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机关)部门预算公开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第一部分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10、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1、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2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创建于1988年,1991年获批首批国家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总面积140平方公里,托管麓谷、雷锋、东方红、白马4个街道。园区区位条件优越,位于长沙城市西中心,东临湖南金融中心,南接岳麓山大学城,是天然的科技成果转化区。园区内长(沙)-(湘)潭西线,长(沙)-常(德)高速,城市西二环线,城市三环线(京珠高速长沙段西线)纵横贯通,地铁2号线、6号线、长株潭城际轻轨均在区内设有站点,现有43条公交线路通达麓谷。依托路网优势,可以迅速进入长邵娄高速、(北)京-珠(海)高速、上(海)-瑞(丽)高速、319(厦门-成都)国道和107(北京-深圳)国道。高新区距湘江新区综合交通枢纽1公里、市委、市政府3公里、高铁西站7公里、长沙霞凝港10公里、火车站10公里、高铁南站18公里、黄花国际机场28公里。

园区现有企业32000家,其中高新技术企业1800家,占全市44%,上市企业47家,占全市61%,世界500强企业及分支机构31家,知名央企50余家,形成了先进装备制造、新一代信息技术(移动互联网)、新能源与节能环保的“两主一特”产业聚集区和新材料、生物医药与健康、现代服务业等优势产业集群,移动互联网、航空航天、信息安全、增材制造、新能源装备、先进储能材料、军民融合、文化创意、绿色节能、人工智能、区块链等新兴产业正加速集聚,蓬勃发展。作为“三区叠加”即长株潭两型社会配套改革试验区、长株潭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国家级湘江新区产业核心区,长沙高新区“一区四园”2020年实现企业总收入近2820亿元,综合实力在全国168个国家级高新区中排名第14位,产业园区竞争力排名第10位,国家级研发机构数量全国排名第3位。

(一)职能职责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作为长沙市人民政府设立的派出机构,依法对高新区实行统一管理,履行下列职责:

1、贯彻实施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制定和实施高新区的各项管理制度;  

2、拟定高新区发展规划,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组织实施;

3、负责高新区内的招商引资、经济贸易、国有资产、科技、知识产权、统计等经济事务的管理;

4、负责高新区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城市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教育卫生等社会事务的管理。

(二)机构设置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含管委会机关本部、内设局室、直属事业单位及市直驻区机构。

1、内设局室:党政办公室(研究室)、组织人事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党群工作局、经济发展局、招商合作局、住房和建设管理局、城管环保局、社会事业局、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局、行政审批服务局、市场监督管理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人大政协联络工作办公室(督查室)、科技创新办公室、纪检监察审计局。

2、直属事业单位:信息产业园管理委员会、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投资评审中心、外经外贸和商务中心、统计事务中心、教育局(教育服务中心)、城管执法大队、征地服务中心(征地拆迁安置事务所)、科技金融服务中心、土地储备中心、创业服务中心(留学人员创业园服务中心)。

3、市直驻区机构:市应急管理局高新区分局、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高新区大队、消防救援大队、市公安局高新区分局、税务局、市财政局高新区分局。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2022年部门预算编报范围只含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机关)本级预算经费。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2年部门预算包括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机关)本级预算。收入既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政府性基金收入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又包括非税收入和其他预算收入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机关)基本运行的经费。

(一) 收入预算,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机关)2022年年初预算数28,91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28,910.0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0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00万元,纳入专户管理的非税收入0.00万元。2022年收入预算较2021年增加500.00万元,增长1.76%。主要原因为在职、退休人员增加及工资福利标准调整。

(二) 支出预算,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机关)2022年年初预算数28,91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28,910.0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2022年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较2021年增加500.00万元,增加1.76%,增长1.76%。主要原因为在职、退休人员增加及工资福利标准调整。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28,910.00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机关)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28,910.00 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其中:人员经费25,448.00万元,主要包括: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抚恤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公用经费3,462.00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被装购置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公务用车购置。

(二)项目支出: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机关)2022年年初预算数为0.00万元,管委会机关无项目支出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机关)2022年管委会机关运行经费财政拨款预算(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462.00万元,比2021年增加2.00万元,增加0.06%,主要是商品和服务支出中的邮电费、水费、电费增加及取暖费减少共同影响。

(二)“三公”经费预算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机关)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705.0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3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因公出国(境)费105.00万元,与2021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27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80.00万元,运行费190.00万元),与2021年持平。2022年“三公”经费预算与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持平主要原因厉行节约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

2022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预算;培训费预算0万元,未安排预算;未举办节庆、晚会、赛事、活动等。

()政府采购情况

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机关)2022年政府采购支出预算数为3,462.00万元(不包含各集中核算部门政府采购部分),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87.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10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00万元。2022年严格政府采购管理,进一步规范部门采购行为,加强政府采购内部管理工作。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机关所属各预算单位共有车辆27辆,其中含机要通信用车8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17辆。

2022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公务用车购置费用80万,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要求,2022年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机关)整体支出28,910.00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个,涉及基本支出28,910.00万元。预算绩效目标设置说明:由于管委会机关2022年预算为基本支出,故项目支出绩效管理情况内容为空,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金额为28,910.00 万元。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长沙高新区管委会机关2022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长沙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2022年2月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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