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2023年部门预算公开说明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七、名词解释

第二部分2023年部门预算表

1、收支总表

2、收入总表

3、支出总表

4、财政拨款收支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支出表

6、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表

7、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表

8、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表

9、其他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注:以上部门预算报表中,空表表示本部门无相关收支情况

第一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概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省市卫生健康地方性法规,拟订全区卫生健康政策、规划、地方标准和技术规范并组织实施。统筹规划全区卫生健康服务资源配置,组织区域卫生健康规划的编制和实施。制定并组织实施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推进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

2、协调推进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研究提出全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政策、措施的建议。组织深化公立医院综合改革,推进管办分离,健全现代医院管理制度, 制定并组织实施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类供方式多样化的政策措施。

3、制定并组织落实全区疾病预防控制规划、免疫规划以及严重危害人民健康公共卫生问题的干预措施。负责卫生应急工作,组织指导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控制和各类突发公共事件(含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

4、组织拟订并协调落实应对人口老龄化政策措施,推进老年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医养结合工作。

5、贯彻执行国家药物政策和国家基本药物制度,开展药品使用监测、临床综合评价和短缺药品预警。组织开展食品安全风险监测,负责食源性疾病及与食品安全事故有关的流行病学调查。

6、负责职责范围内的职业卫生、放射卫生、环境卫生、学校卫生、公共场所卫生、饮用水卫生等公共卫生的监督管理。负责传染病防治监督,健全卫生健康综合监督体系。负责卫生健康系统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拟订医疗机构、医疗服务行业管理办法并监督实施,建立医疗服务评价和监督管理体系。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资格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医疗服务规范、标准和卫生健康专业技术人员执业规则、服务规范。

8、负责计划生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开展人口监测预警,研究提出人口与家庭发展相关政策建议,提出完善计划生育政策建议。

9、指导全区卫生健康工作,指导基层医疗卫生、妇幼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加强全科医生队伍建设。推进卫生健康科技创新发展。

10、负责全区健康教育、健康促进和卫生健康信息化建设等工作。

11、负责重要来宾、重要会议与重大活动的医疗卫生保障工作。

12、制定全区中医药事业发展规划和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13、指导长沙市岳麓区计划生育协会、长沙市岳麓区红十字会的业务工作。

14、完成新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区卫生健康局应当牢固树立大卫生、大健康理念,推动实施健康岳麓战略,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促健康、转模式、强基层、重保障为着力点,把以治病为中心转变到以人民健康为中心,为人民群众提供全方位全周期健康服务。一是更加注重预防为主和健康促进,加强预防控制重大疾病工作,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健全健康服务体系。二是更加注重工作重心下移和资源下沉,推进卫生健康公共资源向基层延伸、向农村覆盖、向生活困难群众倾斜。三是更加注重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推进卫生健康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普惠化、便捷化。四是协调推进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加大公立医院改革力度,推进管办分离,推动卫生健康公共服务提供主体多元化、提供方式多样化。

16、完成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机构设置

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内设机构包括:本部门共有编制数34名,目前实有在职人员49人,离退休人员2人,政府雇员8人,临聘人员3人。局现有内设机构12个,分别是综合处(办公室)(筹)、党群工作处(筹)、政策法规和宣传处(筹)、规划发展与信息化处(筹)、医政医管处(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处)(筹)、综合监督处(职业健康处、卫生应急办公室)(筹)、中医处(保健处)(筹)、公共卫生处(爱卫处)(筹)、疾病预防控制处(筹)、基层卫生处(体制改革与药政处)(筹)、人口发展与老龄工作处(妇幼健康处)(筹)、财务处(筹)。局属二级机构事业单位7个,分别是岳麓区血吸虫病防治中心、岳麓区红十字会办公室、财务集中核算中心、计划生育协会、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服务中心、老龄工作服务中心、健康促进委员会服务中心。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部门预算为汇总预算,纳入编制范围的预算单位包括: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本级。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等财政拨款收入,以及经营收入、事业收入等单位资金。2023年本部门收入预算15,85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入15,851.4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收入0万元。收入较去年增加15,851.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区融合后成立的新单位,暂不进行上年比对。

(二)支出预算:2023年本部门支出预算15,85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24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5,468.81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22.41万元,年终结转结余0万元。支出较去年增加15,851.4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为新区融合后成立的新单位,暂不进行上年比对。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

