。

9、监督检查政法各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国家法律法规的情况,调查分析和及时纠正存在的普遍性、倾向性问题,研究制定相关对策措施。

10、配合政治安全工作协调机制相关牵头单位,指导政法单位加强国家政治安全战略研究,分析研判政治安全形势,提出工作建议和意见。

11、统筹推动政法机关、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部门完善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和反馈机制,完善重大黑恶势力犯罪案件会商机制。12、分析研判社会稳定形势,及时提出对策建议。负责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工作。

13、协调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设,推动开展基层平安创建活动。指导协调推动新区综治中心建设,完善乡镇(街道)、社区(村)综治维稳机制。

14、制定和落实保障人民群众参与、促进、监督法治建设的制度措施。

15、指导、监督、检查社区矫正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新区社区矫正工作规划和工作规范。

16、负责新区行政复议案件审理工作,负责新区行政复议的统计、分析和报送工作,依法对有关行政机关提出行政复议意见或建议。

17、指导和监督新区规范性文件管理工作。

18、规划和推动新区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和平台建设。

19、负责新区信访接待场所的现场接访工作。

20、承担新区信访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统筹新区信访工作的指导、检查和考核工作。

21、配合做好外地信访群众来新区非正常上访的协调处理工作

22、负责指导监督新区禁毒工作,与新区禁毒办合署办公。完成上级和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机构设置

中共湖南湘江新区政法工作部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16人,实有人数116人。内设股室15个,分别为:综合处、政治部、法治处、宣传处、督查督办处、执法监督处。政治安全与反邪教协调处、扫黑除恶指导处、维稳指导处、基层社会治理处、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处(社区矫正管理处)、行政复议与应诉处(规范性文件与合同管理处)、公共法律服务处、来访接待处(异地接访处)、信访办理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1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政法工作部本级。2、岳麓区网格化综合服务中心(群众工作服务中心)。(此预算公开仅公开本级单位)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8,04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046.6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本部门是新区融合后成立的新部门,暂不进行对比。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8,04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71.7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78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0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07.2万元,本部门是新区融合后成立的新部门,暂不进行对比。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8,046.6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7,071.71万元,占96.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66.78万元,占1.66%;卫生健康支出201万元,占0.72%住房保障支出307.2万元,占1.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4,471.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3,575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3,575万元,主要用于其中:法律援助办案及法律服务项目185万元;规范性文件与合同管理处项目58万元;禁毒项990万元;见义勇为奖励专项项目10万元;岳麓公安分局一村一辅警工作项目61万元;高新公安分局综治项目300万元;高新公安分局在职人员公用项目787.8万元;大河西交通枢纽工作项目38元;维稳特费项目80万元;高新公安分局物业管理费项目702.12元;肇事肇祸精神病监护保险项目80万元;岳麓交警交通辅警工作项目104万元;企业破产援助基金项目30万元;岳麓交警两站两员工作项目131.04万元;区直治安巡防队员项目70万元;法学会项目8万元;反XJ工作项目45万元;高新公安分局巡防队员项目1,136.49万元;岳麓公安分局政法线垂直单位(区公安分局预算)项目1,814.4万元;高新公安分局经济案件审计费项目170万元;高新公安分局新能源汽车租赁费项目279.36万元;高新特巡警大队政法线垂直单位项目56.7万元;政法线驻区 单位特巡警支队第四特警大队项目72.9万元;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房租、中餐、律师值班、水电及维修费项目75万元;高新交警在编在职人员和公用项目148.5万元;司法救助基金项目50万元;普法项目200万元;信访救助费项目150万元。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58.17万元,本部门是新区融合后成立的新部门,暂不进行对比。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387.5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86.55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86.55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部门是新区融合后成立的新部门,暂不进行对比。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无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培训费预算10万元,拟召开年度司法行政司法所成员、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矫正等业务培训,人数150人,内容为司法所成员、人民调解委员会、社区矫正等业务培训;趣味运动会,经费预算10万元。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118.4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40.82万元;工程类采购预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677.66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2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1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中共湖南湘江新区政法工作部整体支出28046.6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64个,涉及项目支出23,575万元,其中:法律援助办案及法律服务项目185万元;规范性文件与合同管理处项目58万元;禁毒项目990万元;见义勇为奖励专项项目10万元;岳麓公安分局一村一辅警工作项目61元;高新公安分局综治项目300万元;高新公安分局在职人员公用项目787.8万元;大河西交通枢纽工作项目38万元;维稳特费项目80万元;高新公安分局物业管理费项目702.12万元;肇事肇祸精神病监护保险项目80万元;岳麓交警交通辅警工作项目104万元;企业破产援助基金项目30万元;岳麓交警两站两员工作项目131.04元;区直治安巡防队员项目70万元;法学会项目8万元;反XJ工作项目45万元;高新公安分局巡防队员项目1,136.49万元;岳麓公安分局政法线垂直单位(区公安分局预算)项目1,814.4万元;高新公安分局经济案件审计费项目170万元;高新公安分局新能源汽车租赁费项目279.36万元;高新特巡警大队政法线垂直单位项目56.7万元;政法线驻区 单位特巡警支队第四特警大队项目72.9万元;群众来访接待中心房租、中餐、律师值班、水电及维修费项目75元;高新交警在编在职人员和公用项目148.5万元;司法救助基金项目50万元;普法项目200万元;信访救助费项目15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湖南湘江新区政法工作部

2023年2月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