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江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机关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湘江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机关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新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省委、省纪委、新区党工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新区党工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新区各级党组织和党工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在新区党工委领导下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协助新区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开展巡察工作。

4、负责新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委、省纪委省监委、新区党工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新新区党工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5、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新区党工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6、负责组织协调新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7、负责综合分析新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要理论及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

8、负责协调落实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合作等方面事宜;加强对新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9、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新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园区、景区、国有企业等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新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10、根据“区管局、局管景区”的原则,新区纪检监察工委加强对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纪委的领导,长沙市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纪委加强对下属景区管理处纪检监察组织的领导。

11、完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省纪委省监委和新区党工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湘江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机关内设机构包括:中共湖南湘江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行政编制数88人,事业编制数22人,机关工勤编1人,雇员5人,临聘16人,其他人员6人。实有人数122人,其中行政编83人,事业编18人,政府雇员5人,临聘人员11人,其他人员5人。中共湖南湘江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有13个内设科室,即综合室 、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和案件监督管理室、案件审理和宣传工作室、第一监督检查室、第二监督检查室、第三监督检查室、第四监督检查室、第五监督检查室、第一审查调查室、第二审查调查室、巡察工作综合室和信息中心(筹)。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湘江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机关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单位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4,85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4,851.04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4,851.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区融合后成立的新单位,暂不进行上年对比。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4,85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1.04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4,851.04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区融合后成立的新单位,暂不进行上年对比。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4,851.04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851.04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3,907.04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944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09万元,主要用于办案人员在调查、办案过程中的所必需的住宿、餐饮、留置对象陪护、委托第三方开展的审计、勘验、鉴定及其他商品服务开支;构建党风廉政建设“大宣传”工作格局,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工作“软实力”方面宣传开支;作风建设日常监督,严厉查处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以查办案件强化震慑开支;开展干部培训,锻造全面过硬的纪检监察铁军开支等方面;大案要案查处支出30万元,主要用于确保监委办案过程中顺利开展案件调查取证等侦办工作支出方面;巡视工作支出205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巡察工作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419.47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419.47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本单位为新区融合后成立的新单位,暂不进行上年对比。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9.2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9.2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9.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单位为新区融合后成立的新单位,暂不进行上年对比。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场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培训费预算98万元,拟召开外地培训2场、全员业务培训6场、借调培训,人数2000人,内容为学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培训、纪检监察业务培训等;未安排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47.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67.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8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3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3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湘江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机关整体支出4851.0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8个,涉及项目支出944万元,其中:纪检监察干部培训专项项目48万元;宣传信息专项项目100万元;移动安全办公平台专项项目55万元;劳务派遣专项项目36万元;特勤项目30万元;监督检查专项项目90万元;审查调查专项项目380万元;巡察专项项目20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湘江新区纪检监察工委机关.xlsx



中共湖南湘江新区纪检监察工作委员会

2023年2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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