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长沙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政策解读

一、起草背景

2021年下半年,广州市发生大规模迁移砍伐城市树木事件。住建部印发了《关于广州市大规模迁移树木有关问题的通报》,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出台相关政策措施,切实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树木保护。根据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指示和文件精神,为进一步加强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结合实际,制定本《意见》。

二、主要内容

《意见》主要包括指导思想、工作原则、工作内容三大部分,从优化机制、精准规划、精美建设、精致管理四个方面,提出13条意见,形成城市园林绿化闭环管理体系。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走科学、生态、节俭的绿化发展之路,践行“五区”建设要求,进一步加强长沙市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和树木保护,用“绣花功夫”推进长沙市城市园林绿化高质量发展。

(二)工作原则

坚持科学发展、保护优先、节俭务实、以人为本的原则。

(三)工作内容

第一条到第三条,从优化机制方面,明确市城管执法局为全市城市园林绿化的行政主管部门,针对规划与管理、建管与城管、城市与乡村等问题厘清部门职责边界,理顺市、区两级园林绿化主管部门的审批层级管理和城市公园管理机制。推进园林绿化相关事业单位改革,理顺园林绿化执法体制。

第四条到第六条,从精准规划方面,坚持规划引领、坚持民主决策、坚持保护优先。城市更新要坚持保护优先,不破坏地形地貌,不随意迁移砍伐树木。加强城市树木资源保护,建设项目附属绿化工程设计方案中应编制树木保护的专门篇章,并由市城管执法局负责审查;项目涉及移植古树名木应当制定移植方案,依法报市林业部门审查。

第七条到第九条,从精美建设方面,严控城市树木迁移砍伐,严格园林绿化工程设计把关、审批把关和批后监管,确因特殊原因需要迁移砍伐树木的,按照能修不迁、能迁不砍的原则,优化施工方案有效保护树木,严禁擅自移植、采伐等损害古树名木及其生境的行为;因地制宜开展城市绿化,坚持适地适树、公益普惠、节约务实、挖潜增绿,提升城市园林绿化建设水平;强化绿化工程质量监管,按照“谁审批,谁监管”的原则,加强园林绿化工程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监管,加强结算管控,提高绿化资金使用效率。

第十条到第十三条,从精致管理方面,加强精致管养,建设智慧园林,严格监管执法,加快园林产业和行业发展。建立规范化、精细化园林维护制度体系,园林绿化技术人员应持证上岗,广泛推广应用新技术、新装备、新机械;加快智慧园林平台建设,提升绿化维护管养科学化、专业化、机械化、智能化水平;加强城市园林绿化执法队伍建设,建立联合执法机制,加大巡查和执法打击力度;出台苗木产业支持政策,发挥园林绿化行业协会、学会、公益组织作用,促进园林绿化行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长沙市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门户网站

发布时间:2022年9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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