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和新区党工委关于应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应急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

2、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新区各级各部门应对生产安全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3、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新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组织拟订相关规程和标准,并监督实施。

4、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新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事故类、自然灾害类专项应急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5、牵头推进新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6、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新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党工委、管委会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7、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救援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做好解放军和武警部队参与应急救援相关衔接工作。

8、统筹新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新区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9、组织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新区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10、指导协调新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1、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达和本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2、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新区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3、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4、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5、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6、编制新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会同新区经济发展局等部门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7、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8、承担新区安全生产委员会、突发事件应急委员会、减灾委员会、防汛抗旱指挥部、抗震救灾指挥部、森林防灭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9、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内设机构包括:我局现有内设机构 7个,分别:综合处(监督协调处)、政策法规和宣传教育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综合减灾救灾处(防汛抗旱处、应急指挥中心)、工贸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处、烟花危化行业安全监督管理处、调查评估统计处、政治部(纪检监察室、党群工作处)7个处室。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是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24名,局核定行政编制12名,其中市级行政编制3名,区级行政编制9名。现有工作人员63人,其中行政编17人,参公编2人,事业编23人,政府雇员15人,临聘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3,378.8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3,378.87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140.6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经费进行压缩。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3,378.8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5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84.74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38.87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15.73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140.69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经费进行压缩。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3,378.8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9.54万元,占7.09%;卫生健康支出84.74万元,占2.51%;住房保障支出138.87万元,占4.1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915.73万元,占86.29%。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856.87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522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262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奖励、安全宣教及培训、执法车辆及装备配置方面;安全监管支出567万元,主要用于安全生产隐患巡查暗访、打非治违、安全隐患治理、湘江新区2024年工贸行业领域安全技术支撑服务、烟花危化行业领域安全监管、事故调查工作经费、湘江新区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方面;应急管理支出470万元,主要用于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维护、应急演练、应急队伍建设、自然灾害救助及物资储备方面;其他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223万元,主要用于公共安全事故责任保险、应急基地建设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65.99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77万元,比上年预算上升10.5%,主要是人员的调整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主要是本年预算与上年预算持平,无增减变化。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本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本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17.0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99.23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30.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1287.8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整体支出3,378.87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3个,涉及项目支出1,522万元,其中:安全宣教及培训项目112万元;公共安全事故责任保险项目173万元;工贸行业领域安全技术支撑服务项目95万元;执法车辆及装备配置项目50万元;应急指挥中心运行维护项目100万元;事故调查及烟花危化安全监管项目28万元;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治项目244万元;应急演练项目100万元;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项目100万元;自然灾害救助及物资储备项目70万元;新区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及装备购买服务项目200万元;应急基地和应急避难场所建设项目50万元;安全生产领域有奖举报项目20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21001__湘江新区应急管理局预算公开表.xlsx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应急管理局

2024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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