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岳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岳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九、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五部分 附件
第一部分 岳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概况
一、部门职责
(一)传染病防控。
(二)慢性病防控。
(三)职业病防控。
(四)地方病防控。
(五)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
(六)健康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估。
(七)应用性科研和科研转化。
(八)疾控业务指导。
(九)健康教育、科普与公共卫生领域交流合作。
(十)公共卫生相关检测等。
二、机构设置及决算单位构成
(一)内设机构设置
岳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机构包括:长沙市岳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设机构14个,职能科室4个,分别为:办公室、质量管理科(质管科)、后勤保障科、财务科;业务科室10个,分别为: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应急办)、传染病预防与控制科(传防科)、免疫规划科(免规科)、慢性非传染性疾病预防控制科(慢病科)、健康教育与促进科(健教科)、结核病预防控制科(结防科)、艾滋病与性病预防控制科(性艾科)、公共卫生健康危害因素控制科(公卫科)、血吸虫病与地方病寄生虫病预防控制科(血地科)、检验科。本部门共有编制人数47人,实有人数44人。离退休人员37人,政府雇员1人,临聘人员28人。
(二)决算单位构成
岳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无下属单位,因此,岳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单位决算即岳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本级。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支总计2,474.3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收、支总计各减少31,097.68万元,下降92.63%,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要求,2024年8月开始非免疫规划疫苗成本不再纳入到非税收入,直接缴至国库往来结算账户。同时,本年度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二、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收入合计2,474.34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474.34万元,占100%;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占0%;事业收入0万元,占0%;经营收入0万元,占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占0%;其他收入0万元,占0%。
三、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支出合计2,474.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6.65万元,占63.32%;项目支出907.68万元,占36.68%;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占0%;经营支出0万元,占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占0%。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2,474.34万元。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31,097.68万元,下降92.63%。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要求,2024年8月开始非免疫规划疫苗成本不再纳入到非税收入,直接缴至国库往来结算账户。同时,本年度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74.34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与上一年度相比,财政拨款支出减少31,097.68万元,下降92.63%。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要求,2024年8月开始非免疫规划疫苗成本不再纳入到非税收入,直接缴至国库往来结算账户。同时,本年度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2,474.34万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3.47万元,占15.5%;卫生健康支出1,986.66万元,占80.29%;住房保障支出104.21万元,占4.21%。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支出年初预算数为32,288.05万元,支出决算数为2,474.3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66%,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事业单位离退休(项)
年初预算为226.81万元,支出决算为210.8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2.9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按要求据实发放。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105.6万元,支出决算为105.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2.8万元,支出决算为59.22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2.16%。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社保基数调整。
4、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8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发放。
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4.12万元,支出决算为3.9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3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末调出政府雇员1人。
6、卫生健康支出(类)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款)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33.84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下达使用,无法在年初预算中体现。
7、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项)
年初预算为31,675.86万元,支出决算为1,113.15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51%。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上级要求,2024年8月非免疫规划疫苗成本不再纳入到非税收入,直接缴至国库往来结算账户。同时,统计口径发生变化。
8、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76.02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下达,年初预算中无法体现。
9、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210.7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下达,年初预算中无法体现。
1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43.17万元,由于年初预算数为0万元,无法计算完成预算的百分比。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上级资金下达,年初预算中无法体现。
11、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3.02万元,支出决算为2.86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7%。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发放。
12、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事业单位医疗(项)
年初预算为32.43万元,支出决算为32.43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决算数与年初预算数一致,我单位严格按预算执行决算。
1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公务员医疗补助(项)
年初预算为26.09万元,支出决算为26.0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69%。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缴纳。
14、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项)
年初预算为50.69万元,支出决算为48.4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5.5%。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缴纳。
15、住房保障支出(类)住房改革支出(款)住房公积金(项)
年初预算为110.63万元,支出决算为104.21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4.2%。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据实缴纳。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566.65万元,其中:
人员经费1,469.51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3.8%,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生活补助、医疗费补助、奖励金。
公用经费97.14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2%,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其他资本性支出。
