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中国共产党长沙市岳麓区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2022年度

中国共产党长沙市岳麓区

纪律检查委员会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中国共产党长沙市岳麓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运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中国共产党长沙市岳麓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区纪委机关主要职能是作为党内纪律检查机关要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党的委员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要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党员领导干部行使权力进行监督;检查和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复杂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二)区监委主要职能是负责对本区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实施监察;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监督检查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调查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并作出处置决定,对涉嫌职务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诉。为履行上述职权,监察委员会可以采取谈话、讯问、询问、查询、冻结、调取、查封、扣押、搜查、勘验检查、鉴定、留置等措施。

(三)岳麓区纪委监委合署办公,实行“两块牌子,一套人马”工作模式。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中国共产党长沙市岳麓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内设机构共有11个,即办公室、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第一纪检监察室、第二纪检监察室、第三纪检监察室、第四纪检监察室、第五纪检监察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案件审理室。内设机构主任为副科级领导职务。直属单位1个,纪检监察信息中心,未定级。区纪委区监委派驻区直各单位纪检监察组9个,组长为副科级领导职务。

(二)决算单位构成。中国共产党长沙市岳麓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中国共产党长沙市岳麓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2,790.87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60.99万元,增长25.16%,主要是因为办理留置案件量增加导致相关办案费用增加,以及清廉岳麓建设费用及移动安全办公平台费用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2790.8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770.94万元,占99.29%;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19.93万元,占0.71%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2790.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1.37万元,占87.84%;项目支出339.50万元,占12.16%;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770.94万元,与上年相比,增加541.06万元,增长24.26%,主要是因为办理留置案件量增加导致相关办案费用增加,以及清廉岳麓建设费用及移动安全办公平台费用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0.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29%,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增加541.06万元,增长24.26%,主要是因为办理留置案件量增加导致相关办案费用增加,以及清廉岳麓建设费用及移动安全办公平台费用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2770.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257.17万元,占81.4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8.14万元,占8.23%;卫生健康支出133.10万元,占4.80%;住房保障支出152.53万元,占5.5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2566.14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770.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107.9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经财政局批准调整为1930万元,支出决算为1917.67万元,完成预算的99.36%。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格控制相关支出。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经财政局批准调整为447.18万,支出决算为315.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0.71%。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为疫情原因,部分项目经费未及时支付,结转相关经费至2024年支付。

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经财政局批准调整为25万元,支出决算为23.76万元,完成预算的95.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因疫情原因,集中业务培训次数减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19.89万元,支出决算为41.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07.8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增加,相关费用增加。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95.36万元,支出决算为100.0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4.9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相关费用增加。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7.68万元,支出决算为85.1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78.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等数据的变动,导致职业年金费用变动。

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1.49万元,支出决算为1.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0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变动,导致相关费用增加。

9、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48万元,支出决算为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6.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变动,导致相关费用增加。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1.85万元,支出决算为54.9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变动,导致相关费用增加。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1.72万元,支出决算为3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7.73%。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等基数变动。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1.55万元,支出决算为45.2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7.6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等基数变动。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52.72万元,支出决算为152.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88%。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工资微调。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431.4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120.9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23%,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保险、职业年金、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生活补助、医疗补助、奖励金等。

公用经费310.5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2.77%,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水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租赁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车辆运行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服务支出等。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8.9万元,支出决算为6.99万元,完成预算的78.54%,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与上年持平,主要是无出国(境)任务安排。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5.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无公务接待,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是厉行节约。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的持平,因为今年没有公车购置安排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8.90万元,支出决算为6.99万元,完成预算的78.54%,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与上年相比增加3.22万元,增长85.33%,增长的主要原因是专案业务量大幅增加导致使用成本上升。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6.99万元,占10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没有发生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6.99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没有更新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99万元,主要是车辆保险加油及维修费用支出,截至202212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10.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155.2万元,增长99.91%变化的主要原因:三区合并办公场地搬迁维修改造、业务量增加导致相关公用经费增加。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76万元,用于召开岳麓区六届纪委二次全会会议。人数256人,内容为总结2022年纪检监察工作,部署2023年任务。开支培训费10.62万元,用于开展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班、岳麓大讲堂、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等,人数1400人,内容为政治学习和与业务培训。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89.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00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1.58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89.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89.58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12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3辆,其他用车主要是纪检监察办案用车;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2年,本部门支出2770.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451.37万元,项目支出339.50万元。主要用于加强我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以高质量发展为引领,纵深推进清廉岳麓建设,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保障。我委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认真落实政府采购要求,对大宗物品采购严格按程序审批,集采物品在省电子卖场上统一购买。2022年,我委没有招投标项目,也未进行续建项目的竣工验收。严格执行年初部门预算,资金使用及管理规范,制度落实到位,严格履行审批程序,做到无预算不开支。项目支出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并及时做好相关固定资产的购置登记,建立资产台账。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不够精准,主要原因有对工作的预见性不够强,还有编制方法不名够灵活,基本都是根据上年预算数大概预测下一年的数据,没有针对不同年份不同时况进行预算编制。建议单位增加一笔灵活预算资金,用于对抗难以预见的突发性事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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