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2017年部门预算及三公经费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负责拟定湖南湘江新区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机构内部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新区各类行政许可事项的受理、反馈,办理部分职能部门授权事项;负责办理新区行政效能投诉有关事项;负责协调新区范围内国土、规划、建设、环保等领域的行政执法工作。

2.机构情况::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为公益一类财政全额拨款独立核算事业单位,内设综合科、监督管理科、批后监督科、协调服务科四个科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7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湖南湘江新区政务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为中心行政事业经费,全部为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收入预算为纳入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预算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7年年初预算为2266万元,全部为财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财政拨款(补助)收入。

(二)支出预算。2017年年初支出预算数为2266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预算324万元,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预算1942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467万元,主要是项目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为226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324万元,是指为保障单位机构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行政运行经费,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2017年年初预算数为1942万元,专用于政务窗口、大数据中心建设、施工图审查、信息系统维护、支部党建工作、办公场地租赁运行以执法测量和信息采集的支出。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行政事业单位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578万元,比2016年预算增加1382.45万元,增长706.95%,主要是:办公楼租赁与维修增加了192万元,施工图审查系统500万,执法信息采集60万,政务服务改革宣传及成果汇编70万,政务窗口128万,新区APP系统研发500万,办公设备增加了4万等。

2、“三公”经费预算。

2017年中心“三公”经费预算为2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2万元,公务车辆运行维护费16万元。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16年持平。

3、政府采购情况

2017年政务服务中心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6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3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335万元。

六、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修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因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来源: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

发布时间:2017年09月0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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