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财政局2018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引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规范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报送工作的通知》及上级有关文件规定,现公开岳麓区财政局2018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本报告包括: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其他需报告的事项。本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自2018年1月1日至2018年12月31日止。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一)加强领导,强化管理

  为切实抓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确保及时、准确公开本单位信息,我局将信息公开作为一项日常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成立了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明确为局办公室牵头负责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确定了政府信息和政务公开内容,继续对信息公开实行三审制,审核后由局信息中心统一进行公开。

  (二)严格执行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和要求

  按上级要求及时向区政府信息公开统一平台、区政府门户网站提供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完善了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事项工作规范,进一步细化了工作流程,强化了工作时限要求。按要求对局基本工作信息实行主动公开,在局门户网站上,分别设置了工作机构、领导分工、职责权限、财政工作动态、政策文件、通知公告、办事指南等信息专栏,对上述我局的基本工作信息实时动态发布。实现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保证了政府信息公开的持久性和经常性。

  (三)深化公开内容

  紧紧围绕服务经济发展大局,主动公开各类政策文件,对社会广泛关注、事关公民和企业切身利益的热点问题,发布并公开政策内容、办理条件、所需资料、政策依据等内容,帮助公民及企业了解相关事项政策依据、办理程序。

  (四)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总计92条。回复“门户网站咨询投诉、区长信箱”信访事项1件,受理并按时完成“12345市民热线”交办事件2起,满意率达100%。

  三、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一)依申请公开信息办理情况

  2018年,我局通过直接和间接方式等方式共受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为2件,按时按程序予以答复。

  (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8年,我局没有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发生。

(三)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

  2018年度内,我局公开的政府信息,未收取过费用,也没有减免情况。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8年度,我局收到针对我局政府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事项1件,申请人向长沙市财政局申请行政复议,长沙市财政局予以驳回,维持原行政行为。

  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年来,我局在信息公开工作方面取得了良好的成效,但对比上级的要求,在政府信息公开的意识和质量上尚有提升的空间。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予以改进:一是进一步提升对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视,依法做好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工作,确保信息公开真实准确可靠;二是强化政府信息公开人员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水平;三是严格信息发布程序,对政务公开信息严格把关,密切关注重点舆情,不断满足群众对政府信息公开的需求。

  岳麓区财政局

  2019年1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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