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城管政发〔2016〕10号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关于印发《全市城管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各单位,高新区城管环保局,城五区城管执法局、市政局、环卫局,各区城管综合执法大队:
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部署,经局主要领导同意,现将《全市城管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长沙市城市管理和行政执法局
2016年4月18日
全市城管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加大对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的整治和查处力度,根据《中共长沙市委办公厅 长沙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的通知》(长办〔2016〕18号)要求,结合城管部门的职能和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和中央纪委、省纪委、市纪委加强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部署,按照市委市政府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专项整治全市城管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坚持上下联动、合力推进,坚持多管齐下、标本兼治。结合城管行政审批、工程项目、资金分配、环境卫生管理、市政设施运行管理、城市公共空间管理、应急管理、城管执法、城管考核等工作实际,着力整治重点环节,着力查摆典型问题,着力督查整改,着力建章立制,切实做到“三严禁”、“四规范”、“五公开”。
“三严禁”:严禁利用职权收受红包礼金和有价证券,严禁在审批、管理和执法中滥用职权“吃拿卡要”,严禁为当事人说情、销案了难 、充当“保护伞”,借机敛财。
“四规范”:规范城管行政审批、规范工程项目管理、规范城管综合执法、规范城管绩效考核。
“五公开”:行政审批(许可、备案)全程公开、项目招投标全程公开、资金安排全程公开、城管执法全程公开、考核考评全程公开。
二、工作原则
1、全面覆盖。专项整治涵盖全市城管系统,覆盖全部工作领域和环节。市、区两级城管部门要全面动员部署,逐一排查问题,对城管工作过程和环节中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零容忍”,确保整治不留死角,整改不留后患。
2、突出重点。要针对城管部门工作中行政审批、工程项目招投标、资金分配、行业规划指导、绩效考核、城管执法等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开展整治,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容易发生腐败的薄弱环节,尤其是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细化工作措施,落实具体责任,整治整改到位。
3、分级负责。在坚持全市城管系统一盘棋的基础上,实行分级负责。市城管执法局制定全系统综合整治方案,负责局机关、局直属单位自查自纠、整治整改和全系统的统筹协调、督查落实;各区城管部门(含城管局、市政局、环卫局、城管执法大队,下同)按照当地党委、政府的统一部署,结合本地、本单位实际制订具体整治方案,突出整治实效,确保涉及本单位的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基层腐败有效遏制。
三、工作重点
围绕全市城管系统中可能存在的“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重点在以下领域和环节进行查找整治:
1、户外广告、门店招牌审批中的问题。是否存在变相越权审批、违法设置审批前置条件;是否在审批中拖延不办、“索拿卡要”;是否授意或默许当事人逃避行政审批设置违法户外广告、门店招牌,以从中收受好处、借机敛财;是否利用职权为亲友承揽广告业务提供便利;是否接受与履职相关的请吃、收受红包礼金和有价证券等。
2、渣土管理审批中的问题。是否存在越权审批;是否在核定渣土处置费、办理城市建筑垃圾运输车辆运输核准证、新型环保车辆准入审批中暗箱操作、弄虚作假、以权谋私、收受贿赂;是否违规收取管理费;是否在企业投资入股、参与经营、取酬分红、报销费用;是否利用职务影响为亲友或利益关系人招揽工程;是否接受与履职相关的请吃、收受红包礼金和有价证券等。
3、城管执法中的问题。是否存在粗暴执法,选择性执法,执法不公或不按程序监督检查和执法处罚;是否存在乱处罚,违规收缴、处置群众款物,克扣、拖欠应退还群众财物;是否接受被检查对象与履职相关的请吃、收受红包礼金等;是否在对违法建筑、违法广告、违法渣土运输车辆等的处理中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徇私枉法、收受好处。
4、城管考核考评中的问题。是否存在打关系分、人情分、搞选择性考核,借考核考评之机“索拿卡要”;是否存在利用职务影响向基层单位提个人利益要求;是否接受与履职相关的请吃、收受红包礼金和有价证券;是否在基层单位报销个人费用或领取奖金等。
5、项目资金分配中的问题。是否存在优亲厚友、损公肥私、收受回扣;是否存在“索拿卡要”,是否接受与履职相关的请吃、收受红包礼金和有价证券;是否在安排资金的项目中介绍咨询业务或其他业务,是否指定或变相指定项目业主接受咨询中介服务;是否为亲友承揽业务提供便利;是否违规收取项目管理费;是否在项目单位报销费用、领取补贴(补助)或以其他形式取得经济利益等。
6、工程项目招投标和政府采购中的问题。是否存在违规核准邀请招标或不招标;是否向项目业主推荐、变相指定交易代理中介机构;是否在交易服务环节“吃拿卡要”;在交易监督管理中是否接受监督对象与履职相关的请吃、收受红包礼金等。
四、工作步骤
