共青团岳麓区委员会2016年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是中国共产党的先进青年的群众组织,是党的助手和后备军,是党联系青年的桥梁和纽带,是中国政权的重要的社会支柱之一。团区委由区委领导,其主要职责:

  ⑴贯彻党对共青团工作的方针政策,根据区委和上级团组织的指示精神,结合本区实际,提出各个时期全区共青团工作的指导思想和任务,并组织实施;

  ⑵行使指导全区共青团工作的职能,对全区团组织和共青团干部进行指导和管理。研究新时期团的组织建设问题,指导基层组织加强团的组织建设,指导“两新”组织团建工作,协助党组织管理街道、乡镇、区直单位、“两新”企业及学校团组织主要负责人;

  ⑶负责指导并组织实施本区青少年的思想理论教育、宣传文化活动,培养、选拔、推荐、表彰各类优秀青少年;

  ⑷代表和维护青少年的合法权益,负责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优化青少年成长的社会环境;

  ⑸负责区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工作;

  ⑹向区委、区政府及团市委及时反映社会动态和青少年思想状况,为上级领导机关和团区委全委会的工作提供决策依据;

  ⑺行使领导和指导区少先队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⑻指导全区区直各单位青年工作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⑼组织和带领全区青年在经济建设中发挥生力军和突击队作用;

  ⑽负责青年联合会和青联委员组织工作,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团组织交办的其它任务。

  二、部门人员情况及决算单位构成

  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现有编制人数2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2人,临聘人员1人。

  2016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其中:内设机构1个,为办公室,无附属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

  三、部门收支决算总体情况

  2016年收入总计88.32万元,上年结转和结余7.06万元,支出总计93.26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2.1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收入决算,2016年收入总计88.32万元,较上年减少1.0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8.32万元,较上年减少1.05万元。

  (二)支出决算,2016年支出总计93.26万元,较上年增加5.9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6.16万元,较上年增加4.11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37万元,较上年增加2.37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2.63万元,较上年减少0.3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万元,较上年减少0.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48.76万元,较上年减少4.24万元。系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2.项目支出44.5万元,较上年增加10.2万元。系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全市党建带团建专项资金经费等,主要用于通过党建带团建,加强各街道(镇)、区直机关两型组织等基层团组织和团干部队伍的建设等方面。

  四、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3.26万元,较上年增加5.91万元。其中①基本支出48.76万元,较上年减少4.24万元;②项目支出44.5万元,较上年增加10.2万元。

  五、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

  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万元,较上年减少2.06万元。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支出情况。2016年“三公”经费支出合计 2.1万元,比预算减少3.51万元,降低62.57%。分项为: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主要为在全区预算总额控制范围内安排我单位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公务接待费支出0万元,比预算减少1.9万元,降低10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 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支出2.1万元,比预算减少1.61万元,降低43.4%,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考虑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未购置新车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等,运行维护费支出大幅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2016年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0.7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72万元。

  (四)预算绩效管理情况。根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7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17〕16号),我单位组织对2016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支出93.26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七、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共青团岳麓区委员会

  2017年8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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