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麓区园林管理局2018年部门预算说明

  长沙市岳麓区园林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预算公开目录

  一、部门基本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七、名词解释

  八、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地方有关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政策法规;研究拟定区域城市园林绿化发展战略和相关规定办法、技术标准并负责推广运用和监督实施;负责区域城市园林绿化行政执法的指导与管理;负责有关行政复议受理和行政诉讼应诉工作。

  (二)负责宏观管理、业务指导和考核评价全区城市规划区内园林绿化工作。

  (三)负责城市规划区内主次干道、广场和公园(市园林局、岳麓山风景名胜区管理局管理公园和业主单位自管绿化除外)公共绿化与园林设施的维护、管理。

  (四)负责城市规划区树木移伐和古树名木的保护管理;负责规划区内占用城市绿地的初级审批与批后监管等工作。

  (五)负责城市建设项目的配套绿化设计、审核和工程验收;负责公园范围(市直管公园除外)内开设商业、服务摊点等经营项目审批。

  (六)参与园林绿化建设质量管理以及业务经费申报审核管理。

  (七)负责辖区内毁绿占绿案件查处,绿化110处警、12345热线工单和受理市民投诉等处置。

  (八)负责牵头组织和统计上报新增绿地工作相关数据;组织绿色创建活动;组织全民义务植树和爱绿护绿等活动。

  (九)负责提供绿化技术咨询与服务;组织社区公园等绿化建设;参与“绿色城市”、“文明城市”和“清洁城市”等建设。

  (十)负责本单位思想政治和精神文明建设工作;负责本单位机构编制、人事劳资以及老龄、工会、共青团工作;负责本单位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安全保卫和护绿防灾抗灾等工作。

  (十一)负责积极引导和培育区域园林绿化产业市场,促进园林绿化产业化水平的提高。

  (十二)负责区委、区人民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2.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岳麓区园林管理局为财政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现有编制人数125人,目前实有在职人员72人,离退休人员83人,政府雇员1人。我局内设机构 14个,分别是办公室、人教科、财务科、总工室、绿化科、督查科、工程科、绿委、工会、北片维护所、中片维护所、南片维护所、潇湘大道维护所、二环线维护所。无附属二级机构。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二级预算单位包括:

  岳麓区园林管理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18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岳麓区园林管理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18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上级补助收入。支出包括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绿化维护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021.79万元,较上年增加1300.9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3778.79万元,较上年增加2769.66万元。上级补助收入243万元,较上年减少1468.6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18年年初预算数4021.79万元,较上年增加1300.97万元。其中,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95.37万元,较上年增加19.5万元。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164.34万元,较上年增加100.64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8.15万元,较上年减少87.07万元。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0.31万元,较上年没有变化。其他城乡社区公共设施支出3219.59万元,较上年减少1145.38万元。住房公积金105.95万元,较上年增加25.15万元。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38.15万元,其他优抚支出4.33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73.12万元,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3.42万元,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6.07万元。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3778.79万元,较上年增加2769.66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为1631.59万元,较上年增加1022.46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社保缴费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18年年初预算数2147.2万元,较上年增加1747.2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城市景观绿化、美化等特定工作任务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一线人员(包括一线工人、技工、司机)工资保险伙补,生产用车油修险、农药化肥、工作服、材料工具、园林设施修复、园林垃圾清运、绿化日常维护、补栽补种、古树保护等,主要用于全区绿化、维护、保养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18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减少(增加)0万元。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8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4.74万元,较上年增加14.96万元,上升16.66%。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18年 “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0.78万元,较上年减少3.71万元,减少10.7%。其中公务接待费 19 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因公出国(境)费 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 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 11.78万元,较上年减少3.71万元。2018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变化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接待费预算较上年无增减变化,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厉行节约的各项要求,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 二是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较上年变化原因是:三是因公出国(境)费实行全区总额控制。

  (三)政府采购预算

  2018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375.5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585.5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790万元。

  (四)关于预算绩效目标部分的说明

  2018年长沙市岳麓区园林管理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2760.7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0.53万元,项目支出2390.2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2760.73万元。

  2018年长沙市麓区园林管理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2390.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

  (五)关于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的说明

  截至2017年12月31日,长沙市麓区园林管理局共有车辆3辆,全部为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 0台(套)。

  2018年一般公共预算未安排购置车辆,未安排购置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的通用设备台(套)及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台(套)。

  七、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附件:岳麓区园林管理局2018年度部门年预算公开表格.xlsx

  长沙市岳麓区园林管理局

  2018年2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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