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水利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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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拟订水利政策,组织编制全区水资源规划、区确定的重要江河湖泊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

2、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和保障。组织实施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拟订全区和跨区域水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负责重要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防洪论证制度,配合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论证制度,指导开展水资源有偿使用工作。指导全区水利行业供水和街道(镇)供水工作。

3、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有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方向、具体安排建议并组织指导实施,按区政府规定权限审批、核准规划内和年度计划规模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提出水利资金安排建议并负责项目实施的监督管理。

4、指导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实施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有关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按规定组织开展水资源、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和水资源承载能力监测预警工作。

5、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订节约用水政策,组织编制节约用水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制定有关标准。组织实施用水总量控制等管理制度,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6、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保护与综合利用。指导江河湖泊及河口的治理、开发和保护。指导河湖水生态保护与修复、河湖生态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连通工作。承担河(湖)长制组织实施具体工作。

7、指导监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指导水利基础设施网络建设和运行管理。监督水利建设市场的管理,负责组织水利工程建设的实施和监督。

8、负责水土保持工作。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并定期公告。负责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管理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9、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开展灌排工程建设与改造。指导和实施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工作,负责节水灌溉有关工作。指导农村水利改革创新和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10、负责水利工程移民管理工作。落实大中型水库移民有关政策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利工程移民安置验收、监督评估等制度,指导监督落实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的实施。

11、协助重大涉水违法事件的查处,协调跨街道(镇)水事纠纷,协助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责全区权限范围内的水库、水利工程、移民工程等水利设施和河道采砂的安全监督管理。

12、开展水利科技和外事工作。监督实施水利行业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组织开展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

13、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相关要求,组织编制洪水干旱灾害防治规划和防护标准并指导实施。承担水情旱情监测预警工作。组织编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灾调度及应急水量调度方案,按程序报批并组织实施。承担防御洪水应急抢险的技术支撑工作。承担台风防御期间重要水工程调度工作。

14、完成区委、区政府工作报告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区水利局应切实加强水资源合理利用、优化配置和节约保护。坚持节水优先,从增加供给转向更加重视需求管理,严格控制用水问题和提高用水效率。坚持保护优先,加强水资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护,维护河湖健康美丽。坚持统筹兼顾,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水安全保障。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岳麓区水利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行政编制数7个,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个。目前实有在职人员20人,离退休人员1人,临聘人员(水政执法队)13人。我局现有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局办公室、水政水资源科、水利综合管理科、河长制工作科;局直属二级机构2个,分别是长沙市岳麓区水旱灾害防御中心、长沙市岳麓区河长制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另水利局下辖丰顺垸堤委会(含湘麓垸堤委会)、洋湖垸堤委会、麓山垸堤委会(含岳北垸、岳华垸、梅溪垸电排站)、白菜湖堤委会、泉水冲水库管理所等5个二级单位(2022年预算中含此5个二级单位的部分费用)。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水利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0,447.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447.8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881.42万元,增长21.96%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投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0,447.8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6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7.78万元;农林水支出10,255.64万元;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2.13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881.42万元,增长21.96%主要原因是今年新增美丽乡村建设项目,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447.8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5.26万元,占0.43%;卫生健康支出37.78万元,占0.36%;农林水支出10,255.64万元,占98.16%;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67万元,占0.64%;住房保障支出42.13万元,占0.41%。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686.4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9,761.4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水利工程建设支出6,140.4万元。主要用于二级机构常规维修、骨干水毁和小微水体项目以及水利建设项目等方面;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2,272万元。主要用于泵站运行电费、河长制以及河道排口管理经费、小型水库水闸自排涵养护管护经费、二级机构人员经费等方面;水利前期工作支出80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项目建设前期的设计、勘察、监理等方面;水利执法监督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执法中租赁机械设备、人员费用等方面;防汛支出72万元。主要用于由于水旱灾害等引起的应急项目等方面;信息管理支出80万元。主要用于水利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维护等方面;农村人畜饮水支出300万元。主要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建设项目方面;其他水利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泉水冲涵养水源补助方面;其他气象事务支出67万元。主要用于气象预警信息广播系统维护运行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67.63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2.84万元,增长4.38%,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机关运行经费增加。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5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9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3.6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3.6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持平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召开会议0次;培训费预算0万元,召开培训0次;未主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8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0.8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1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1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长沙市岳麓区水利局整体支出10,447.8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其中,涉及基本支出686.41万元,项目支出9,761.4万元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7个,其中:泵站运行电费项目200万元;泵站运行排渍项目210万元;冬修水利建设-骨干水毁、小微水体项目1,942万元;二级机构常规维修资金项目198.4万元;二级机构人员项目545万元;河长办以及河道、排口管理项目850万元;基层水利信息化建设运行维护费项目80万元;农村自来水维护、检测以及区级配套资金项目300万元;气象预警信息广播系统维护运行项目67万元;泉水冲涵养水源补助项目20万元;水旱灾害防御项目72万元;水利建设区级投入资金项目4,000万元;水利前期设计、勘察、水保方案评审等项目800万元;水政执法工作项目10万元;湘江河道保洁项目350万元;小型水库、水闸、自排涵养护、管护项目100万元;中心水库运行和灌区管理项目17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详情请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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