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局2017年决算公开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局概况

  一、职责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住房保障与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国家城镇和农村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负责拟定全区城乡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的制度。

  (二)负责全区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划执行;参与城乡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监管;负责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区本级保障性住房的选配、收回、回购、租售、转让和租赁补贴发放、调整、终止以及其他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三)负责区本级基本住房保障资金的计划安排和使用;承担区本级保障性住房的筹集、储备和调配管理以及入住、退出和使用情况的登记检查工作;负责区本级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配租的保障性住房产权管理、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

  (四)负责城乡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企业住房制度改革。

  (五)负责考核、监督、管理全区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六)负责建立和管理基本住房保障服务网络,指导街道、乡、镇基本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七)负责全区安居工程工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指导区棚改公司经营运作。

  (八)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级机构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入住后的租金核算、收缴、统计、使用等工作;负责监督物管企业或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安全、物业、使用、跟踪服务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公共配套设施维护修缮、维修资金预算、核算、使用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受理和及时处理租赁户举报和投诉,协调处理物管企业或相关部门与租赁户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回访、清退、结算等具体动态管理服务性工作。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其中: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综合科、登记管理科、棚改管理科、住房管理科和项目管理科,局属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1个,分别是长沙市岳麓区保障住房服务中心。

  第二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282.9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9144.95万元,减少5862.01万元,减少64.10%;支出总计1675.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 15033.01万元,减少13357.37万元,减少88.85%。主要是由于各级下拨岳麓区城镇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有所减少。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3282.94万元,较上年减少5862.01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282.94万元,较上年减少5862.01万元。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总计1675.64万元,较上年减少13357.3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09万元,较上年增加59.3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43万元,较上年增加11.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072.59万元,较上年增加463.7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4.53万元,较上年减少13892.2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928.48万元,较上年增加141.34万元。系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747.16万元,较上年减少13498.71万元。系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580.76万元;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专项经费75.12万元;专项业务工作经费27.73万元;保障住房服务中心日常管理经费14.08万元;棚改项目日常管理工作经费11.51万元;窗口建设工作经费7.74万元;办公楼运行工作经费30.22万元,主要用于办公楼维护修缮和日常运行,服务中心日常解决各类违规、投诉及维护修缮和安全管理,棚改项目日常督查服务管理,保障性住房建设督查和房源统筹管理,保障对象受理登记日常管理,保障对象年审专项工作,保障政策宣传活动,保障对象公开公示及窗口建设,民生档案管理工作,党建工作等方面。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3282.9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9144.95万元,减少5862.01万元,减少64.10%;拨款支出总计1675.64万元,比上年(决算数) 15033.01万元,减少13357.37万元,减少88.85%。主要是由于各级下拨岳麓区城镇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有所减少。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1364.57万元,比上年(决算数) 15033.01万元,减少13668.44万元,减少90.92%。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数1364.57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13.09万元,较上年增加59.3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5.43万元,较上年增加11.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61.52万元,较上年增加152.7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314.53万元,较上年减少13892.22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减少的具体原因主要是由于各级下拨岳麓区城镇安居工程和棚户区改造专项资金有所减少。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28.48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678.20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3.0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13.3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22.98%,公用经费36.92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98%。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9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4.11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4.82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8.5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决算数0.31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3.80万元,下降97.8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09万元,接待批次7次,接待人数86人。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8.27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6.55万元,下降44.2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61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一是考虑到公务用车制度改革,未购置新车辆;二是加强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定点加油、定点维修、定点保险等,同时交换调拨了使用年限7年以内的车辆2台,运行维护费支出有所减少。因公出国(境)决算数0万元,主要原因为在全区预算总额控制范围内安排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

  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部门年初结转和结余0万元,本年收入311.07万元,本年支出311.07万元。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7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7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7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4台,为一般公务用车。

  (三)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本部门严格按照财政的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了2017年度财政资金整体支出绩效评价自评。2017年本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深入贯彻落实各级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各项住房保障服务工作,较好地完成了年度工作任务,实现了工作目标,有效发挥了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本部门按照评分标准,绩效评价自评结果为优秀。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附件: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局2017年部门决算表.xls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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