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规章,指导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工作,分析和预测全区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全区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二)依法行使全区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权,指导协调、监督检查区政府有关部门和街道、乡(镇)安全生产工作,拟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考核标准和控制指标分解方案,监督考核并通报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

  (三)承担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下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责任,按照分级、属地原则,依法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情况及其安全生产条件和有关设备(特种设备除外)、材料、劳动防护用品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四)依法履行非煤矿矿山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生产经营单位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职责;负责危险化学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工作和烟花爆竹安全生产经营监督管理工作。

  (五)承担用人单位职业卫生监督检查工作,组织查处职业危害事故和违法违规行为。

  (六)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规章、标准和规程的落实情况,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重大危险源监控、重大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依法查处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七)负责组织区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大检查和专项督查,根据区人民政府授权,依法组织职责范围内的事故的调查处理和办理结案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

  (八)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全区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综合管理全区生产安全伤亡事故、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统计分析工作。

  (九)负责监督检查职责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情况。

  (十)指导组织并监督特种作业人员(煤矿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除外)和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培训工作,监督检查工矿商贸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和职业安全培训工作。

  (十一)组织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区安全生产行政执法工作。

  (十二)承担区安全生产委员会日常工作。

  (十三)承办区委、区政府和上级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部门人员情况及决算单位构成

  岳麓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编制人数23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20人,离退休人员2人,政府雇员1人,临聘人员2 人。

  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其中: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局办公室、工贸职安监管科、综合监管政策法规科、危化烟花矿山安全监管科。局属二级机构1个,长沙市安全生产执法大队,为非独立核算全额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总计773.24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39.46万元,支出总计773.5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3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决算,2016年收入总计773.24万元,较上年增加219.1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73.24万元,较上年增加219.19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6年支出总计773.5万元,较上年增加165.63万元。其中,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691.02万元,较上年增加 130.67 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4.98万元,较上年增加5.6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4万元,较上年增加25.4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32.09万元,较上年增加3.8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37.49万元,较上年增加77.95万元。系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336.01万元,较上年增加87.68万元。系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职业卫生病排查治理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职业卫生病排查治理工作方面;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达标奖励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生产标准化创建工作达标奖励方面;安全生产示范城区创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生产示范城区创建等方面;安全生产五进文化活动及文艺演出经费,主要用于安全生产五进文化活动及文艺演出;安全隐患整改经费,主要用于安全隐患整改等方面;安委会、党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安委会、党建工作经费支出;非煤矿山日常监督及整顿关闭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煤矿山日常监督及整顿关闭工作等方面支出;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企业标准化创建工作等方面支出;事故应急预案及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经费,主要用于事故应急预案及事故应急救援演练工作等方面支出;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主要用于行政执法工作等方面开支;宣传教育培训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宣传教育培训等方面支出;应急救援基站及视频会议设备维护费,主要用于应急救援基站及视频会议设备日常运行维护等方面开支;直管领域的行政许可、日常监督工作经费,主要用于直管领域的行政许可及日常监督等方面支出;蓝天救援队岳麓区应急通讯组经费,主要用于蓝天救援队岳麓区应急通讯组日常维护开支;购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设备经费,主要用于购买安全生产行政执法管理系统信息化建设开支;2015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发放2015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奖励资金专项资金;2015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奖励资金,主要用于发放2015年度安全生产先进企业奖励资金支出;评估费用,主要用于评估工作开支;长财建指[2014]134号.2014年县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专业,主要用于市级安全监管部门监管执法开支;长财企指[2016]023号.区振湘石灰石矿-电子安监试点企业2015年,主要用于电子安监试点开支。

  四、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73.5万元,较上年增加165.63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437.49万元,较上年增加77.95万元;②项目支出 336.01万元,较上年增加87.68万元。

  五、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②项目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岳麓区安监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8.64万元,较上年减少21.48万元。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9.18万元,比预算减少15.53万元,降低62.85%。分项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主要为在全区预算总额控制范围内安排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预算减少9.41万元,降低100 %,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9.18万元,比预算减少6.12万元,降低4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考虑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未购置新车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等,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岳麓区安监局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99.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8.9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60.5万元。

  (四)预算管理绩效情况。根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17〕16号),我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773.5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七、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岳麓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2017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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