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决算

2021年度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决算

第一部分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为市委巡察办)报告巡察工作情况,传达贯彻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

(二)承担巡察工作有关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

(三)统筹、协调、指导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

(四)对区委、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及巡察移交事项进行督办。

(五)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培训、考核、监督和管理。

(六)完成市委巡察办、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8人,实有人数18人。内设科室2个,分别为综合科、业务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1、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部门本级; 2、办属事业单位区巡察事务中心。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详情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85.38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增加36.43万元,增长8.11%。主要是因为单位人员增加。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85.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5.38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485.3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5.18万元,占85.54%;项目支出70.21万元,占14.4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5.38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36.43万元,增长8.11%。主要是因为单位人员增加。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5.3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增加36.43万元,增长8.11%。主要是因为单位人员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485.3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11.71万元,占84.8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7.74万元,占5.72%;卫生健康支出17.89万元,占3.69%;住房保障支出28.05万元,占5.78%。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513.89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85.3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45%,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21.18万元,支出决算为34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6.3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2021年5月份人员增加。

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纪检监察事务(款)巡视工作(项)。

年初预算为115万元,支出决算为70.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1.0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照项目进度支付,跨年度结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6.54万元,支出决算为18.3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0.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年中追加指标。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7.97万元,支出决算为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92%。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年中追加指标。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26万元,支出决算为0.4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61.54%。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年中追加指标。

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4万元,支出决算为0.0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未用完。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行政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8.99万元,支出决算为9.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4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年中追加指标。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7.24万元,支出决算为8.3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增加年中追加指标。

9、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28.05万元,支出决算为28.0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15.1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8.8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1.25%,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奖励金。公用经费36.3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75%,主要包括:办公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减少开支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支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36.34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8.42万元,下降18.81%。主要原因是:一是五届区委巡察全覆盖工作已提前完成,本年度开展巡察工作次数减少;二是厉行节约,严控办公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2万元,为事业单位人员在岗培训,人数4人,内容为事业单位人员培训;本单位2021年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0.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1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70.2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

组织对“巡察监督外勤工作经费”“聘请专业机构货人员经费”“巡察专项工作经费”等3个项目开展了部门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70.2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组织对长沙市岳麓区委巡察领导小组办公室本级等1个单位开展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涉及一般公共预算支出485.38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从评价情况来看,2021年,我单位积极履职,强化管理,较好完成了年度工作目标。通过加强预算收支管理,不断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制度,梳理内部管理流程,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巡察监督外勤工作、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巡察专项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7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115万元,执行数为70.21万元,完成预算的61.1%。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开展了“厕位、梯位、车位、学位”专项巡察;二是对巡察工作人员开展了1轮业务培训。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因疫情等原因,原定六届区委开展2轮巡察调整为开展1轮巡察,造成项目预算支出调减;二是鉴于巡察抽调人员不可控性,无法准确预算全年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经费需求。下一步改进措施:一是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的编制。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意识,严格按照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进行预算编制;二是进一步加强对业务培训,特别是针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等学习培训,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巡察监督外勤工作、聘请专业机构或人员、巡察专项工作项目绩效自评综述:一是强化预算管理。项目经费严格按照财政管理制度的要求,做到专款专用、规范管理、绩效引导,在保证项目工作按质按量按时完成的前提下严格将经费控制在预算内,使工作经费在使用、管理上更加规范、有效。二是严格落实内控机制。项目实施全过程按照内控机制加强管理,项目实施前有预算,项目实施过程中有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文件及过程监控,资金的支出有相关的资金管理要求,项目实施后,按照要求开展项目支出的绩效评价,项目达到了管理要求。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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