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住房保障与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国家城镇和农村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负责拟定全区城乡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的制度。

(二)负责全区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划执行;参与城乡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监管;负责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区本级保障性住房的选配、收回、回购、租售、转让和租赁补贴发放、调整、终止以及其他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三)负责区本级基本住房保障资金的计划安排和使用;承担区本级保障性住房的筹集、储备和调配管理以及入住、退出和使用情况的登记检查工作;负责区本级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配租的保障性住房产权管理、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

(四)负责城乡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企业住房制度改革。

(五)负责考核、监督、管理全区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六)负责建立和管理基本住房保障服务网络,指导街道、乡、镇基本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入住后的租金核算、收缴、统计、使用等工作;负责监督物管企业或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安全、物业、使用、跟踪服务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公共配套设施维护修缮、维修资金预算、核算、使用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受理和及时处理租赁户举报和投诉,协调处理物管企业或相关部门与租赁户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回访、清退、结算等具体动态管理服务性工作。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内设机构包括:现有编制人数18人,目前有在职人员17人,临聘10人,另区政府移交我中心管理的原区房产局退休人员共计55人。2021年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中心机关,其中: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登记管理科、保障性住房管理科和项目管理科。

(二)决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决算汇总公开单位构成包括: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10,774.53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10,231.49万元,下降48.71%。主要是因为由于项目科租赁住房试点,中央奖补专项资金的收支减少。其中:

年初结转和结余5,925.29万元,较2020年增加4923.81万元,增长491.65%。

年末结转和结余0万元,较2020年减少7,850.86万元,下降100%。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入合计4,849.2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849.25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支出合计10,774.5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58.03万元,占8.89%;项目支出9,816.5万元,占91.11%;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774.53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10,231.49万元,下降48.71%。主要是因为由于项目科租赁住房试点,中央奖补专项资金的收支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74.53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2,380.64万元,下降18.10%。主要是因为由于项目科租赁住房试点,中央奖补专项资金的收支减少。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10,774.53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3.81万元,占3.84%;卫生健康支出24.01万元,占0.22%;城乡社区支出647.39万元,占6.01%;住房保障支出9,689.32万元,占89.93%。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1,101.63万元,支出决算数为10,774.5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78.05%,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324万元,支出决算为3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34.02万元,支出决算为53.3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56.88%。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为年中追加的政府绩效考核奖、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综治奖等政策性经费。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21.28万元,支出决算为21.1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养老缴费基数调整以及人员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64万元,支出决算为15.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07%。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单位人员补缴职业年金。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33万元,支出决算为0.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6、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3万元,支出决算为3.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7、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11.57万元,支出决算为11.4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以及人员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9.31万元,支出决算为9.2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2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8、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6.0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

9、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行政运行(项)

年初预算为471.49万元,支出决算为485.6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3%。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调整,单位人员职业年金补缴以及人员调整等。

10、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管理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

初预算为143.50万元,支出决算为61.6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42.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总括,实际支付时按事务发生明确到其他项。

11、城乡社区支出(类)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款)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100.1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拨付物业公司以及社区的公租房安全管理“以奖代补”资金。

12、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公共租赁住房(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91.78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公租房租赁补贴的资金发放支出。

13、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保障性住房租金补贴(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16.10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度公租房租赁补贴的资金发放支出。

14、住房保障支出(类)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款)住房租赁市场发展(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8,946.86万元,超出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由于项目科租赁住房试点,拨付中央奖补专项资金的支出。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36.15万元,支出决算为34.58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66%。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人员缴费基数的调整。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58.03万元,其中:人员经费914.8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5.49%,主要包括:基本工资、奖金、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退休费、奖励金。公用经费43.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4.51%,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9.5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其中: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因公出国(境)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9.54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决算数较年初预算数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

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决算数与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与上年持平。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中,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万元,占0%。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全年共接待来访团组0个、来宾0人次,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接待费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截至2021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我单位2021年度无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十、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3.2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10.39万元,下降19.39%。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节约经费开支。

十一、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1年度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一般性支出33.97万元,其中:会议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会议费支出;开支培训费0万元,我单位2021年度无培训费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任何活动支出;办公费17.77万元;印刷费2万元;咨询费0万元;水费1万元;电费4万元;邮电费0万元;取暖费0万元;物业管理费4万元;差旅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维修(护)费2.93万元;租赁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被装购置费0万元;劳务费0万元;委托业务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他交通费用2.27万元;房屋建筑物购建0万元;办公设备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其他交通工具购置0万元。

十二、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7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5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十三、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1年12月31日,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共有车辆0辆(台),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十四、关于2021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1)绩效管理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长沙市岳麓区财政局关于开展2020年单位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岳财函[2021]2号),我单位组织对2020年度部门整体支出和专项资金实施了全覆盖性的绩效评价,撰写了整体绩效评价报告(和项目支出绩效评价报告),涉及项目13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财政拨款10774.53万元,自评覆盖率达到100%,绩效自评结果显示,上述项目支出绩效情况较为理想,均达到了项目申请时设定的各项绩效目标。

(2)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报告见附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报告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2年8月2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