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婚姻登记处照相复印服务项目的采购需求

一、采购目的

根据《湖南省民政厅办公室关于认真解决婚姻登记过程中有关问题的通知》(湘民办函〔201828号)的要求,从2018年起,婚姻登记过程中施行对市民提供免费照相复印,不得向当事人收取任何费用。

二、内容及数量

1. 照相业务:结婚证10000对,离婚证4500对,补领1300对(结婚、离婚、补领各彩色证照2/4/对)。(预估)

2. 复印业务:105800份。(预估)

项目

数量

(对)

每对复印

(次)

每次单价

(元)

金额

(元)

备注

复印

结婚登记

10000

6

0.3

18000


离婚登记

4500

10

0.3

12000


补领结婚登记

800

6

0.3

1440


补领离婚登记

500

2

0.3

300


照相

照相(结婚登记)

10000

每对(4张)

12

120000


照相(离婚登记)

4500

每对(4张)

12

4800


照相(补领)

1300

每对(4张)

12

15600


合计:215340

三、采购方式

按局内控制度进行采购。金额上限值22万元。

四、主要设备要求

1. 数码彩色复合机2

2. 照片打印机

3. 尼康专业数码照相机2

4. 台式电脑2

5. 电动背景布3(..)

6. 高精特殊照片纸(可盖章)    

五、人员要求

专业人员3名。其中摄影行业工作经验人员1名,文印工作经验人员2名。(其中2人具有大专以上文凭)

工作要求

1. 照相:按照《民法典》和国家《婚姻登记规范》的要求办好照相业务。

2. 复印:按照国家档案管理规格的要求,采用A4纸复印。

3、有相同工作经历的企业优先。

、合同周期

20251215日至20261214日止。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民政和社会保障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5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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