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以为戒!企业及企业主要负责人双双被罚


一案双罚”处罚企业,还要处罚企业主要负责人是推动企业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力抓手。近期,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在工贸行业安全强基固本攻坚行动中,对一家企业的违法行为实行“一案双罚”,进一步筑牢外包作业安全防线。

今年5月,执法人员对长沙某建材有限公司开展执法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在承包单位作业人员进行设备安装的过程中,委派了一名安全员进行现场监护管理,但未与承包人黄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也未在劳务合同中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没有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极易造成双方安全生产权责划分模糊,出现安全管理真空,埋下事故隐患。”执法人员表示,现场下达了责令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企业立即整改,并进行立案调查。

经查,该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四十九条第二款规定鉴于该单位是建材行业,属于除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企业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依据相关规定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对该单位和主要负责人分别作出罚款10000元、1000元的行政处罚。

此次“一案双罚”企业敲醒安全警钟也推动企业“关键少数”履行安全职责“各发包或出租方的生产经营单位要引以为戒,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坚决杜绝以包代管、只租不管等违法违规行为,从源头防范风险隐患。”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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