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环境保护局201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职能职责

      长沙市岳麓区环境保护局为主管全区环境保护工作的区人民政府工作部门,设有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2个二级机构。
      主要工作职能:负责建立健全全区环境保护基本制度,对本辖区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负责本辖区权限内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与“三同时”验收工作;负责对辖区内所有排污单位和涉危险废物单位进行环境监管;负责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工作,依法征收排污费;负责查处环境违法案件,处理环境污染纠纷与投诉;负责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处置;负责辖区环境质量监测和污染源监督监测;负责辖区内的污染源普查工作;负责本区环保组织网络与队伍建设;负责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与环境创建工作;承办区委区政府及上级环境保护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收支概况
      2014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及环境监测站、环境监察大队两家直属事业单位。收入为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既包括保障局机关及局属二级机构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也包括环保局归口管理的农村环境连片整合整治工作;危化品处置、核辐射防治和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经费、环境创建工作经费;环境监管能力建设经费;党建纪检经费;专项业务培训经费;污染物减排工作;静音、净水、大气整治;环境监测服务工作经费;环境监测三级站达标建设工作经费;生态建设工作经费;水上餐饮整治;重点污染源(含行业企业)综合整治专项经费;环保宣传教育及六.五环保系列宣传活动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634.22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634.22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4年年初预算数634.22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489.6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4年年初预算数为144.6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主要用于农村环境连片整合整治工作;危化品处置、核辐射防治和固体废弃物处置工作、环境创建工作;环境监管能力建设;党建纪检;专项业务培训;污染物减排工作;静音、净水、大气整治工作;环境监测服务工作;环境监测三级站达标建设工作;生态建设工作;水上餐饮治;重点污染源(含行业企业)综合整治工作;环保宣传教育及六.五环保系列宣传活动工作。
附件一
2014年收支预算总表
部门:岳麓区环境保护局
单位:万元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本年预算
项 目
本年预算
一、财政拨款(补助)
634.22
一、基本支出
489.6
二、财政专户管理的事业性收费收入
二、项目支出
144.62
三、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
三、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四、上级补助收入
四、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五、其它收入
五、上缴上级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634.22
本年支出合计
634.22
六、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六、结余分配
七、上年结转
七、结转下年
收入总计
634.22
支出总计
634.22

附件二
2014年支出预算表
部门:岳麓区环境保护局
单位:万元
科目编码
功能科目
总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
**
**
**
1
2
3
4
5
6
208
08
99
其他优抚支出
0.37
0.37
211
01
01
行政运行(环境保护)
419.01
419.01
211
01
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环境保护)
144.62
144.62
201
12
05
计划生育家庭奖励
0.18
0.18
210
05
99
其他医疗保障支出
42.03
42.03
221
02
01
住房公积金
28.01
2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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