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园林管理局2017年决算公开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园林管理局2017年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园林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园林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园林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园林管理局概况  一、部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区域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定办法、技术标准并负责推广运用和监督实施;负责区域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的指导与管理;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2)负责宏观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价全区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工作。(3)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主次干道、广场和公园(市园林局、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管理公园和业主单位自管绿化除外)公共绿化与园林设施的维护、管理。(4)负责城市规划区树木移伐和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负责规划区内占用城市绿地的初级审批与批后监管等工作。(5)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设计、审核和工程验收;负责公园范围(市直管公园除外)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等经营项目审批。(6)参与园林绿化建设质量管理以及业务经费申报审核管理。(7)负责辖区内毁绿占绿案件查处,绿化110处警、12345热线工单和受理市民投诉等处置。(8)负责牵头组织和统计上报新增绿地工作相关数据;组织绿色创建活动;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和爱绿护绿等活动。(9)负责提供绿化技术咨询与服务;组织社区公园等绿化建设;参与“绿色城市”、“文明城市”和“清洁城市”等建设。(11)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以及老龄、工会、共青团工作;负责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护绿防灾抗灾等工作。(11)负责积极引导和培育区域园林绿化产业市场,促进园林绿化产业化水平的提高。(12)负责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岳麓区园林管理局为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现有编制人数125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72人,离退休人员83人,政府雇员1人。我局内设机构 14个,分别是办公室、人教科、财务科、总工室、绿化科、督查科、工程科、绿委、工会、北片维护所、中片维护所、南片维护所、潇湘大道维护所、二环线维护所。无附属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园林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长沙市岳麓区园林管理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6793.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069.29万元,增加2724.64万元,增长66.95%;支出总计4651.0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800.3万元,增加850.72万元,增长22.35%,原因为人员工资增长、绿化工程增多。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6793.93万元,较上年增加2724.6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6793.93万元,较上年增加2724.64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经营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总计4651.02万元,较上年增加850.72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较上年减少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35万元,较上年减少45.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96万元,较上年减少6.93万元;城区社区支出4089.89万元,较上年增加865.7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83万元较上年增加42.03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4651.02万元,较上年增加850.72万元。系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0万元。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6793.93万元,比上年(决算数)4069.29万元,增加2724.64万元,增长66.95%;拨款支出总计4651.0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800.3万元,增加850.72万元,增长22.35%,原因为人员工资增长、绿化工程增多。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4651.0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3800.25万元,增加850.72万元,增长22.35%。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数4651.02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35万元,较上年减少45.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96万元,较上年减少6.9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89.89万元,较上年增加86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83万元,较上年增加42.03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万元,较上年增加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35万元,较上年减少45.02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96万元,较上年减少6.93万元;城乡社区支出4089.89万元,较上年增加865.7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83万元,较上年增加42.03万元。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651.02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1.6%,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91.46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公用经费2892.5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2%。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4.49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9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5.4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决算数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9万元,下降100%,与上年持平。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4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11.49万元,下降74.17%,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18万元。因公出国(境)决算数0万元,与年初预算数持平,与上年决算数持平。

  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7.48万元,较2016年增加35.91万元,增加的原因是抵扣了历年水费。

  (二)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2194.99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834.5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96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00.4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 3台,为一般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财政局绩效评价工作组采用定量分析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方法,从预算编制与执行、资金分配与使用、资金监督与管理及财务会计信息、项目组织管理、项目绩效完成等方面对我局2017年度专项资金实施了重点绩效评价。绩效评价结果显示,我局在预算申报、预算执行、预算管理等方面均得到了较好的评价。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附件:长沙市岳麓区园林管理局2017年决算公开.xls

  长沙市岳麓区园林管理局

  2018年8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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