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部门决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国有资本经营运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四、关于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单位概况

一、 部门职责

(一)负责岳麓区范围内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工作的实施、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  

(二)组织编制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年度计划,拟订征地方案。  

(三)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征地公告,并报市征地服务中心备案。  

(四)审核拆迁人员的安置资格,按政策规定发放货币安置资金,对选择住房安置的人员,会同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共同办理选房等相关工作。  

(五)会同街道办事处、长沙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岳麓区分局、区人社局办理审核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人员名单,报区人民政府批准。  

(六)根据政策规定和区人民政府安排,协调处理涉及本部门的信访接待、遗留问题处理。  

(七)对集体土地拆迁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对各项目指挥部、街道办事处的拆迁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八)根据政策规定,具体办理区域内集体土地拆迁项目安置用地和社保融资用地的申报、划拨等相关工作。  

(九)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单位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13人,实有人数10人。内设部门4个,分别为拆迁部、安置社保部、综合部、财务部。  

(二)决算单位构成。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单位2022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单位本级。

第二部分

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支总计418.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7万元,减少1.06%,主要是因为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单位运行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收入合计418.7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18.78万元,占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占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占0.00%;其他收入0.00万元,占0.0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支出合计418.7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65万元,占69.88%;项目支出126.13万元,占30.12%;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占0.00%;经营支出0.00万元,占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占0.0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18.78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4.47万元,减少1.06%,主要是因为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单位运行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8.78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4.47万元,减少1.06%,主要是因为落实财政过“紧日子”要求,严格控制单位运行成本,压减一般性支出。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18.78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53.39万元,占84.3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97万元,占7.16%;卫生健康支出15.68万元,占3.74%;住房保障支出19.74万元,占4.71%。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417.20万元,支出决算数为418.7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8%,其中: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293.37万元,支出决算为297.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25%,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追加的绩效考核奖、综合治理奖等政策性经费。

2、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年初预算为65万元,支出决算为56.3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6.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压减一般性支出。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7.27万元,支出决算为7.2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67万元,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实际情况发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89万元,支出决算为1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2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中社保缴费基数调整。

6、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44万元,支出决算为5.9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3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7、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财政对其他社会保险基金的补助(款)财政对工伤保险基金的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0.17万元,支出决算为0.1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1.7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02万元,支出决算为0.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5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享受政策人员数量变更。

9、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5.92万元,支出决算为6.4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9.6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10、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4.76万元,支出决算为3.7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8.3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67万元,支出决算为5.4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94%。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8.68万元,支出决算为19.7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5.6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缴费基数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92.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264.6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0.44%,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27.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6%,主要包括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本年度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该项无支出。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本单位无公务接待业务及费用发生 ,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主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该项无支出。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00万元,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要原因是单位无公务用车,该项无支出。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万元,占0.0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截至2022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2022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2022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00万元;年初结转和结余0.00万元;支出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00万元,项目支出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为非参公事业单位和非行政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故机关运行经费为0万元。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本部门开支会议费0.71万元,用于召开2021年度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督查情况通报暨2022年度工作现场部署会议,人数100人,内容为2021年度集体土地征地补偿安置督查情况通报、2022年度工作部署等;开支培训费2.97万元,用于开展推进全区“两安”用地高质量发展培训、全区农村集体经济组织认定学习培训,人数430人,内容为关于《加强保障住房建设、验收、分配、物业管理工作的办法》的解读与学习、《岳麓区有序推进“两安”用地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的解读与学习等。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1.8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81 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1.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1.8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工程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工程支出金额的0%,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2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情况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我部门组织对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全面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418.7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组织对2022年度0个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开展绩效自评,共涉及资金0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支出总额的100%。我部门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市区有关厉行勤俭节约相关规定,严格执行财务管理制度,合理安排各项资金,把有效的资金用到刀刃上,部门整体支出管理水平得到提升,让财政资金保证中心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的同时发挥最大的社会及经济效益。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绩效自评得分为100分。项目全年预算数为50万元,执行数为5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创新开展廉洁实干向我看主题活动,严格执行会审制度,全面落实三榜公示制度,确保拆迁公开、公平、公正。二是积极推动征地拆迁进度,解决征地存在的遗留问题,全力保障拆迁群众合法利益,改善居民生活环境,有力促进了区域经济社会发展。

(二)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预算绩效目标申报指标设置不够细化、量化,精细化管理有待加强;评分标准比较笼统,在绩效指标设计上需结合相关工作使得绩效评价指标更加科学化、合理化。

(三)下一步改进措施

1、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进一步加强单位内部机构各部门的预算管理意识,全面编制预算项目,优先保障固定性、相对刚性的费用支出项目,压缩变动性的、有控制空间的费用项目,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严谨性和合理性。将财务管理由事后管理转化为事前控制、事中监督、预警管理,实现对财务工作的动态管理。

2、加强学习,提高绩效管理工作能力和业务水平,规范部门预算收支核算,切实提高部门预算收支管理水平。明确符合绩效目标编制范围的项目支出,按照规定填报绩效目标。在编制年度预算和申报项目时,根据年度工作计划等制定具体、可衡量、可实现的绩效目标,明确支出的必要性、可行性和有效性,并围绕绩效目标编制清晰、量化、便于考核的绩效指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第五部分 附件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2022年决算公开表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2022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无相关重点绩效项目情况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服务中心

2023年10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