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湘江新区民政社会保障工作要点

2025年,湘江新区民政社会保障工作的总体要求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以及省委十二届八次全会、市委十四届九次全会、区委六届七次全会精神,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湖南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批示精神,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统筹推进民政社会保障各项工作,在全面实施“三高四新”美好蓝图上谱写民政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新篇章。

一、全面加强党的领导

(一)全面加强机关党的建设。全面贯彻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和党的组织路线。紧紧围绕中心任务,强化政治引领,夯实基层基础,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以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为主线,以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为重点,以强化党支部组织建设为保证,引领全局干部职工以新担当、新作为,为新区民政社会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和组织保证。

(二)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认真学习贯彻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精神,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锲而不舍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及其实施细则,持之以恒正风肃纪,营造崇廉拒腐的良好风尚。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健全同查同治机制,深化党纪学习教育,扎实开展民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民社干部队伍,确保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更公平地惠及广大人民群众。加强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法治化、正规化建设,精准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构建透明、公正、清廉的工作格局。

二、做好就业创业服务工作

(三)落实就业优先战略。聚焦保就业、稳就业、促就业”目标,完成城镇新增就业、失业人员再就业、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等核心就业数据指标任务。全年城镇新增就业2.8万人,城镇调查失业率达省、市目标,确保全区就业形势总体稳定,就业质量稳步提升。

(四)深化“乐业湘江”服务品牌。实施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城乡基层和中小微企业就业支持计划,聚焦制造业招聘用工需求,组织开展专场招聘、人才沙龙、就业服务进园区等活动,引导劳动力向紧缺领域集聚。以湘江新区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中心为主阵地,通过开展职业指导、访企拓岗、校园招聘、困难帮扶等系列活动,进一步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观念引导,拓宽高校毕业生等青年市场化社会化就业渠道。实施重点群体就业援助,为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脱贫劳动力等重点群体提供全面、便捷、高效的就业服务,强化社会保险补贴、创业担保贷款等政策,鼓励企业吸纳重点群体就业,提升就业公共服务效能,确保零就业家庭动态清零。进一步深化人力资源机构与园区重点企业供需对接及人力资源服务业赋能撬动重点产业发展水平,提高人力资源服务产业园服务产业集群发展能力,建强人力资源服务业集聚发展平台,提升国家级平台品牌效应。

(五)抓好大学生创新创业工作。认真贯彻落实省委晓明书记“七个一”要求,结合新区实际,聚焦大学生创业全生命周期的需求,系统落实省、市一揽子政策措施,围绕“基金+基地+服务”模式,全面构建“湖南湘江新区支持大学生创业‘1+1+5’专项行动”。在夯实湘江新区大学生创业基金、湘江新区大学生创业园基础上,深入推进大学生创业动能激发、创业能力提升、创业平台整合、创业金融赋能、创业政策优化五大专项系列行动。全方位提供创新创业引导、创新创业赛事、创业政策扶持、创业孵化服务、创业配套支持,浓厚创业氛围、优化创业生态,将湘江新区打造成省内外支持大学生创新创业的沃土聚焦产业发展与就业需求,强化培训促就业导向,按照上级下达目标任务,有序开展职业技能培训、创业培训、职业技能大赛,不断增强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效能。

(六)健全就业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加强“两市场一专员”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探索更加合理、高效的运营模式,不断提升基层公共就业服务能力。加强就业形势研判,完善就业失业统计监测调查体系,持续开展跟踪监测和动态分析,在援企稳岗、就业帮扶等方面提供智力支持。

三、健全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

(七)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持续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征缴,完成城镇职工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年度任务,区、街道(镇)、社区(村)等三级共同形成宣传矩阵,并针对企业职工、灵活就业人员、平台就业人员、城乡居民、在校大学生等各类人群精准开展参保扩面宣传,由“大水漫灌”转变为“精准滴灌”,全面扩大社会保险覆盖率。大力发展企业年金,做好个人养老金宣传推广,提高个人养老金补充制度覆盖面,逐步健全补充养老保险体系落实低保对象、特困人员、重度残疾人员等特殊群体城乡居保、医保保费代缴工作,切实减轻困难群体负担,做到应缴尽缴。

