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环审〔2017〕2号-年产3.24万吨饮用纯净水生产线项目审批意见

岳环审20172

关于年产3.24万吨饮用纯净水生产线建设

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审批意见

长沙天翊食品有限公司

你单位上报的《年产3.24万吨饮用纯净水生产线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以下简称《报告表》)已收悉。该项目地址位于长沙市岳麓区学士街道学泰村。项目建设内容年产饮用纯净水3.24万吨,统一包装成180万桶18L装饮用纯净水生产线,主要包括生产车间、综合办公室、休息间、产品检验室及其配套给排水、环保等设施建设。项目用水来源于自来水主要生产设备包括原水泵、多介质过滤器、活性炭过滤器、臭氧发生器等,原水经石英砂过滤、活性炭过滤、精密过滤、反渗透过滤、臭氧发生器杀菌等处理后进行无菌灌装,产品经检验水质达到要求后封口、包装入库。项目总投资200万元,其中环保投资8.8万元。经研究,现提出审批意见如下:

一、原则同意《报告表》中提出的环评结论与建议。从环境保护角度,同意该项目建设及生产。项目经营场地必须无条件服从长沙市整体规划调整的需要。今后如果项目的内容、性质、规模、地点及污染防治措施发生变化,应重新办理环保审批手续。

二、项目应按照《报告表》和审批意见提出的要求,落实环保设施和污染防治措施,保护环境。具体做好以下几点:

1、项目产生的生活污水须经化粪池处理后用于农田灌溉,工艺过程中产生的洗桶废水、反冲洗废水反渗透废水不得外排。

2、选用低噪声设备,落实搅拌机、空气压缩机及各检测设备的隔声减振及降噪措施,确保边界噪声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1类标准,避免对周边环境产生影响。

3、该项目产生的一般工业固体废弃物应规范堆放,回收处理。生活垃圾应分类收集、及时清运

4、必须使用清洁能源(电、天然气等),禁止使用燃煤等非清洁能源。

5、建设水质监测分析制度,定期检验水源水、净化构筑物出水、出厂水水质,确保产品水质达到《瓶(桶)装饮用水卫生标准》(GB19298-2014)。建立应急预警机制,如发现取水水源水质不达标或遭受污染,必须及时向环保、卫生等相关部门报告,并通告用水户,及时停止供水。

6、明确分管环保负责人和环保专干,制定严格的环保管理制度并予以公示。

三、项目应严格按照《报告表》和审批意见完善环保措施,规范管理,确保污染防治措施有效到位,保证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该项目须取得所有行政许可后三个月内向我局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四、该项目的监督检查和日常环境管理由长沙市岳麓区环境监察大队负责。

长沙市岳麓区环境保护局  

2017年1月6   

 抄送:岳麓区环境监察大队,湖南绿鸿环境科技有限责任公司。

 长沙市岳麓区环境保护局办公室              2017年1月6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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