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市岳麓区史志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长沙市岳麓区史志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目录

  一、  部门基本概况

  1、部门职责

  2、机构设置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三、部门收支总体情况

  四、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收支预算

  (一)基本支出

  (二)项目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收支预算

  六、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二)“三公”经费预算

  (三)政府采购预算

  (四)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

  (五)部门国有资产占有情况

  七、  名词解释

  八、附件:2018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基本概况

  1、职能职责

  (一)、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有关党史、区志以及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在区委的领导下,对全区史志档案事业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二)、征集、整理中共岳麓地方史资料,研究中共岳麓地方史,总结历史经验,提供历史借鉴,编写岳麓地方党史简史、党史大事记、区委工作年鉴以及老同志回忆录。(三)、运用党史资料和党史研究成果,开展各种形式的党史宣传教育活动,努力发挥党史资政育人的社会功能。

  (四)、组织指导全区党史联络工作,负责区党史联络组的日常工作。(五)、组织有关人员编修《岳麓区街道(镇)简志》,收集、整理、研究岳麓地方文献和区情资料,编辑《岳麓年鉴》、《岳麓故事》。(六)、依法对全区各级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档案事务实施指导与监督;对所属范围内为档案事业作出重大贡献或违反档案管理法规的组织和个人进行表彰或惩处。(七)、广泛征集,集中统一管理全区各级机关、团体、单位在自身活动中形成的重要档案资料﹝包括方案、数据、图表、音像、实物等﹞,保守党和国家的秘密,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并积极开发档案信息资源,为机关和社会服务。(八)、完成区委、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2、机构设置(含人员情况)

  2017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包括局机关,其中:内设机构3个,分别是办公室,史志科,法制、教育、业务指导科个无附属二级机构和事业单位。

  二、部门预算单位构成

  本单位无二级机构。

  第二部分长沙市岳麓区史志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1.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收入决算表

  3.支出决算表

  4.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5.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6.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7.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8.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公开表格附后)

  第三部分  岳麓区史志档案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2017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58.3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34.72万元,增加23.56万元,增长10.03%;支出总计264.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30.57万元,增加34.21万元,增长14.84%,收入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的增加。

  二、2017年度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收入总计258.38万元,较上年增加23.56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58.38万元,较上年增加23.56万元;

  三、2017年度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支出总计264.78万元,较上年增加34.21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212.82万元,较上年增加28.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2万元,较上年增加1.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7万元,较上年增加1.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7万元,较上年增加2.09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基本支出191.33万元,较上年增加35.91万元。系为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以及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日常公用经费。

  (二)项目支出73.44万元,较上年减少1.71万元。系单位为完成特定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而发生的支出,包括区志经费—《长沙市志-岳麓区篇》,主要用于按照省市要求编写《长沙市志-岳麓区篇》发生费用;档案经费-民生档案及村(社区)建档经费,主要用于购买民生档案用品下发志全区各行政村(社区);档案经费-档案接收费,主要用于档案接收人员劳务费及接受过程中所发生的档案用品费用;档案经费-声像档案费,主要用于采集全区图片、视频档案发生费用;党史专项经费,主要用于党史联络组开展党史宣传、教育工作时发生费用;区志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岳麓区志出版、印刷费用及编撰人员劳务费;党建工作经费,主要用于开展支部活动费用;区志经费-岳麓纪事编撰及出版印刷费,主要用于《岳麓区志》出版及印刷费用;档案经费-档案保护费,主要用于库存档案修复、保护期间发生费用;区志经费-省市年鉴,主要用于按照省市要求编写《长沙年鉴》发生劳务费及印刷费用等方面;档案工作经费,用于开展档案业务培训及其他日常档案业务工作中发生费用等方面。

  四、关于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总计264.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34.72万元,增加23.56万元,增长10.03%;拨款支出总计264.7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230.57万元,增加34.21万元,增长14.84%,收入支出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的增加。

  五、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212.82万元,比上年决算数183.97万元,增加28.85万元,增长15.68%,增加的原因主要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和住房保障支出的增加。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结构情况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本年支出决算数212.82万元,其中: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97万元,较上年增加28.85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2万元,较上年增加1.61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7万元,较上年增加1.5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9.07万元,较上年增加2.09万元。

  (三)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83.97万元,较上年增加28.8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0.12万元,较上年增加1.61万元,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保险费用增加;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12.67万元,较上年增加1.56万元,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增加,主要原因是工资基数增加,保险费用增加;住房保障支出9.07万元,较上年增加2.09万元,系工资基数调整造成住房公积金标准提高。项目支出73.44万元,较上年减少1.71万元,系单位贯彻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支出。

  六、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191.33万元,其中:工资福利支出149.6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78.2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28.9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5.14%,公用经费12.87万元,占基本支出的6.73%。

  七、关于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三公”经费预算数为3.14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3.14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0万元;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

  2017年“三公”经费决算数为0.1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决算数0.16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2.98万元,下降94.9%,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33万元,接待批次2次,接待人数16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0万元,较年初预算减少0万元,下降0%,较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因公出国(境)决算数0万元,比年初预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比上年决算数减少0万元,下降0%。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为认真贯彻落实“八项”规定要求,实行预算控制制度,严格控制公务接待数量、规模、接待标准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决算数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45.93万元。支出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原有公务用车已经上交,也未购置新车辆,单位没有公务用车相关费用。

  八、关于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支出决算情况

  本单位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支出。

  九、其他重要事项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2.87万元,较2016年增加2.84万元,增加的原因是增加了公务用车补贴

  (二)年度政府采购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 7.5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19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6.4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本部门无公务用车。

  (四)预算绩效情况的说明。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市财政局整体部署,围绕深化预算绩效管理,推进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总体目标,结合区财政局2017年预算绩效管理工作要求,进一步完善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制度,加大预算绩效管理力度,规范使用财政资金的责任意识和绩效理念,不断推进我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当年财政拨款安排的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二、“三公”经费:纳入省财政预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用当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安排的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因公出国(境)费。其中,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等支出。

  附件:长沙市岳麓区史志档案局2017年度决算公开表格.xls

  长沙市岳麓区史志档案局

  2018年8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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