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统筹推动农村社会事业、公共服务、文化和基础设施建设,加强乡村治理。

2、负责统筹乡村振兴工作。

3、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农产品加工业、休闲农业发展工作。

4、负责农业产业、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监督管理。

5、负责指导城市规划区之外的农村宅基地管理服务工作。

6、负责农民承包地改革、 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等工作。

7、负责水资源管理、水土保持、农村供水工作,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旱灾害防御,承担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8、履行生态环境监管职能职责,负责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减排目标落实、环境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等工作,建立“三线一单”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体系。

9、负责农业、水利、生态环境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二)机构设置

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内设机构包括:现有行政编制45人、事业编制33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90人,离退休人员35人,临时人员41人。我局现有内设机构14个,分别是综合处、党群工作处、政策法规处、财务审计处、农村社会事业处、农村经济指导处、种植业和畜牧渔业处、水利管理处、河长制工作处、水资源处、水生态环境处、生态环境综合协调处、自然与土壤生态环境处、大气环境与应对气候变化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26,830.8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6,830.8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26,830.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区融合后成立的新单位,暂不进行上年比对。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26,830.8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0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210.88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33万元,农林水支出23,623.82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5.08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26,830.85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区融合后成立的新单位,暂不进行上年比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26,830.8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18.07万元,占1.93%;卫生健康支出210.88万元,占0.79%;节能环保支出2,233万元,占8.32%;农林水支出23,623.82万元,占88.05%;住房保障支出245.08万元,占0.9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853.45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22,977.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专家评审费方面;其他环境监测与监察支出1,683万元,主要用于环境监测支付合同款方面;其他节能环保支出470万元,主要用于蓝天保卫战方面;事业运行支出1,334万元,主要用于二级机构人员经费方面;其他农业农村支出8,391.4万元,主要用于人居环境、粮食安全、宜居环境、乡村振兴、龙山县对口帮扶等方面;水利工程建设支出7,000万元,主要用于骨干水利工程、小微水体建设、水利工程设施维护保养方面;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2,238万元,主要用于泵站运行维护、水型水库管护、洋湖湿地公园水环境运营方面;水土保持支出71万元,主要用于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方面;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水资源监督管理、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方面;农村水利支出35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自来水检测维护及项目区级配套方面;其他水利支出1,340万元,主要用于河道保洁、河长制专项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313.46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313.46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本单位为新区融合后成立的新单位,暂不进行上年比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7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27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增加37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为新区融合后成立的新单位,暂不进行上年比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培训费预算5万元,拟召开职工技能培训,人数150人,内容为提升职工业务技能;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4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4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湘江新区农业农村和生态环境局整体支出26830.85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2个,涉及项目支出22,913万元,其中:湘江新区蓝天保卫战项目470万元;第三次全国土壤普查工作项目400万元;农村自来水维护、检测以及区级配套项目350万元;农村人居环境常态化管理项目2,184万元;水利工程建设项目7,000万元;环境监测能力建设项目1,683万元;乡村振兴相关项目602万元;一事一议奖补资金项目100万元;农村改厕相关项目207万元;“十年禁渔”监管能力项目50万元;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专家评审费用项目80万元;湘江新区水土保持监测技术服务项目71万元;泵站运行维护费项目730万元;对口帮扶龙山县项目2,995万元;小型水库、水闸、自排涵、堤防养护、管理项目108万元;二级机构人员类项目1,304万元;洋湖湿地公园水环境运营项目1,400万元;河长制专项项目660万元;动植物疫病防控项目340万元;河道保洁项目680万元;粮食安全项目739万元;有效衔接资金项目76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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