(八)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聚焦“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政务服务改革要求,着力增强政务服务意识,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强化宗旨意识,转作风、提效能、树形象。优化社保、医保窗口经办环节,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数字赋能,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扎实做好省市赋权承接工作,深入推进“湖南省互联网+政务服务”“一网通办”“一件事”“一次办”等工作的落实落细。持续强化政务服务队伍建设,扎实开展人员培训,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全力打造高效廉洁的政务服务队伍,推动政务服务提质增效,助力新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九)提升医药服务管理水平。持续推进DRG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健全全区DRG付费管理体系,确保达到长株潭区域改革要求的“五个统一”。切实加强两定机构协议管理,按时完成两定机构电子化协议续签,并做好分类归档,确保协议管理规范清晰。完善医药机构定点准入和退出机制,规范准入流程,提高准入标准。结合日常基金监管全覆盖检查情况,及时对违规违约医药机构进行处理,切实强化两定机构协议管理意识。推动医保与定点医药机构即时结算,简化支付流程,提高支付效率。指导医保定点医药机构提升信息化建设水平,广泛宣传、积极引导群众推广使用电子医保凭证,有序开通符合条件的基层卫生医疗机构和定点零售药店门诊统筹服务,大力提升人民群众门诊统筹报销便捷度。

(十)增强社会保障服务能力。贯彻党中央关于渐进式延迟法定退休年龄的决策部署,分批分类开展有关政策解读,线上、线下全链条开展宣传工作,做好延退审批以及病残津贴申领等工作。积极落实《长沙市工伤保险参保企业全面推行“一会三卡”工作方案》,做好涉及工伤事故企业现场约谈与安全宣传工作,长期化、常态化推进“一会三卡”工作。认真落实“温暖社保”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优化经办流程,提升经办管理服务,按时足额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

(十一)做好分层分类社会救助工作。按照健全分层分类社会救助体系的要求,做好低保、特困等困难群体救助工作,严谨开展临时救助、困难帮扶工作。根据省市统一部署开展刚性支出困难家庭认定工作,完善社会救助监测预警机制,做好脱贫监测人口与低保、特困、临时救助对象的有效衔接,落实医疗、住房等专项救助转介。建立健全民政、公安、城管、卫健等部门和街镇对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的协调共管机制。积极开展“夏季送清凉”“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进一步推进社会救助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加强精准救助,积极组织开展救助业务培训,开展低保核查、特困供养人员自理能力等级评估,推动低保、特困档案标准化普及,健全特困供养三级审核审批机制,推动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站新站6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切实提升社会救助工作水平。

(十二)构建重点群体关爱体系。做好“老小残”等群体的关爱服务,按标准及时发放残疾人两项补贴、高龄津贴、孤儿生活补助、事实无人抚养儿童生活补贴等各项补贴,推进留守儿童、困境儿童、流动儿童关爱服务工作,积极引导社会力量参与儿童关爱服务,落实未成年人保护救助工作,抓好个案帮扶,形成典型案例。推动慈善事业发展,加强与市慈善总会对接,积极理顺慈善会体制,加强星级慈善超市建设,推动慈善社区创建,认真开展尿毒症患者家庭慈善救助、困难家庭大学生慈善助学等慈善项目,营造慈善友爱的社会风尚。聚焦“困、残、老、小、公益慈善”五大领域开展民政服务站服务,深化新区社会组织公益园“365”模式,开展公益创投,加强社区发展基金规范管理,推进新区福彩事业,推动“公益+慈善+福彩”创新综合体建设,促进民生保障向“资金+物资+服务”多维关爱体系转变。

(十三)强化社会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障基金监管力度提升业务水平,推进审计问题整改,突出社保专项风险领域检查。落实社保基金管理风险防控数据共享比对机制,强化部门联动与社会监督,压实风险防控责任,以零容忍态度严厉打击欺诈骗保套保或挪用贪占各类社会保险资金和医疗保障基金的违法行为。完善内部控制制度,规范基金的管理、使用和监督等流程。提升信息化管理水平,通过信息化手段提升社保基金和医保基金的管理水平,实现基金的信息化、透明化管理,降低管理风险。加强宣传教育,学习《湖南省社保基金监管条例》和《医疗保障基金使用监督管理条例》,提高公众对基金的认知度和信任度,增强公众的安全意识。做好基金监督统计、要情和预警信息处理;完善基金监督制度,加强警示教育;基金监督巡查常态化、全覆盖,保障社会保险基金和医疗保障基金安全运行。

