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二、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第二部分 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第三部分 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第四部分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

二、支出预算

第五部分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第六部分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第七部分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第八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情况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维护全区社会稳定,处置重大突发性不稳定事件,为重大活动做好安全保障工作;夯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倾力打造平安岳麓、幸福岳麓;加强对政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充分发挥好法院、检察院、公安分局、司法局、交警大队等政法单位的职能;全力化解矛盾,压减信访量,特别是赴京非正常上访数量;搞好社会调研,积极推进社会管理创新工作;加强信息收集、分析处理,为领导及时应对处置相关情况作出重要参考等。

2.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为财政全额拨款的行政单位(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或事业单位),现有编制人数25人。实有在职人员25人。离退休人员0人,临聘人员1人。

我委现有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区综治办、区维稳办、区国安办与政法委合署办公,局属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4个,分别是办公室、政工室、执法监督室、风险评估室;设二级机构2个:分别是创新办、河西交通枢纽办公室。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只有本级,没有其他二级预算单位,因此,纳入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范围的只有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部门本级。

三、涉及机构改革部门情况

20198月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与610办公室,调整优化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以下简称政法委)领导体制,政法委作为委员会的办事机构,承担委员会日常工作,对外使用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名称。

四、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编报收入包括财政拨款(补助)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服务收入等收入;支出包括保障局机关、局属事业单位基本运行的经费,以及“一村一辅警”工作经费、政法线垂直单位(公安聘请协警工作经费)、维稳经费、政法线垂直单位(区公安分局预算经费)、政法线垂直单位(交警大队区临聘协警工作经费)、二维码标准地址建设工程、天网工程改造升级项目、综治协管员经费、“雪亮”平台建设+“雪亮”补盲项目等专项经费。

(一)收入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587.54万元,较上年减少320.43万元。其中,财政拨款(补助)收入11587.54万元,较上年减少320.4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1年年初预算数11587.54万元,较上年减少320.4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694.41万元,较上年增加1082.74万元,主要为机构改革后合并单位经费支出。公共安全支出5,719.40万元,较上年减少1433.02万元,主要是涉及公共安全的项目已完结,因此项目经费减少。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66.47万元,较上年增加12.33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调整。卫生健康支出52.85万元,较上年增加5.76万元,主要是缴费基数调整。住房保障支出54.41万元,较上年增加11.76万元,主要是基数调整。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经费拨款和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的非税收入拨款)11587.54万元,较上年减少320.43万元。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796.90万元,较上年增加109.35万元。是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1年年初预算数为10,790.64万元,较上年减少429.78万元。是指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一般行政管理事务经费,主要用于维护社会稳定,全力做好重大活动的安全稳定及维护重点项目建设整体环境保障,强化对涉拆、涉军、涉楼盘等各类稳控工作。深入开展平安岳麓建设,强化重点地区整治,打击防范多发性侵财案件、加强校园周边、护路护线等各项工作的开展;治安管理经费、道路交通管理经费主要用于大河西交通枢纽周边环境整治及重大活动、重要节假日期间做好交通保障,及时疏导交通切实保障治安秩序;其他公安支出经费,主要用于重大活动的安全稳定工作保障及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公益性岗位补贴经费,主要用于维护全区治安稳定加强对城市主要地段和路面巡查,减少各辖区刑事发案率及路面的交通劝导,维护良好的交通秩序。

六、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2021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较上年无变化。

七、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3.76万元,较上年减少2.11万元,下降1.99%。,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二)“三公”经费预算

2021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9万元,较上年预算减少1万元,下降10%。其中公务接待费9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0万元。2021年“三公”经费较上年减少的主要原因是:一是公务接待费预算比上年减少1万元,降低10%,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二是公务用车购置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经费预算与上年无变化,主要是我单位无公务用车;三是因公出国(境)费实行全区总额控制。

(三)政府采购预算

2021年政府采购预算总额51.5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1.5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1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01231日,共有车辆0(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专业技术用车0辆等),单位价值50万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

按照全区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1年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整体支出11587.54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八、名词解释

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2.“三公”经费:纳入区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食宿费等支出。 

中共长沙市岳麓区委员会政法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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