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岳麓区政府门户网站 www.yuelu.gov.cn  2009-05-08   来源:长沙市岳麓区应急管理办公室

关于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科普宣传周活动的通知

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区直机关有关单位,麓山景区及桔洲景区管理处,大学科技园创业服务中心、岳麓科技产业园:

  今年5月12日是我国首个“防灾减灾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的规定和长沙市应急办《关于开展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宣传和科普宣教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切实搞好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宣传普及工作及“防灾减灾日”活动,促进全社会防灾减灾意识和能力的提高,定于5月7日至13日在全区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关注灾害,关爱生命”

  二、活动重点

  应急管理法律法规和应急知识科普宣教宣传。

  三、宣传内容

  (一)深入解读《突发事件应对法》、《防洪法》、《防震减灾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安全生产法》、《消防法》、《传染病防治法》等法律法规和自然灾害救助、防洪抗旱、地质灾害、农业生产灾害、重大动物灾害、森林火灾、煤矿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等应急预案的重要内容。

  (二)重点介绍我区多发、易发的洪涝灾害、旱灾地质灾害、农业生物灾害、气象灾害、地震灾害、森林火灾、重大动物灾害、煤矿事故灾害和人禽流感、猪流感等的特点和危害,以及防灾减灾的基本技能和自救的应急常识。

  (三)广泛宣传应对洪涝灾害、森林火灾、重大动物灾害、煤矿事故灾害以及人禽流感、猪流感等的有效处置方法和应对措施等。

  四、活动安排

  1、制定活动方案。各街、乡(镇),各级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通知要求,结合实际拟定本部门本单位实施方案。

  2、设立宣传点。5月12日,区政府在溁湾镇设立应急知识现场宣传点,集中开展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全区各级各部门和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等基层单位在本单位辖区设立宣传点(栏)。

  3、活动形式和要求。(1)集中宣传当天,每个宣传点要悬挂宣传标语,张贴宣传海报,开展宣传咨询,发放宣传资料。(2)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组织应急工作专业人员到城市社区、农村乡镇、建筑工地和个体、私营企业等人员密集场所张贴标语,展放应急知识图板,举办应急知识咨询活动。(3)要充分发挥社区现有组织的作用,以社区服务活动室等文化活动设施为载体,大力开展社会宣传。(4)要组织广大中小学生学习应急知识,有条件的地方要开展学校应急演练。(5)要通过到乡村发放宣传资料、在广播站播放应急常识、印刷墙壁应急宣传标语等形式,强力推进乡村应急宣传工作。(6)举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题知识讲座。宣传周期间,街、乡(镇)和区直相关部门按职责分工,组织专业人员赴社区、学校、企业、乡村等基层单位举办突发事件应急管理专题知识讲座,分别对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的预防避险、自救互救等常识进行宣传介绍。

  4、宣传周活动结束后,各街、乡(镇)要总结活动开展情况、经验和效果、存在问题及工作建议,于5月20日前书面报区应急办。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普及应急知识、提高应急能力是保障公众生命财产安全和最大限度减少全社会灾害的需要。各级各部门各单位要进一步强化思想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集中精力抓好宣传周各项活动的开展。

  (二)精心组织,确保效果。各街、乡(镇)、区直各有关单位要精心组织,制定具体的宣传周活动方案,采取有效形式,确保宣传效果。通过宣传,增强公共安全意识,提高公众的自救互救能力。

  (三)保障经费,形成合力。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开展应急知识宣传周活动所需经费,由同级财政部门予以支持。各有关部门、单位也要适当安排此次宣传周活动专项经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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