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岳麓区空气污染黄色预警期应急工作日报制度的紧急通知

关于实行岳麓区空气污染黄色预警期

应急工作日报制度的紧急通知

区环委会有关单位:

根据2016年12月12日岳麓区空气污染黄色预警期应急工作调度会安排,请区住建局、区城管局、区工信局、区农林畜牧局、区交通局、区环卫公司、区市政公司、区园林公司、区公安分局、区工商分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交警大队、岳麓科技产业园以及各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于每日上午9:00前将前一天应急工作情况以传真或微信形式报区环委会办公室(联系人:余南,联系电话88999342,传真88999293)。

附件:关于做好岳麓区空气污染黄色预警期应急工作的通知

微信群:岳麓区环委会

  长沙市岳麓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16年12月12日

附件:

关于做好岳麓区空气污染黄色预警期

应急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环委会部署,区环委会于2016年12月10日23:00起将空气重污染黄蓝色预警升级为黄色预警,我区同时启动Ⅲ级响应措施。现将有关工作安排如下:

一、建议性措施

环委会各成员单位、各街道(镇)迅速行动,同步利用网络平台、电子显示屏幕等媒介发布预警信息。

(一)健康防护措施。建议儿童、老年人和呼吸道、心脑疾病患者等易感人群尽量避免户外活动,采取个人防护措施。

(二)污染防控措施。

1、中小学、幼儿园停止体育课、课间操、运动会等户外运动;一般人群应尽量避免户外活动;暂停大型露天活动;户外活动可适当采取佩戴口罩等防护措施。

2、公众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行,减少机动车上路行驶;驻车较长时尽量熄火,避免怠速行驶。

3、企业生产、喷涂、汽修、家装等过程中减少易产生挥发性有机物的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二、强制性污染控制措施

环委会各成员单位、街道(镇)按照既定职责立即启动对应措施。

1、区住建局牵头加大施工工地巡查力度,在中心城区范围内禁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切实督查各施工单位落实降尘措施,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依法从严处罚。

2、区环保局加强涉气企业检查,加强工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单位环境监管,确保治理设施正常运行;督促中心城区各类料场、堆场落实扬尘防治措施,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依法从严处罚。

3、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区交警大队、区交通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落实全市关于在二环(含)以内全天候禁行散装材料、渣土、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和大型有机溶剂槽车;在绕城高速(含)以内全天候禁行黄标车的要求,严厉查处各类违法违规车辆。

4、区城管局、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加大餐饮油烟整治力度,落实预警期严禁露天烧烤和露天焚烧垃圾要求,依法取缔个体商户燃煤设施,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依法从严处罚。

5、区工信局严格落实限产限排企业限产限排措施,其中湖南坪塘南方水泥有限公司减产50%以上。

6、区农林畜牧局加大巡查力度,督促各街道(镇)落实全市关于严禁露天焚烧农作物秸秆要求。

7、区环卫公司增加市区范围内道路保洁及主要道路冲洗除尘频次2次以上,减少地面起尘;严禁环卫工人焚烧各类垃圾。

8、区市政公司预警期停止各类市政工程止土石方开挖作业,对工地裸土实施覆盖、洒水降尘措施。

9、区园林公司预警期停止各类园林工程土石方开挖、绿化种植作业,对工地裸土实施覆盖、洒水降尘措施,严禁园林工人焚烧落叶和园林垃圾。

10、区公安分局落实预警期禁止燃放烟花爆竹要求,严厉查处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行为。

11、区工商分局加大散煤销售执法力度,依法取缔禁燃区藕煤制作、销售行为。

12、岳麓科技产业园加强园区各类施工工地监管,预警期禁止土石方开挖、路面整修、绿化种植、房屋拆除等作业;加大园区道路洒水降尘力度,道路保洁及主要道路冲洗除尘频次2次以上。

长沙市岳麓区应急办(免章)

长沙市岳麓区环委会办公室(免章)

2016年1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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