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部门预算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第四部分 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第五部分 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第六部分 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七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八部分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 “三公经费”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住房保障与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国家城镇和农村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负责拟定全区城乡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的制度。

(二)负责全区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划执行;参与城乡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监管;负责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区本级保障性住房的选配、收回、回购、租售、转让和租赁补贴发放、调整、终止以及其他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三)负责区本级基本住房保障资金的计划安排和使用;承担区本级保障性住房的筹集、储备和调配管理以及入住、退出和使用情况的登记检查工作;负责区本级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配租的保障性住房产权管理、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

(四)负责城乡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企业住房制度改革。

(五)负责考核、监督、管理全区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六)负责建立和管理基本住房保障服务网络,指导街道、乡、镇基本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七)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入住后的租金核算、收缴、统计、使用等工作;负责监督物管企业或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安全、物业、使用、跟踪服务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公共配套设施维护修缮、维修资金预算、核算、使用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受理和及时处理租赁户举报和投诉,协调处理物管企业或相关部门与租赁户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回访、清退、结算等具体动态管理服务性工作。

2.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现有编制人数18人,目前有在职人员17人,临聘10人,另区政府移交我局管理的原区房产局退休人员共计55人。人员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调动5人,二是新进录用1人,三是2人已退休,退休人员中1人已死亡。

我中心现有内设机构4个,分别是办公室、登记审批科、住房管理科和项目管理科。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部门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根据《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长沙市岳麓区机构改革涉改科级事业单位调整的通知>》(岳编委发【20191)文件精神,将区住房保障局承担的行政职能划入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改为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为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所属正科级公益类事业单位,为全额拨款事业单位。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保障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公租房小区安全消防培训项目经费、公租房违规整治专项经费等。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01.63万元,较上年减少64.99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101.63万元,较上年减少64.99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异动减少,较上年财政拨款养老医疗保障费用减少。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01.63万元,较上年减少64.99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90.27万元,较上年增加44.43万元,主要是由于保险基数调整及人员异动养老支出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60.22万元,较上年减少了11.06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异动较上年医疗保障费用减少;城乡社区支614.99万元,较上年减少91.87万元,主要是由于较上年减少了办公楼整修整改及电力改造项目经费;住房保障支出36.15万元,较上年减少6.98万元,主要是由于人员异动较上年公积金缴纳费用减少。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101.63万元,较上年减少64.99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958.13万元,较上年减少128.82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43.5万元,较上年增加63.83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公租房小区安全消防培训项目经费8万元,停车场租赁费4万元,综合办公楼运行项目经费12万元,伙食补助项目经费9.5万元,公租房违规整治专项经费20万元,公租房小区安全管理项目经费90万元等。主要用于规范和提升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工作,全面推动保障性住房小区管理工作上新台阶,树立保障性住房管理的新形象;维护办公楼日常运行工作等方面。

六、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3.59万元,较上年减少40.7万元,减少75.95%,减少的原因是按照现有的人数及标准重新预算。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54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9.29万元,减少202.2%。其中公务接待9.5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0万元。2021“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3.19万元,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二是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6.1万元,主要是由于公务用车改革,公车已取消;三是因公出国(境)费实行全区总额控制。

(三)政府采购预算

2020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8.2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29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

(四)关于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的说明

截至20211231日,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共有车辆0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五)关于预算绩效目标部分的说明

按照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局服务中心整体支出绩效目标1101.63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6个,涉及项目支出143.5万元,其中:公租房小区安全消防培训项目经费8万元,公租房小区安全管理项目经费90万元,停车场租赁项目经费4万元,综合办公楼运行项目经费12万元,伙食补助项目经费9.5万元,公租房违规整治专项经费20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2021年预算公开表格



岳麓区住房保障服务中心

2021年3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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