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章来源:长沙市环保局发布时间:2017-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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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环发〔2017〕1号
长沙市环境保护局
关于印发《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试行)》的通知
湘江新区住建环保局、高新区城管环保局、经开区产业环保局,各区县(市)环保局,局属各单位、机关各处(室):
为鼓励公众积极参与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加强对环境违法行为的社会监督,制定了《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长沙市环境保护局环境违法行为有奖举报办法
(试行)》
2017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