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

2021年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区有关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与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有关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监督实施。

(二)负责编制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工作的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专项规划及年度目标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研究制定全区城市管理考核办法并组织实施;组织、协调、监督、考核区城市管理委员会成员单位的城市管理工作;定期通报城市管理工作考评结果,提出奖励处罚和责任追究的建议;承担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三)负责城市市容环境卫生、市政基础设施、园林绿化方面的行政管理和行业指导。

(四)负责统筹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固体废弃物收集、运输、处置的监督管理;统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五)负责全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统筹协调、组织调度和指导、监督、考核;负责统筹实施渣土运输、户外广告、园林绿化、餐厨垃圾、燃气热力等专业行政执法;负责城市管理综合执法队伍的教育、培训、督查和管理。

(六)负责落实城市夜景亮化相关行业标准、技术规范;负责全区由政府出资的夜景亮化工程的建设、维护、管理。

(七)负责城市管理相关审批事项的现场勘查、备案登记、行政许可及管理相关工作。

(八)负责燃气热力的行政管理;负责燃气热力行业的安全生产监督工作。

(九)负责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的科技化、智能化、信息化工作。

(十)负责全区开放式社区物业服务的行业指导和管理工作;负责指导、协调集镇城市管理工作。

(十一)负责指导协调、组织实施和监督管理与城市管理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项目;参与城市建设和改造中涉及城市管理的工程建设方案、初步设计的审查以及施工协调、施工验收等工作;统筹协调、监督管理涉及城市管理基础设施维护管理的移交工作;实施区人民政府交办的涉及城市管理项目的相关工作。

(十二)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内设机构包括: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正式人员编制24人,实有在职人员21人,另有离退休人员21人,政府雇员1 人,临聘人员5人。我局现有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综合办公室、计财科、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科、执法监督科、维护管理科、固体废弃物管理科、督查考核科、工程建设管理科(亮化管理科)、局属二级机构数字化城市管理协调指挥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28,147.41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744.97万元,下降5.84%。主要是因为1.根据财政盘活资金要求,年终收缴期初结余资金造成变动。2、本年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2,410.18万元,主要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中城管综合整治专项区级实施项目补助资金、城管品质工程项目经费增加等。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27,078.5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078.5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28,147.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98.37万元,占3.19%;项目支出27,249.05万元,占96.8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8,147.41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257.15万元,增长0.92%。主要是因为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中城管综合整治专项区级实施项目补助资金、城管品质工程项目经费增加等。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147.41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776.86万元,增长15.5%。主要是因为本年项目支出较去年增加,主要为城管综合整治专项区级实施项目补助资金、城管品质工程项目经费增加等。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8,147.41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万元,占0.02%;国防支出175万元,占0.6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6.38万元,占0.7%;卫生健康支出28.32万元,占0.1%;节能环保支出183.5万元,占0.65%;城乡社区支出27,509.81万元,占97.74%;住房保障支出45.41万元,占0.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3.6万元,占0.0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6,451.48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8,147.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41%,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5.4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笔支出为补发公安大队2019年区直管理单位优质服务奖。

2、国防支出(类)国防动员(款)人民防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7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此笔支出为上级部门下拨的省人防工程专项--岳麓区白云路延长线提质改造项目工程款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125.97万元,支出决算为142.1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发生活补助、文明城市奖及综合治理奖等经费。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8.61万元,支出决算为2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7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在职人员退休2人,调出1人。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4.31万元,支出决算为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7.7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新增退休人员,补缴其职业年金单位部分。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其他优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9万元,支出决算为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04万元,支出决算为1.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年有人员调动,调出1人。因人员异动(调出),致使支出略有减少。

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1.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增发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金支出。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5.56万元,支出决算为14.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6.0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异动(调出),致使支出略有减少。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2.52万元,支出决算为12.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异动(调出),致使支出略有减少。

11、节能环保支出(类)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款)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83.5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工作需要,年中追加经费支付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服务合同款。