七、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预算为19.9万元,支出决算为10.89万元,完成预算的54.72%;与上年相比增加0.2万元,增长1.87%。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主要原因是厉行勤俭节约原则,缩减三公经费开支。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逐年老旧,维修费用相应增加。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说明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进行完成预算百分比测算;与上年相比持平,由于上年数和本年数都为0,故无法计算对比上年百分比。2024年度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单位2024年度无因公出国(境)费支出。
2、公务用车购置费及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7.9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万元,完成预算的59.61%;与上年相比增加0.5万元,增长4.92%。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预算为0万元,支出决算为0万元,由于预算数为0,无法进行完成预算百分比测算;与上年相比持平,由于上年数和本年数都为0,故无法计算对比上年百分比。单位本级更新公务用车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预算为17.9万元,支出决算为10.67万元,完成预算的59.61%;与上年相比增加0.5万元,增长4.9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年初预算根据车辆年限、数量定额,实际发生时据实使用。决算数大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车辆逐年老旧,维修费用相应增加。截止2024年12月31日,我单位开支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6辆。
3、公务接待费支出预算为2万元,支出决算为0.21万元,完成预算的10.5%;与上年相比减少0.31万元,下降59.62%。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严控同城接待。决算数小于上年数的主要原因是根据工作据实接待,严控同城接待。2024年度共接待来访团组2个、来宾27人次,主要是湖南省血防办汛期血吸虫防控工作调研、国家疾控局专项审计组领导专家检查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岳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并已公开空表。
九、关于机关运行经费支出说明
岳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为事业单位,未纳入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无机关运行经费。
十、一般性支出情况说明
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支出0万元,我单位2024年度无会议费支出;2024年本部门培训费支出3.79万元,用于开展艾滋病快速检测技术培训、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培训、创建卫生城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能培训、湘江新区重点传染病防控培训及演练、麻风病防治工作培训等,人数800人,培训内容为艾滋病快速检测技术、城市癌症早诊早治项目启动培训、创建卫生城市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专业技能培训、湘江新区重点传染病防控培训及演练、麻风病防治工作等。未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活动,支出0万元。
十一、关于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岳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24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9.91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7.91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12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9.91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3.91万元,占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的87.98%。货物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货物支出金额的100%,由于政府采购工程支出为0万元,无法进行百分比测算,服务采购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占服务支出金额的100%
十二、关于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部门(单位)共有车辆6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负责人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服务用车0辆、其他用车4辆,其他用车主要是一般公务用车;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十三、关于2024年度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绩效自评开展情况。组织对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开展绩效自评,涉及项目6个,共涉及资金2474.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项目6 个2474.3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项目0 个0万元,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项目0 个0 万元,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总额的0%;社会保险基金预算项目0 个0万元,占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支出总额的0%。
(二)绩效评价结果。
一是绩效自评结果。2024年度本部门(单位)整体支出全年预算数2735.93万元,执行数2474.33万元,完成预算的90.4%,绩效自评得分95分,评价等级为“优秀”。绩效目标完成情况:一是聚焦思想引领,通过“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专题学习、学习交流、比赛等强化理论武装,提升职工政治素养与责任感;落实主体责任,组建党员突击队、传染病应急小分队、疾控监督员等先锋队伍,加强党支部互联共建、在职党员进社区、疾病防控合作和指导等工作力度,确保党建业务深度融合;加强作风建设,将意识形态融入日常,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利用官微、新媒体平台传播科学防病知识及正面声音,塑造良好形象,为守护公众健康筑牢思想防线;二是统筹做好传染病防控各项工作,保障公共卫生安全。一是严格落实传染病疫情报告管理,开展督导及漏报调查、质量核查。二是持续做好霍乱等重点传染病监测,有效应对登革热输入疫情,在湘雅三医院开展呼吸道多病原监测,为疫情研判提供技术支撑。三是成立2支传染病应急小分队,完成监测预警会商系统建设,医疗机构前置软件建设基本完成,科学处置传染病聚集性疫情**起。四是扎实推进预防接种,维持高水平的疫苗接种率,全区共接种疫苗80万余剂次,其中免疫规划疫苗约30万剂次;三是深化艾滋病社会综合治理和干预,推进重点人群结核病防治工作。开展50岁以上人群HIV扩大检测工作,共计检测**万人。在“世界艾滋病日”前后,精心策划并举办了“1+6+N”系列宣传活动。创新医防融合模式,开展结核重点人群潜伏感染干预项目,重点人群免费筛查**人,发现病例**例、潜伏感染者**人,干预**人,干预率**%,完成全程干预**人;四是加强与辖区基层老年人及慢病管理指导中心湖南航天医院、癌症防治中心湖南珂信肿瘤医院、精神卫生中心长沙湘德精神病医院的深度合作,推进慢性病防、治、管整体融合发展。大力开展防治碘缺乏病日、全民营养周等大型健康宣教活动,积极参加各级的健康科普大赛,分获1个国家级、5个省级和3个市级科普大赛荣誉。陆续完善健康支持性环境建设,打造疾病防控健康微科普馆、医体融合运动干预科普馆,开展医体融合技术指导,通过辖区成立的10个“医体融合”实践基地开具个性化的运动处方进行健康干预,目前共近千余人参与运动实践并获得健康收益;五是按要求对疟疾、碘缺乏病、布病、寄生虫病开展监测、评估和调查工作,持续稳固血吸虫病消除状态;六是不断健全健康危害因素监测评估体系。全年监测食源性病例**例,核实并排除食源性疾病事件**起,全面落实食品安全风险、生活饮用水、病媒生物、医疗机构消毒效果等监测工作。组织开展湘江新区第二届中小学生“环境健康杯”征文绘画比赛,选送24份作品获得10个省级奖项、1个国家级奖项;七是摸清职业病危害本底情况,保障中小微企业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抓好儿童青少年常见病监测与干预工作。全年完成60家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因素的现场监测和60家中小微企业“五个一”帮扶工作,对192家机构开展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开展第三产业职业健康素养调查,为全国第三产业重点人群职业健康素养监测调查提供有力数据支撑。开展教学环境及儿童青少年常见病监测工作;八是持续改进实验室质量管理体系,规范检测流程,积极参与实验室外部能力验证等活动,不断扩展检验项目,提升检验检测能力。发现的主要问题及原因:一是人才队伍方面。中心现有编制数47人,在编44人,编外人员28人,人员编制数、实有工作人员数与新区服务面积、服务人口、服务需求不匹配。后疫情时代,面对全球大流行病等给公共卫生带来的诸多挑战,复合型公共卫生人才缺乏的问题尤为突出;二是疾控体系改革面临一定的不确定性,面临管理融合、业务融合、人员融合的新挑战。下一步改进措施:建议项目资金尽早、分项目明细拨付,以便当年使用。同时,建议市级拨付的项目资金和省级拨付的项目资金明细附件保持一致,并尽可能的附省级业务部门实施方案,以便项目经费的合理有效使用。
(三)评价结果应用情况。
因目前财政周转困难,本级经费保障力度逐年下降,财政优先保障民生项目和使用进度较好的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财政拨款收入:指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上级补助收入:指事业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事业单位附属独立核算单位按照有关规定上缴的收入。
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从非财政补助结余中分配的事业基金和职工福利基金等。
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1)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3)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项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第五部分 附件
长沙市岳麓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5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