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决算公开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负责岳麓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工作的实施、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二)组织编制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年度计划,拟订征地方案。

(三)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征地公告,并报市征地服务中心备案。

(四)审核拆迁人员的安置资格,按政策规定发放货币安置资金,对选择住房安置的人员,会同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共同办理选房等相关工作。

(五)会同街道办事处、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麓区分局、区人社局办理审核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人员名单,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六)根据政策规定和区人民政府安排,协调处理涉及本部门的信访接待、遗留问题处理。

(七)对集体土地拆迁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对各项目指挥部、街道办事处的拆迁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八)根据政策规定,具体办理区域内集体土地拆迁项目安置用地和社保融资用地的申报、划拨等相关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内设科室4个(含0个副科级单位),分别为拆迁部、安置社保部、综合部、财务部。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3人,实有人数10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无下属单位,因此,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2023年单位决算即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总计385.9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入总计减少32.84万元,下降7.84%。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单位运行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

2023年度支出总计385.9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支出总计减少32.84万元,下降7.8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收入合计385.9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85.9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支出合计385.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1.84万元,占70.44%;项目支出114.1万元,占29.56%;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85.9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入总计减少32.84万元,下降7.84%。主要原因是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单位运行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

2023年度财政拨款支出总计385.9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总计减少32.84万元,下降7.84%。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9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2.84万元,下降7.84%。主要是因为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85.9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8.01万元,占69.4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万元,占0.99%;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114.1万元,占29.56%。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68.5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385.9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37%,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334.83万元,支出决算为268.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0.0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3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本项系年末追加指标。

3、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类)自然资源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133.7万元,支出决算为11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5.3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71.84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44.2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9.86%,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7.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0.14%,主要包括:办公设备购置、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与上年持平。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接待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3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支出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支出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由于支出为0万元,无法计算百分比。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购置公务用车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3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2023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为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3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会议费开支。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单位2023年度无培训费开支。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2023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4.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5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4.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4.5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1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78.26%,由于工程支出总额为0万元,无法计算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百分比,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21.74%。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3年12月31日,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3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385.9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3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组织对2023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

(二)部门(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2023年,我中心积极履行部门职能职责,全面保障了机关日常正常运转,圆满完成了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在各乡镇街道及相关单位的通力协作下,通过工作人员的扎实工作、不懈努力,区征拆工作取得了显著的成效,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按照“谁用款,谁评价”的原则,对2023年度预算项目支出进行全面自评,涉及预算资金385.94万元,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99分。从自评情况来看,部门履职效能进一步提升,资金使用规范,各项工作执行和完成情况较好。

(三)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2023年预算绩效目标从总体上对项目的数量、质量、时效、成本指标进行了细化,但对具体单个项目的预期实施成果目标细化不到位,未全部分解为可衡量的绩效目标。
    下一步改进措施:统一细化标准,科学分解目标,进一步明确项目绩效目标的设置要求,统一细化标准,严格要求个项目分管部门科学分解项目的具体绩效目标,以更全面、更完整地体现项目的预期实施成效。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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