专项整治工作从本方案印发之日起至2016年12月底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
1、动员部署(4月中旬前)。一是成立机构。成立全市城管系统“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邓鹏宇同志任组长,赵建军、曾庆安、张胜祥、胡智慧、胡刚、邹自强、孙平波、庄湘衡、赵会华、赵向东同志任副组长,孙平波同志负责日常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局纪检监察室,雍英同志为办公室主任,市城管执法局机关各处(室)长为办公室成员。二是制定方案。市城管执法局按照市委的统一部署,制定全市城管系统专项整治方案。局直属单位、各区城管部门结合各地各单位实际,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及时作出安排部署,组织专项整治工作。三是宣传启动。市城管执法局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启动专项整治工作,采取不同形式加强舆论宣传,开展廉政教育,营造良好氛围。
2、自查自纠(4月下旬-5月下旬)。一是对照查摆。市城管执法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各区城管部门按照“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存在的重点环节和领域,以2013年1月为时间起点,一一对照查摆,列出问题清单,包括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以及群众反映突出的各种问题。二是自纠整改。对发现的各种问题,深入分析发生原因,制订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期限,确保整改纠正到位。整改报告于5月30日前送局纪检监察室。三是实地抽查。由市城管执法局纪检监察室牵头,适时组织对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各区城管部门自查自纠情况和专项整治工作进行实地抽查。四是汇总分析。市城管执法局机关各处室、局直属单位、各区城管部门及时报送自查自纠的各种问题和整改措施,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类情况、数据等进行汇总分析,按要求上报。
3、专项检查(6月上旬至10月)。一是由市城管执法局纪委牵头,组织局机关有关处室,分别就行政审批、工程项目、资金使用、城管执法、城管考核等重点工作进行专项检查。此项工作与“纠四风、治陋习”专项整治工作结合进行。二是配合市专项整治办对重点问题和线索开展督查。三是对自查过程中没发现的以及拒不整改的重点问题和线索进行督办和查办。对发现和收到的区城管系统相关单位及其干部职工的问题和线索,督促区城管系统相关单位及时查处。对局机关、局直属单位发现的问题和线索,由局纪检监察部门从严查处。对问题严重、性质恶劣的要进行“一案双查”、严肃问责。
4、总结规范(11月)。对专项整治中发现的系统性、普遍性问题和漏洞,进行原因分析和整改,尤其是对重点领域、重点环节,有针对性出台相关制度,或对原有的制度进行修改完善,确保专项整治整改到位。组织各单位认真总结、评估专项整治工作效果,11月底前形成总结报告上报市专项整治领导小组。
五、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责任。市城管执法局机关各处室、局属单位和各区城管部门要高度重视专项整治工作,明确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进一步梳理涉及“雁过拔毛”的突出问题,制定专项整治具体实施方案,列出整改问题清单,明确具体措施,抓好组织实施。各单位要建立整改落实工作台账,将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纳入年度党建工作考核、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内容,确保集中整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加强协调联动。建立并落实全市城管系统“市负总责、各区分级负责”的原则,以及市城管执法局“党委统一部署,各级城管单位分头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市、区城管部门密切配合,加强纵向、横向联系沟通,形成有关问题线索排查、通报的协作机制和共性问题的共同整改机制。对整治工作进展实行按期调度,定期通报。市城管执法局纪检监察室加强对重点问题突出、工作被动落后等单位的督促指导。
(三)加大案件查办。畅通信访举报方式和渠道,广泛接受企业和群众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的举报。市城管执法局纪检监察室牵头,建立问题线索台账,分类别登记,实行开门收集问题线索、及时整改各种问题、从严查处腐败案件,做到件件有回音、事事有着落。局机关举报电话88665972:举报电子信箱:cscgzfjs@126.com。
(四)注重整治实效。各级各单位要对“雁过拔毛”式腐败问题“零容忍”,收到反映要及时核实,发现问题要及时查处。市城管执法局要对专项整治工作任务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对整治不到位、工作走过场、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严肃追究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各单位要对宣传部署、全面自查、问题核查等相关工作情况、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在各阶段结束前5个工作日内,由单位党组织书记、纪委书记(纪检组组长、纪检委员)签字后上报局专项整治办(电子邮箱:780434923@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