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单位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住房保障与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国家城镇和农村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负责拟定全区城乡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的制度。

2、负责全区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划执行;参与城乡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监管;负责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区本级保障性住房的选配、收回、回购、租售、转让和租赁补贴发放、调整、终止以及其他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3、负责区本级基本住房保障资金的计划安排和使用;承担区本级保障性住房的筹集、储备和调配管理以及入住、退出和使用情况的登记检查工作;负责区本级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配租的保障性住房产权管理、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

4、负责城乡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企业住房制度改革。

5、负责考核、监督、管理全区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6、负责建立和管理基本住房保障服务网络,指导街道、乡、镇基本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7、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入住后的租金核算、收缴、统计、使用等工作;负责监督物管企业或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安全、物业、使用、跟踪服务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公共配套设施维护修缮、维修资金预算、核算、使用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受理和及时处理租赁户举报和投诉,协调处理物管企业或相关部门与租赁户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回访、清退、结算等具体动态管理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现有编制人数18人,目前有在职人员18人,临聘9人,另区政府移交我中心管理的原区房产局退休人员共计54人。分别为办公室、财务科、登记审批科和项目住房管理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因此本单位预算仅含本级预算。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单位收入预算1,07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079.0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50.5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区机构改革合并,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增多,工作经费增加。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单位支出预算1,07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9.06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50.57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区机构改革合并,保障性租赁住房项目增多,工作经费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单位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079.0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79.06万元,占100%。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单位基本支出预算1,033.0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单位项目支出预算46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46万元,主要用于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监管工作经费30万元、综合办公楼运行项目经费16万元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42.02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8.89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7.46%,主要是厉行节约,减少机关日常工作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单位“三公”经费预算数为0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减少9万元,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单位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本部门无会议;培训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培训,人数0人,内容为本部门无培训;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5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15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单位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整体支出4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个,涉及项目支出46万元,其中:保障性租赁住房筹集、监管工作项目30万元;综合办公楼运行项目16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3年2月3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