四、加强社会事务管理

(十四)加快发展养老服务工作。坚持尽力而为、量力而行,贯通协调居家社区机构三类养老服务形态,强化养老服务要素保障,推动养老服务扩容提质增效。新建社区养老服务设施6家,新(改)建养老助餐服务设施6个,全面推进特殊困难老年人居家养老助急服务,打造“家门口”的幸福养老。持续开展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和老年人意外伤害险投保工作,以敬老月活动为抓手,助力敬老、养老、助老的社会风尚更加浓厚。加大服务供给、创新服务模式、拓展服务内容,将智慧养老融入市级平台,指导支持桔子洲街道师大社区“养联体”建设,推动居家养老可惠可及。开展养老机构备案和等级评定,审查机构服务资质、规范行业服务标准,聘请第三方会计事务所进行专项审计。整合资源、深化举措,会同卫健部门联动发力,进一步提高养老机构医养结合水平,年内打造麓谷敬老院、雷锋敬老院两个标准化示范点。强化督促指导,定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联合执法,确保养老机构安全事故零发生,牢牢守住安全生产底线。

(十五)推进移风易俗改革工作。持续加强婚登中心标准化建设,提升婚登服务质量。继续加大绿色殡葬的宣传和推广,以深入开展整治殡葬领域腐败乱象专项行动为契机,着力解决殡葬领域突出问题,规范殡葬秩序,推动坪塘城市公益性墓地规划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加强潇湘陵园的管理服务和监督检查,建立健全违规墓葬问题街镇日常巡查报告、多部门协作配合和联合执法机制,制定下发《湘江新区民营集中治丧点管理规定(暂行)》,合理布局并规范运营民营集中治丧点,加强遗体专运车队的监督管理。

(十六)强化区划地名和社会组织管理工作。按照省市要求完成岳麓宁乡线界线联检工作,完成湖南湘江新区202524条(暂定)市政道路的命名;做好东方红街道和麓谷街道、白马街道和雷锋街道乡级界线勘定的后续协议签定;有序推进“乡村著名行动”工作。依法依规开展社会组织登记管理,引导社会组织服务产业、新技术和新质生产力。按照社会组织综合监管要求,督促业务主管部门落实监管责任,确保年检率达到85%以上。加强社会组织内部治理,严厉打击非法社会组织和社会组织非法行为,清理僵尸型社会组织,助力社会治理。

五、强化人事人才服务保障能力

(十七)优化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体系。根据新区雇员管理现状,拟定《湘江新区雇员管理办法(试行)》提请党工委会专题研究,进一步统一优化雇员管理机制。加强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管理工作,配合新区事业单位改革,全力督促指导改革后的事业单位开展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工作。继续稳妥推进事业单位实施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配合组织部门做好管理岗位各职员等级晋升;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对全区各事业单位的用人需求进行摸底,根据干部队伍建设需要,结合事业单位优化整合实际,适时制定招聘计划,制定专项招聘方案,精准招聘,不断充实干部人员力量。继续优化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机制,加大编岗不一致人员管理现状理顺力度。继续推进长沙市产业园区绩效薪酬制改革试点工作,及时收集研究绩效薪酬试点和绩效考核中出现的问题,积极对接省市,确保试点期间试点工作平稳实施。进一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快推进公立医院薪酬制度改革,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

(十八)创新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进一步深化职称改革,扩大新兴行业产业高级职称专场评审的覆盖面,提升行业产业在评价人才和使用人才方面的自主权。加大对高层次人才的引进和选拔培养力度,筹建更多企业博士后科研平台,引进培养青年博士后人才。落实人才支持政策,支持具有突出技术创新能力以及做出重大贡献的专技人才团队,为“新区制造”和“新区创造”奠定人才基础。

六、构建和谐稳定劳动关系

(十九)推动劳动关系治理现代化。着力提升劳动关系法治水平,完善落实协调劳动关系三方机制,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协商协调制度。加强企业劳动用工指导和服务,不断优化劳动关系协调机制,坚持仲裁+监察双轮驱动,协同办案,联动化解劳动纠纷,推动资源信息共享、资源互补互通。进一步规范劳务派遣用工,开展劳动保障监察专项检查,督促指导用人单位规范用工。加强劳动关系形势分析研判,健全和落实监测预警制度和应急处置机制。拓展灵活就业和新就业形态劳动者权益保障,构建和谐劳动关系。

