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应急管理局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目录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应急管理工作,指导全区各级各部门应对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和综合防灾减灾救灾工作。负责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和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2、贯彻实施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规程和标准,组织编制全区应急体系建设、安全生产和综合防灾减灾规划。

3、指导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事故灾难和自然灾害分级应对制度,组织编制全区总体应急预案和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专项预案,综合协调应急预案衔接工作,组织开展预案演练,推动应急避难设施建设。 

4、牵头推进全区统一的应急管理信息系统建设,负责信息传输渠道的规划和布局,建立监测预警和灾情报告制度,健全自然灾害信息资源获取和共享机制,依法统一发布灾情。

5、组织指导协调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应急救援,承担区应对较大灾害指挥部工作,综合研判突发事件发展态势并提出应对建议,协助区委、区政府指定的负责同志组织较大及以上灾害应急处置工作。 

6、统一协调指挥各类应急专业队伍,建立应急协调联动机制,推进指挥平台对接,负责参与应急救援相关单位的协调衔接工作。 

7、统筹全区应急救援力量建设,负责组织协调消防、森林火灾扑救、抗洪抢险、地震和地质灾害救援、生产安全事故救援等专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指导全区各级及社会应急救援力量建设。 

8、组织指导协调消防工作,指导全区各级消防监督、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等工作。 

9、指导协调全区森林火灾、水旱灾害、地震和地质灾害等防治工作,负责自然灾害综合监测预警工作,指导开展自然灾害综合风险评估工作。 

10、组织协调灾害救助工作,组织指导灾情核查、损失评估、救灾捐赠工作,按权限管理、分配中央、省级、市级下达和区级救灾款物并监督使用。 

11、依法行使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各街道(镇)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巡查、考核工作。 

12、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依法组织并指导监督实施安全生产准入制度。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非煤矿山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13、依法组织指导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组织开展自然灾害类突发事件的调查评估工作。 

14、开展应急管理对外交流与合作,组织参与安全生产类、自然灾害类等突发事件的对外救援工作。 

15、承担组织实施应急储备物资收储、轮换和日常管理职责。制定全区应急物资储备和应急救援装备规划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应急物资信息平台和调拨制度,在救灾时统一调度。

16、负责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组织指导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应用和信息化建设工作。 

17、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区防汛抗旱指挥部、区减灾委员会、区抗震救灾指挥部、区森林防火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18、完成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9、职能转变。区应急管理局应加强、优化、统筹全区应急能力建设,构建统一领导、权责一致、权威高效的应急能力体系,推动形成统一指挥、专常兼备、反应灵敏、上下联动、平战结合的中国特色应急管理体制。一是坚持以防为主、防抗救结合,坚持常态减灾和非常态救灾相统一,努力实现从注重灾后救助向注重灾前预防转变,从应对单一灾种向综合减灾转变,从减少灾害损失向减轻灾害风险转变,提高全区应急管理水平和防灾减灾救灾能力,防范化解重特大安全风险。二是坚持以人为本,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确保受灾群众基本生活,加强应急预案演练,增强全民防灾减灾意识,提升公众知识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实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三是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岳麓区应急管理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编制人数27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27人,离退休人员3人,政府雇员1人,临聘人员6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应急管理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部门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2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404.3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404.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万元,上年结转结余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6.1万元,增长0.44%,主要原因是罚没收入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2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404.3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9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1.1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57.16万元;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23.95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6.1万元,增长0.44%,主要原因是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404.38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09万元,占5.13%;卫生健康支出51.17万元,占3.64%;住房保障支出57.16万元,占4.07%;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1,223.95万元,占87.15%。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2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864.68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2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539.7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39.7万元。主要用于片区隐患排查;购买公共安全事故责任保险;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减灾宣传;安全生产监管执法;应急演练;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城区创建;领导带队隐患排查;应急预案督查聘请专家;区应急指挥中心运维;应急救援队伍建设;安全生产和防灾救灾减灾培训;法律服务;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危化、烟花领域安全监管;自然灾害救助及物资储备;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应急预案编修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2年本部门的机关运行经费80.93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9.89万元,下降10.89%,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2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1年减少9万元,主要是厉行节约,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召开会议0次;培训费预算18万元,拟召开应急管理及安全生产各类人员培训,培训次数4次;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2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13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1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25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1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2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2年长沙市岳麓区应急管理局整体支出1,404.38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基本支出864.68万元,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8个,涉及项目支出539.7万元,其中:安全发展工作示范城区创建项目30万元;安全生产举报奖励资金项目4万元;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项目16万元;法律服务项目16万元;监管执法项目38.4万元;蓝天救援队合同费用项目19.8万元;领导带队隐患排查项目30万元;培训费项目18万元;片区隐患排查项目140万元;区应急指挥中心运维项目20万元;危化、烟花领域安全监管费用项目15万元;宣传费项目40万元;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项目20万元;应急演练费项目35万元;应急预案编修费项目3.5万元;应急预案督查聘请专家费用项目20万元;岳麓区公共安全事故责任保险项目66万元;自然灾害救助及物资储备项目8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指区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3、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具体见附件)

岳麓区应急管理局

2022年12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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