2023年本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预算15,851.4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83万元,占0.5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77.24万元,占1.12%;卫生健康支出15,468.81万元,占97.59%;住房保障支出122.41万元,占0.77%。具体安排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2023年本部门基本支出预算1,696.26万元,主要是为保障部门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包括用于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2023年本部门项目支出预算14,155.2万元,主要是部门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有关事业发展专项、专项业务费、基本建设支出等,其中: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83万元,主要用于爱心助孕对象补助方面;其他红十字事业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红十字会慰问,开展救护培训,购买培训所需材料等方面;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5万元,主要用于奖扶系统维护、视频会议系统维护、疫情防控监测系统维护等方面;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180万元,主要用于对区域内符合条件的老年乡村医生发放困难补助,打造具有带动效应,并承担一定指导功能的示范性托育机构,基层心理咨询室建设等方面;其他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支出6,106.2万元,主要用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经费补助、政府办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实施基本药物制度补助、村卫生室乡村医生参加社会保险和岗位补助、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废物处置费用补助、 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达标建设等方面;采供血机构支出10万元,主要用于全国示范性老年友好型社区创建补助等方面;基本公共卫生服务支出3,331万元,主要用于开展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含办公、会议培训、水电、邮电、交通、差旅、物业管理、宣传、印刷、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所需耗材成本费用支出以及相关人员支出方面;其他公共卫生支出120万元,主要用于法监、健康促进和教育、卫生应急和医疗保障及 职业病防治及尘肺病救治方面;其他中医药支出20万元,主要用于中医技术适宜培训、中医医疗机构医师定期考核等方面;计划生育服务支出290万元,主要用于购买计划生育家庭伤害意外保险费用、符合条件的计生特扶对象发放春节慰问金、对生育三孩的家庭进行补助等方面;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430万元,主要用于对符合条件的特殊家庭对象发放就医补助、对符合条件的农扶、特扶、独生子女、低保对象实施补助、街道对计生特扶对象开展公益关怀专项资金补助、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医生定期考核及医疗机构评审费、内审等方面;其他卫生健康支出560万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运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对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等方面。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本部门无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3年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156.85万元,比上年预算增加156.85万元,增长100%,主要是本单位为新区融合后成立的新单位,暂不进行上年比对。

(二)“三公”经费预算:2023年本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数为15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5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3年“三公”经费预算较2022年增加15万元,主要是本单位为新区融合后成立的新单位,暂不进行上年比对。

(三)一般性支出情况:2023年本部门会议费预算0万元,拟召开0会议,人数0人,内容为无;培训费预算3万元,拟召开10场培训,人数800人,内容为红十字会普及救护知识培训及救护员培训等;未拟举办节庆、晚会、论坛、赛事等。

(四)政府采购情况:2023年本部门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79.64万元,其中,货物类采购预算439.64万元;工程类采购预算0.0万元;服务类采购预算340.0万元。

(五)国有资产占用使用及新增资产配置情况:截至2022年12月底,本部门共有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1台。2023年拟新增配置公务用车0辆,其中,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0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按照规定配备的公务用车0辆;新增配备单位价值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0台,单位价值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0台。

(六)预算绩效目标说明:按照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的总体要求,2023年湖南湘江新区管理委员会卫生健康局整体支出15851.46万元,全部实行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编报绩效目标的项目25个,涉及项目支出14,130.2万元,其中:爱心助孕项目83万元;辖区内医疗机构医疗废物处置项目131万元;生育三孩补助项目240万元;红十字会工作项目10万元;基层医疗机构设备购置更新项目300万元;基本公共卫生专项项目3,331万元;公共场所配置自动体外除颤仪项目280万元;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项目3,372万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核、医生定期考核及医疗机构评审费、内审等专项项目25万元;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建设项目7万元;计生奖励扶助资金项目2,605万元;老年乡村医生困难补助项目33万元;法监、健康促进和教育、卫生应急和医疗保障等项目60万元;保健专项项目70万元;区财政配套2022年市级投资建设项目136万元;基本药物制度补助(含东方红街道卫生服务中心)项目1,719万元;爱国卫生运动(国家卫生城市创建)项目280万元;生育关怀及计生协会专项项目50万元;卫生健康专项项目300万元;计生特殊家庭补助项目800万元;托育专项项目70万元;村卫生室运行项目55万元;职业病防治及尘肺病救治项目60万元;中医药事业发展项目20万元;基层公立医疗机构污水处理达标建设项目93.2万元。全部实行项目支出绩效目标管理。

七、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市/县)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以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等支出。

第二部分 2023年部门预算表

详见附件


湖南湘江新区卫生健康局

2023年2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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