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2024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4年部门预算表

1、部门收支总表

2、部门收入总表

3、部门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10、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省市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推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

2、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制定并组织实施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含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执业规则、服务规范。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和医疗服务标准。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建议。

9、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1、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制定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3、指导长沙市岳麓区计划生育协会、长沙市岳麓区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

14、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湘江新区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

1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包括:局现有内设机构9个,分别是综合处、财务处、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中医处(人口监测与家庭发展处、老龄和妇幼健康处)、综合监督处(法规处、卫生应急办公室)、医政医管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基层卫生处(体制改革处、药物政策与基本药物制度处)、疾病预防控制处(爱国卫生工作处)、党群工作处(纪检监察室);局属二级机构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岳麓区血吸虫病防治中心、岳麓区红十字会办公室、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计划生育协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服务中心、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健康促进委员会服务中心。本部门共有编制数34名,目前实有在职人员41人,离退休人员5人,政府雇员9人,临聘人员3人。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预算公开只有本级,没有其他预算单位,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仅含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4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559.8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559.81万元。收入较去年减少291.6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人员经费标准、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

(二)支出预算:2024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5,559.8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47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206.1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9.19万元。支出较去年减少291.65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人员经费标准、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4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559.8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24.47万元,占1.44%;卫生健康支出15,206.16万元,占97.73%;住房保障支出129.19万元,占0.83%。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4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732.81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4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3,827万元,主要是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7万元,主要用于困难群众、造血干细胞捐献、遗体捐献者慰问、红十字宣传、培训等方面;计划生育服务支出426万元,主要用于爱心助孕、对符合条件的家庭按其合法生育的第三孩及以上孩次每孩次一次性补贴、购买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等方面;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233万元,主要用于计生特殊家庭(独生子女死亡或是伤残家庭)帮扶、慰问、医疗补助、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特扶老年护理补贴、独生子女保健费、城市低保奖励扶助、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特扶一次性补助等方面;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74万元,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发放生活困难补助等方面;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778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机构人员经费补助、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参加社会保险和岗位补助、心脑血管专科医院租金、医疗废弃物处置、基层医疗机构设备购置等方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131万元,主要用于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健康教育、预防接种、0~6岁儿童健康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老年人健康管理、高血压患者健康管理等方面;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15万元,主要用于职业病防治及尘肺病、卫生应急处理和医疗保障救护、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医生定期考核及医疗机构评审、卫生服务中心内审、信息系统维护等方面;其他中医药事务支出63万元,主要用于示范性中医馆(旗舰中医馆)建设、中医阁建设、中医药创建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53.95万元,比上年预算减少2.9万元,比上年预算下降1.85%,主要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4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本年度“三公”经费预算较去年减少12万元,主要原因是单位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区关于过紧日子要求,厉行节约,进一步从严控制相关开支,严把预算关,实行源头控制,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在预算安排中对公务接待费进行压缩。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4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本年度无会议费预算支出;培训费预算0万元,本年度无培训费预算支出;拟举办0场节庆、晚会、论坛、赛事活动,开支0万元,无相关活动计划。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4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77.19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80.07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97.12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3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2024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4年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整体支出15,559.81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18个,涉及项目支出13,827万元,其中:卫生应急保障和职业病防治项目40万元;爱心助孕项目8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专项项目3,131万元;生育关怀专项项目86万元;老年乡村医生困难补助项目74万元;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63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项目2,000万元;村卫生室运行项目53万元;基层医疗机构人员补助项目4,132万元;基层医疗机构能力提升项目593万元;红十字会项目7万元;生育三孩补助项目260万元;计生奖励扶助资金-计划生育家庭特别扶助项目1,630万元;计生奖励扶助资金-农村部分计划生育家庭奖励扶助项目290万元;计生奖励扶助资金-其他项目576万元;计生特殊家庭补助项目281万元;计生奖励扶助资金-城镇独生子女父母奖励项目456万元;健康促进和教育(评审)项目75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4年部门预算表

123001__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预算公开表.xlsx


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4年2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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