12、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600.58万元,支出决算为628.2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61%。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创建文明城市奖及综合治理奖等经费。

13、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22,981.68万元,支出决算为19,6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原滨江、学士片区外包维护项目年中合同到期后移交区环卫中心管理,故本部门该项目后续的支出相应减少。

14、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594万元,支出决算为7,262.5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79.9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当年增加了道路空间品质提升项目并安排了相应的专项资金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49.42万元,支出决算为45.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1.8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人员异动(调出),致使支出略有减少。

16、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类)应急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6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景观亮化设施普查工作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98.37万元,其中:人员经费821.1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77.2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差旅费、租赁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3万元,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的4.5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3万元,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完成预算的19.6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 ,与上年相比增加0.03万元,增长5.36%,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主要是我区垃圾分类工作开展较好,考察学习的外地单位团队较多,所以接待支出较上年有所增加。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需要公车上缴,当年未产生相关支出 ,与上年相比减少3.29万元,下降100%,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因公车改革公车上缴,当年未产生相关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59万元,占1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59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7个、来宾80人次,主要是外单位来岳麓区考察学习垃圾分类、垃圾资源利用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更新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77.22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增加2.17万元,增长2.89%。主要原因是:日常公用经费略有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1年度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6.53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各类业务培训,内容为燃气安全及日常监督知识培训、党史学习教育培训、数字化城管学习培训、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等,相关支出用于培训住宿、交通、培训用品购买等;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2021年度无节庆、晚会、赛事等支出。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3,417.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1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17.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共有车辆1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1辆,其他用车主要是资产核销处置中;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27249.05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1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组织对2021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0%。

组织对“服务外包维护项目”“垃圾分类专项”等7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6651.1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局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组织对0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一般公共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5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5575.68万元,执行数为27249.05万元,完成预算的106.5%。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1、预算配置控制较好;2、“三公经费”总体控制较好;3、资金使用符合国家财经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规定以及有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规定;资金拨付有完整的审批程序和手续;支出符合部门预算批复的用途;资金使用无截留、挤占、挪用、虚列支出等情况;4、本年没有新建楼堂馆所;5、职责履行情况:2021年我单位在全体干部职工的共同努力下圆满出色完成了各项工作目标和任务。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垃圾分类项目管理方面1、垃圾分类工作日常调度尚未形成常态;2、全民垃圾分类习惯还未养成;3、全区合力形成亟待加强。(二) 城市品质项目管理方面1.居民诉求多。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居民诉求多、要求高,而项目建设资金有限,无法做到面面俱到,难以满足居民全部要求。2.项目建设内容复杂,涉及水、电、燃气、弱电等专业部门较多,协调难度大,易出现延期竣工等现象。下一步改进措施:1、强化保障支撑。持续落实区财政工作补助经费政策,街道配套一定比例的生活垃圾分类专项经费,严格落实专款专用,确保宣传教育、收运设施设备、体系建设、奖补经费足额予以保障。2、强化宣传引导。坚持全民参与,建立健全各部门齐抓共管、综合施策的协同推进机制,加强垃圾分类宣传引导和知识普及,提高公众参与意识和环境责任意识,营造全民参与的良好氛围。3、提升管理标准,把维护精细到每个环节。全面开展市容环境卫生常态化精细化管理,加强市政设施、园林绿化、市容环境的常态维护,提升城市净化、绿化、美化水平,管出城市新面貌新形象。4、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影响城市环境、制约社会发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集中人力、物力、财力,持续开展最严城管执法,从严治理脏、乱、差、堵等城市管理“顽疾”5、以支路街巷提质、重点区域治理及亮化精细维护为着力点,积极打造城市建设和管理的精品工程项目6、积极推进“基层党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模式,牢牢把握新形势,全面剖析薄弱环节,加大力度攻坚难点,不断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服务功能。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无。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长沙市岳麓区城市管理和综合执法局

2022年8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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