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  部门基本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二)政府采购预算

  (三)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四)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七、  名词解释

  八、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基本住房保障与住房制度改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落实国家城镇和农村基本住房保障制度,负责拟定全区城乡保障性住房管理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负责制定全区保障性住房的审核程序、动态管理、退出执行等方面的制度。

  (二)负责全区城乡保障性住房建设的规划执行;参与城乡保障性住房的质量监管;负责协调保障性住房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区本级保障性住房的选配、收回、回购、租售、转让和租赁补贴发放、调整、终止以及其他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三)负责区本级基本住房保障资金的计划安排和使用;承担区本级保障性住房的筹集、储备和调配管理以及入住、退出和使用情况的登记检查工作;负责区本级保障性住房申请的受理、审核工作;负责配租的保障性住房产权管理、运营管理和维修养护工作。

  (四)负责城乡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指导企业住房制度改革。

  (五)负责考核、监督、管理全区基本住房保障工作。

  (六)负责建立和管理基本住房保障服务网络,指导街道、乡、镇基本住房保障和住房制度改革工作。

  (七)负责全区安居工程工作和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统筹协调和管理,指导区棚改公司经营运作。

  (八)承办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级机构服务中心负责办理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配租入住后的租金核算、收缴、统计、使用等工作;负责监督物管企业或部门做好保障性住房的安全、物业、使用、跟踪服务和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公共配套设施维护修缮、维修资金预算、核算、使用等服务性工作;负责受理和及时处理租赁户举报和投诉,协调处理物管企业或相关部门与租赁户之间的矛盾纠纷,做好廉租住房和公共租赁住房回访、清退、结算等具体动态管理服务性工作。

  2.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局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现有编制人数25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29人,离退休人员54人,临聘人员12人。

  我局现有内设机构5个,分别是办公室、登记管理科、棚改管理科、保障性住房管理科和项目管理科,局属二级机构事业单位1个,岳麓区保障住房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局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局部门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保障住房项目建设、保障住房小区管理服务、保障对象资格审查、棚改项目管理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902.77万元,较上年增加15.35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902.77万元,较上年增加15.35万元,主要是由于较上年财政拨款新增了办公楼整修项目经费。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902.77万元,较上年增加15.3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49.07万元,较上年增加15.54万元,主要是由于较上年增加了退休人员,退休人员费用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71.62万元,较上年减少1.56万元,主要是由于在职人员较上年有所减少,医疗保障费用减少;城乡社区支出638.70万元,较上年增加5.15万元,主要是由于较上年新增了办公楼整修项目经费;住房保障支出43.38万元,较上年减少3.78万元,主要是由于在职人员较上年有所减少,公积金缴纳费用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 902.77万元,较上年增加15.35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770.05万元,较上年增加4.31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32.72万元,较上年增加11.04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保障住房项目建设、小区管理服务、对象资格审查、棚改项目管理专项经费44.60万元,综合楼运行及“安居杯”竞赛专项经费36.12万元,窗口建设工作经费4万元,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维护项目经费5万元,办公楼整修项目经费29万元,党建和纪检专项经费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档案管理等工作经费9万元。主要用于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共租赁房保障对象专项年审,保障性住房建设专项督查,“安居杯”竞赛专项活动,创建保障性住房示范小区专项工作,棚改项目日常管理,保障对象的受理登记资格日常审查,服务中心日常管理,住房保障档案管理建设项目,办公楼维护修缮和日常运行,公租房、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开公示及窗口建设项目,公租房管理信息系统开发建设项目,保障性住房房源筹集及摸底调查,退休人员专项管理,党建和纪检专项工作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28.51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0.42万元,下降1.45%。其中公务接待费13.4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15.1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0.71万元,降低5%,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二是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比上年增加0.29万元,主要是由于车辆使用年限增加,维修及保养费用提高;三是因公出国(境)费实行全区总额控制。

  (二)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1.2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8.3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52.90万元。

  (三)关于预算绩效目标部分的说明

  2018年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902.7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70.05万元,项目支出132.7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902.77万元。

  2018年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132.7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其中:专项业务费85.72万元,部门项目经费47万元。

  (四)关于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的说明

  截至2017年9月1日,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局共有车辆4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七、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局2018年预算公开表格.xls

  长沙市岳麓区住房保障局

  2018年2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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