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征地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办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办概况

  一、 主要职能

  负责岳麓区范围内征地补偿工作的实施、组织、协调、监督和管理。组织编制征地补偿安置工作年度计划,拟订征地方案。审批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经区人民政府批准后发布征地公告。审核拆迁人员的安置资格,按政策规定发放货币安置资金,对选择住房安置的人员,会同项目所在街道办事处共同办理选房等相关工作。会同街道办事处、区人社局等相关部门办理审核被征地农民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人员名单,报区人民政府批准。根据政策规定和区人民政府安排,协调处理涉及本部门的信访接待、遗留问题处理。对集体土地拆迁工作提供业务指导,对各项目指挥部、街道办事处的拆迁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根据政策规定,具体办理区域内集体土地拆迁项目安置用地和社保融资用地的申报、划拨等相关工作。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和领导交办的其他征地补偿安置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其中: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财务科、综合科、拆迁科、安置科,无附属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

  第二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办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064.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35.42万元,增加3629.16万元,增加833.48%;支出总计4048.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69.88万元,增加3578.66万元,增长761.61%。2017年收入、支出增加变动的原因是:支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554.77万元。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4064.58万元,较上年增加3629.1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064.58万元,较上年增加3629.16万元。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总计4048.54万元,较上年增加3578.6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7.09万元,较上年增加3546.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6万元,较上年增加25.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68万元,较上年增加3.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1万元,较上年增加3.55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87.33万元,较上年增加57.36万元。系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3761.21万元,较上年增加3521.3万元。系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拆迁工作经费、社保融资用地专项经费、保障住房安置及社保转户专项经费、项目结算工作专项经费、60号令两安用地遗留问题专项经费等,主要用于全区各征地拆迁项目保障性住房安置及社保、转户工作等方面;征地拆迁资料印刷经费、征地拆迁宣传经费、业务培训经费等,主要用于征地拆迁资料印刷、拆迁宣传、业务培训等方面。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4064.5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35.42万元,增加3629.16万元,增长833.48%;拨款支出总计4048.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69.88万元,增加3578.66万元,增长761.61%。2017年收入、支出增加变动的原因是:支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554.77万元。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048.5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69.88万元,增加3578.66万元,增长761.61%。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数4048.54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987.09万元,较上年增加3546.38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5.16万元,较上年增加25.1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9.68万元,较上年增加3.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6.61万元,较上年增加3.55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财政拨款支出增加变动的原因是:支付政府购买服务项目3554.77万元。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287.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248.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6.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6.69万元,占基本支出的5.81%,公用经费22.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79%。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8.4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2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4.18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10.6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决算数7.25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7万元,下降49.12%,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12万元,接待批次82次,接待人数858人(包括陪同人员),2017年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3.43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75万元,下降17.94%,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5万元,2017年考虑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未购置新车辆,同时本部门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等。因公出国(境)决算数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2017年无因公出国(境)安排。

  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0.84万元,较2016年减少3.27万元,减少的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厉行节约要求,全年实际支出比预算有所节约。

  (二)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13.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17年11月,本部门一台公务用车调拨至其他部门。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长沙市岳麓区征地办无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根据《长沙市岳麓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实施2018年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岳政办函〔2018〕7号),我单位组织对2017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实施了预算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2017年,长沙市岳麓区征地办整体支出绩效目标4048.5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87.33万元,项目支出3761.2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4048.54万元。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整体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资金使用规范、管理有力,较好完成了年初整体支出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长沙市岳麓区征地办公室

  2018年8月6日

  附件:长沙市岳麓区征地办公室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格.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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