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进行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具体衔接办理可拨打12333电话咨询或到当地社保经办机构咨询。
(1)符合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参保人达到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且缴费年限满最低缴费年限规定后,可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向职工养老保险待遇领取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从城乡居保转入职工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如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保存在重复缴费时间段的,办理多重缴费退费;无重复缴费时段的,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并入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享受职工养老保险待遇。
(2)符合城乡居保待遇领取条件。参保人达到城乡居保待遇领取条件后,可携带社保卡或身份证,向城乡居保待遇领取地经办机构提出申请,办理从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保关系转移手续。如职工养老保险与城乡居保存在重复缴费时间段的,办理多重缴费退费;无重复缴费时段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一次性并入城乡居保个人账户,并合并计算缴费年限,享受城乡居保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