(二十)推进治理欠薪向纵深发展。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持续加大国家欠薪平台、红网问政、12345”热线、百姓呼声、长沙人社“一码通”和湖南省智慧信访信息系统等各类投诉平台的线索处置力度,建立劳动纠纷多元化调解机制,发挥民政和社会保障局治理欠薪牵头作用,督导各街道(镇)欠薪线索实质办结率达96%以上。开展夏季(冬季)治理欠薪、劳动力市场秩序整顿、2025年劳动保障监察日常巡视检查等专项行动,加大日常监管和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的处罚力度,落实“一案双查”制度。落实欠薪“黑名单”制度,对拖欠农民工工资案件相关企业按程序依法纳入全国信用平台,并及时向社会公布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工作衔接,行政处罚后依法将企业纳入“两法”平台。对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进一步加大欠薪打击力度,持续打造新区企业“不能欠,不敢欠”的良好局面。

七、加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

(二十一)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在继续开展自主安置的基础上,积极对接组织工作部,严格按照上级安置原则,提升新区自主安置质量。优化业务流程、简化安置程序,全面推进退役军人服务“高效办成一件事”工作,及时为退役士兵发放一次性地方补助、义务兵家庭优待金等补助,践行以退役军人为中心的服务理念。通过适应性培训、职业技能培训等渠道,助力退役军人完成身份转变融入社会。利用微信公众号、官方网站等多平台发布就业信息,为退役军人提供各类就业岗位,做好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工作,提高退役军人就业率。及时掌握退役军人实时动向、思想状况、生活情况等情况,开展具有新区特色的退役军人志愿服务活动,推进服务保障体系建设提质增效。利用好困难援助资金,加大对困难退役军人的关怀帮助力度,扎实开展常态化联系退役军人工作,做好困难企业军转干部和下岗失业志愿兵(转业士官)帮扶解困工作,想方设法解决退役军人合理诉求,坚决维护退役军人合法权益。

(二十二)落实优抚对象抚恤待遇。及时足额发放各类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持续开展优抚对象残疾评定、优抚对象认定、“两参”身份认定和短期疗养、医疗巡诊等工作。常态化做好建档立卡和优待证制发工作。严格落实军休人员和无军籍职工政治待遇和生活待遇。推广街道(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和街道(镇)人武部合力协作经验成果,开展退役军人服务站争先创优活动,提升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质量。立足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需要,进一步提升双拥示范点建设水平,开展节日走访慰问、光荣牌悬挂、立功受奖送喜报、入伍欢送、重大庆典邀请等活动。落实军地互提需求、互办实事的“双清单”制度。积极开展“春节”、“八一”等重大节日期间对驻区部队进行走访慰问活动。做好烈士评定、烈士祭扫等工作,加强烈士纪念设施管护,提质烈士纪念设施建设,发挥烈士纪念设施宣教功能,推动烈士褒扬工作标准化、制度化、规范化。在“9·30”烈士纪念日和重要传统节日,开展“清明祭英烈”“红色九月”、烈士公祭等系列主题宣传教育活动。

八、推进残疾人工作新发展

(二十三)全力推进残疾人友好型城市建设。团结带领全区残疾人听党话、感党恩、跟党走。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长沙市残疾人友好型城市建设三年行动计划》,积极开展残疾人友好单元创建,紧抓“全国助残日”“国际残疾人日”等重点节日,广泛宣传残疾人自强模范和助残典型事迹,以点带面营造平等、包容、关爱的友好社会环境,营造全社会关心残疾人事业的浓厚氛围,让残疾人更加平等地享受社会经济发展成果。开展全国持证残疾人基本状况调查工作。加大法律救助力度,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救助慰问困难残疾人。

(二十四)着力提升残疾人救助帮扶质量。落实311”就业服务要求,开展“就业援助月”和现场招聘会等活动,加大残疾人职业技能培训和扶持残疾人就业创业力度。持续推进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为高中以上残疾学生和残疾人子女学生提供助学补助,为智力、精神、重度肢体残疾人开展托养服务。落实残疾儿童筛查、诊断、干预工作机制促进残疾儿童康复救助项目全面铺开。落实残疾人辅助器具适配补贴、光明关爱等重点康复项目,合做好长沙市特殊教育“医教康融合”试点工作。加强对托养和康复机构的安全监管,统筹发展与安全,抓好为残服务机构安全生产工作。

九、办好十大重点民生实事

二十五扎实办好十大重点民生实事持续增进民生福祉,兜牢基本民生底线,统筹落实省市政府工作报告“十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及区人大代表票决“十大重点民生实事”项目的任务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围绕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精准发力。强化统筹协调,细化工作举措,压实责任链条,确保各项民生任务高标准、高质量推进。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注重在推进中创新机制、优化流程,提升服务效能。通过全程跟踪督查和成效评估,及时回应群众诉求,切实把民生实事办好办实,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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