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国顺行政处罚公示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湘新)应急罚〔2024〕工贸-9

行政相对人名称

曹国顺(系长沙万华机器有限公司安全管理人员)

违法行为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五条第一款第六项

处罚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六条,参考《湖南省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2022版)第一章第一节第六条第一项

违法事实

2024年1月26日上午,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执法人员对长沙万华机器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承包单位高处作业人员无证上岗,长沙万华机器有限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曹国顺未及时制止和纠正该行为。

处罚类别

罚款

处罚内容

决定给予人民币壹万伍仟元整罚款的行政处罚

罚款金额(万元)

1.5

处罚机关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处罚决定日期

2024-02-05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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